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一张,中信银行信用卡经办人员在未调查我所在公司资质、信用状况的,未对我收入状况及财力情况进行调查的情况下违反授贷政策高额不当授信,办卡人员建议我将卡邮寄到单位行政部门帮忙签收,且诱导我单位行政工作人员以办公电话开通信用卡的形式开通我信用卡,给犯罪分子犯罪行为搭建了平台,提供了便利。该卡在使用期间被犯罪分子盗刷,给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案发后,我立即向渝中区经侦处报案,该处立即立案调查,至今未果,法院至今也没给予任何判决。在此情况下中信银行没有履行催收、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将我银行卡账户上的钱全部划走,并告知迄今为止我还欠银行本息14万多,且告知我报案是我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今后打到我的工资卡上的钱还会陆续划走,严重侵犯了我的资金安全,导致我生存得不到保障。

  期间我多次查询过我的征信记录,并无该行办卡相关记录,中信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解释因当年公安机关有报案记录,于是根据特殊情况进行了相应处理导致无记录可查,试问权威的中国人民银行各人信用记录是否可以随意删除?如果因特殊情况进行了处理,想必也是充分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判定无错,既然无错为何又擅自划走我账户上的钱?且还告知我本息还欠14万多元,本来就是受害者的我在报案的情况下银行还一直计算10年的利息,对于其不合理行为本人多次找银行协调,至今银行都是不作为,每次打电话都是在调查叫我等回音,都一个月了都没有人工作人员理会答复。

  在提倡“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的当今社会,中信银行违反上级部门的监管,随意侵犯公民资金财产安全,导致本身就是受害者的我雪上加霜,每个月工资都划扣导致我基本的生存都得不到保障。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事实求是的对中信银行业务操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整顿,恳请相关领导和热心人士帮忙讨一个说法,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