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被举报人林键国,系广东汕尾陆丰市潭西镇潭东村人,于2005年4月任村委主任期间,圈占村集体土地大修祖坟,高价变卖农田为宅基地,贪污公款、殴打、恐吓干部。
  林建国于1995年开始流窜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丹竹头,系黑社会头子,2004年因违法倒卖车辆(巡警扣押的无牌车辆)被立案水套,潜逃回原籍陆丰市潭东村,2005年4月通过贿选买的村委会主任一职,便露出流氓本性,变本加厉,利用手中职权,坑害乡里,谋取违法所得。
  一、 圈占新香村集体土地20多亩,为自己祖先修建超级大型坟墓(附坟墓图片),死人与生人争土地。其事实是:林键国自2005年4月任村委会主任不久,便开始利用手中权力非法把潭东小学西边20多亩良田占为己有,为使自己祖坟顺利建成,组织了二百多人打砸了林提仔的房屋、鸣枪、打人导致林提仔住院十多天,影响极其恶劣。
  
  


  二、 变农田耕作地为宅基地,非法高价出卖从中谋取暴利,其事实是:林键国在2005年6月把新香村前池塘及池边良田划为宅基地,共计36座,得款95040元;林键国还将下炉村的良田卖给德炉村作宅基地,共10座,每座一万元,共计金额10万元整,有村长林极签名为证。

  三、 贪污公款。其事实是:

  1、2007年上半年,疯狂的林键国知道自己在群众中已失信,清楚自己不久将被处理或免职,于是将德炉村的“白望仔”田片出租30年,每年租 万元。良田67亩,另租款8070元,有本村村民小组长林文灶、林坤才签名为证。
  2、将西门村的“陇仔片”一百多亩良田,以每亩150元出租、个人额外得利一万元,有村长林潭群签名为证。
  3、私自将“石埔溪”鱼塘18亩,出租30年,自己获利22500元,有村长林利招签名为证。
  4、私自把下炉村“亭前”良田30亩,租与林河彬、林良森,每年租金2000元,城口田及后溪东路批田款等都下落不明,有村长林利招签名为证。
  5、月山村民小组从2006年至2008年,林键国共批得田款38100元,有村长林业灶、林荣钦签名为证。
  6、西门村村民小组经济田125亩,每亩租金150元,个人私自得款38100元,款项下落不明,有村长林潭群签名为证。
  7、陇围村收取“一事一议”费用2200元,上交林键国,有村长林火森签名为证。
  8、新溪村小组收取“一事一议”费用12000元,上交林键国,有村长林昌签名为证。
  9、香巷小组鱼塘100多亩,林键国强行卖给村民林嬷妹收取8万元,该款同样下落不明,有村长林楚庭签名为证。

  林键国2005年当村主任至2007年被潭西镇党委、政府免职的两年间,贪污公款所得计600多万元,村委从来未设立财务制度,皆由林键国个人说了算,其他干部过问其批田款及费用开支而遭其恐吓,甚至殴打。例如2005年8月,西门村长在镇书记李汉沛办公室反映林键国强行租出其村田地,即被林键国带十多人冲进镇书记办公室独大致伤入院治疗。全体村民敢怒而不敢言,适逢今年“三打两建”使我8000多村民盼到了一丝曙光,看到了共产党为民做主,为民除害的时刻到了,故此,我等冒着被报复的危险,郑重的把所知情况如实反映,望彻查,将违法分子绳之以法。请求上级给予:
  一、对林键国(林健、林国也名林键国)任职期间的账务进行清理;
  二、追究林键国违法圈地新建墓地的责任(汕尾市委规定2006年后不准新建墓地),恢复并归还田地;
  三、追究林键国贪污巨额公款罪,破坏耕地罪;

  附证据材料四份






  潭西老干部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