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任丘市永丰路办事处季家铺村民高大爱,女,60岁,患颈椎病,对办事处党委书记王建华的违法事实陈述如下:
   事由:1991年以我大儿子边建清的名义,在林庄桥头,燕山道西侧,大约900多平米,(此地为废弃地)向村委会申请,投资养殖业,(现养鸡鸭)有村委会的协议,(原协议丢失由现任村委会调查核实证明)后来儿子结婚分家至我夫妇名下,维持生活,此地被华北油田炼油厂油库征用,因我们和村委会有协议,征地前也未和我们协商,给予任何补偿。
   违法事实:
  1。2009年4月1日,党委书记王建华指使人大 王全套,还有土地、公安执法人员,在没有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和《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我家,并把我和丈夫边黑65岁患脑梗塞,抓到永丰路派出所,并以“保护”的名义将我们看管起来,失去自由长达10小时,至今没有给我们任何书面手续。
  2。拆除后的财物也没有向我说明去向,听村民讲,给扔到永丰路小学前的大坑里了,因我家无人在现场,他们也没有列出财物清单予以公证处公证,鸡、鸭、现金3000余元全部丢失,房产等。给我们家的财物,经济,精神造成严重的损失,失去生活来源,致使我胳膊麻木,丈夫边黑的病情加重。
   综上所述,王建华作为一名党员和一方百姓的父母官,不作为、乱作为。和土匪有何两样,严重损坏了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全省机关、单位都在落实省委指示转变干部作风,而王建华身为一名党委书记却公然违反省委精神,大搞官僚作风,公开欺压百姓,致党纪国法而不顾,有法不依。
  2009年7月2日,我在河北省效能网投诉,编号是2009070218471118。在反馈查询里,8月25日已办结,至今未给我任何书面手续,纯属欺上瞒下。而王建华仍在作威作福。公理何在!
   请求事项:
  1。赔偿损失。
  2。请依法查处,还百姓公道,树立党的威信。电话0317 2287181
   附 :证明材料1份。
   2009 10 13
  二
   我们是河北省任丘市永丰路秀家铺村村民,向各位领导反映我村支书杨春元以权谋私,私自把季家铺村集体土地转让给华北石油天成实业集团公司的情况反应如下: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华油分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说明杨春元占地属华北石油采油一厂农用地(现坑塘)地类为农用耕地,现在没有退耕,归华北石油天成实业集团公司管理使用。
   此地130亩是我村承租给华油采油一厂的农用地,现有当时承租人原村支部书记季二华为证,此土地本应于2004年归回我村耕种,由于当时村支部书记没有向全体村民、代表、党员说明此地退耕情况,就被杨春元占此地使用,杨春元当支书后,于2008年上半年改为建设用地,此情况我们向国土资源局华油分局查询,已转让给华北石油天成实业集团公司,此事并没有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我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并不知情,转让款多少?去向不明,我们问村委会说不知道此事。
   综上所述,杨春元为季家铺村支部书记,一个中国共产党员,不遵纪守法,以权谋私,私自转让集体土地,以激起民愤,杨春元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对其非法行为应从严、从快调查处理,请上级领导查清事实,把有关人员绳之以法。
   给季家铺全体村民一个公正圆满的答复。
   附:答复意见书一份、证明材料三份。
   季家铺村民:高大爱、王凤女等。电话0317 2287181
   2009年10月13日
  
一:土地使用证明



二:答复意见书







批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