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毕业后想在郑州安置工作,家里就张罗着在郑州买房,考虑我们家不在郑州,对郑州房地产市场不了解,怕上访受骗,正好我母亲(河南南阳八一路静园小区居住)邻居的孩子张兵一直在郑州房屋中介打工,就让张兵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没过几天,张兵说,郑州麦田中介老板张红宾手里有一套房子要卖,让赶紧交定金,说房子很抢手,不交定金房子就没有了。由于过于相信邻居张兵了,就没有多想,就把钱给了他们,就这样一步步钻入邻居张兵和张红宾精心设计的骗局中,被骗走31(1万中介费)万。当我们知道实情后,先去管城区二里岗分局以诈骗罪报了案,由于郑州麦田中介张红宾在郑州房地产中介行业经营多年,人脉关系广,也有钱,做通了二里岗案件大队的工作,最后二里岗分局以事实不清不予立案(其实是构成诈骗罪的)。我们又以民事“不当得利”起诉了张红宾、张兵。从二里岗案件大队调取张红宾在案件大队的交代证据:31万的去向是刘强(从来不知道他是谁)18万;邻居张兵11。5万;售楼工作人员杨利歌5千元;麦田中介张红宾1万。

  在一审开庭中王文霞还指责麦田中介张红宾说,你们要的太多了太过分了,给人家退15万,当时王文霞是认可张红宾不该收这个钱,最后判决结果就成了31万是转让费,我们败诉。在郑州中院二审中,法官陈启辉依然我行我素,对我们提出的疑问和法律适用错误,不深究,一味维护违法乱纪人的利益,在一审没有转让事实和转让协议的情况下,30万还是“转让费”,维持了原判,给我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这里,问王文霞、陈启辉,张红宾手里没有房子,德润置业代理律师也说了,他们没有委托任何人(包括张红宾)去卖这个房子,他收的什么转让费?转让费就合法吗?王文霞、陈启辉法官,你们作为人民的法官,理应用人民交给你们的权利,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你们不仅不追究违法乱纪人的责任,反过来故意歪曲事实,故意枉法判决,你们如此胆大妄为,是上面授意还是你们收受被告的钱财!恳请郑州相关部门彻查此事,追究王文霞、陈启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包庇被告的责任,为我们讨回一个公道,同时,净化一下郑州司法生态系统环境,还百姓一个晴朗了天。

  倪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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