情况反映

  我叫崔合军,家住河南省安阳县洪河屯乡,现将我妻子张会莲在河南省辉县市九莲山被他人杀害、辉县市公安局消极执法、不予刑事立案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反应如下:
  我妻子张会莲和同村人张吉娣、张凤花在安阳县善应镇小南海结识杜春山、李晓云,杜春山、李晓云以能为我妻子开天眼为由将我妻子骗至河南省辉县市九莲山。2015年11月19日张会莲、张吉娣、张凤花、杜春山、李晓云五人到达辉县市九莲山,20日夜入住山上旅馆,21日我妻子张会莲失踪。我同亲戚朋友当日赶去辉县市九莲山,11月22日开始连续搜寻多日无果。12月5日辉县市公安局称在山上发现一具尸体通知我去辨认,经辨认是我妻子张会莲的尸体。经现场勘查、检验尸体,辉县市公安局认为我妻子属不慎坠崖身亡。
  综合整个案情、现场勘查、检验尸体,我认为我妻子是被他人谋害而非不慎坠崖身亡,具体理由如下:
  1、发现尸体的地方离山路较近又没有植物遮挡,只要有人经过就能发现尸体。但我妻子从失踪到尸体被发现时间长达半月,期间经常有人从此段路经过,我们搜寻时也频繁经过该段山路,均未发现尸体,据此说明尸体是后抛的;
  2、尸体被发现时赤身裸体,现场没有一点血迹,说明该现场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抛尸地点;
  3、头部有两处长约五公分、深约三公分的伤口,尸体也没有被植物、石块挂、擦痕迹,与不慎坠崖情形不符;
  4、杜春山、李晓云两人身份不明;
  5、手机、随身衣物至今仍未找到。
  辉县市公安局认可上述诸多疑点,承认需要继续调查核实,但仍坚持我妻子是不慎坠崖身亡,不予刑事立案,其明知杜春山、李晓云两人的联系方式、住址却放任不管,不对其两人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12月7日进行尸检,距今有一个月有余仍未出尸检结果,消极怠工,于法无据,于情于理不通。
  另据当地人了解,这已是九莲山2015年发生的第13起命案了,当地公安机关一向草草了事,从未刑事立案,以致不法分子猖狂肆虐,悲剧一再重演。当今社会是和谐的社会,在如此大好的氛围下,怎能容忍此等恶劣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望有关领导引起足够重视,还社会一个公道,还老百姓一片安心。
  我们上有父母和岳父母,下有儿女一双,原本生活其乐融融,现在却因妻子被害,家破人亡。八旬父母和岳父母整日以泪洗面,8岁的女儿天天哭喊着找妈妈,生活难以为继,在此跪求相关单位看到此反映材料后,不徇私情,督促辉县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追讨凶手,还我们一个公道,以告慰我妻子的在天之灵。


  反映人:崔合军 联系电话:13460937438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