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难通“讨薪路”,民工要不到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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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要求进行环保改造,同年5月开始,吉林省敦化市黄泥河镇26位民工(农民、下岗职工)参加了黄泥河林业局供热锅炉旧烟囱的拆除、重建等劳务。50米高的旧烟囱,坐落在居民楼区,下面就是行人来来往往的道路。我们是爬到烟囱上面,冒着高空作业的危险,风雨不误工期地手工将一块块砖拆下来,然后把如山的建筑垃圾清运出去。包工头朱昌日一次次催我们工期紧张,在烟囱重建劳动中,我们每天天刚亮就开始干活儿,晚上六七点钟收工,每日工作时间长达十四五个小时。为了保证如期供暖,我们冒着危险和寒冷在大烟囱上高空作业,做防腐铁网焊接时火花四溅,下面的民工同时冒着被高空作业掉落的电焊熔珠灼伤的危险,钻进烟囱底座里做防腐层作业。10月20日,我们加班到晚上九点多,还没等到完全收工,锅炉工就已经启炉点火了,我们是在冒着浓烟的情况下,坚持作业,完全按照现场员的要求完成了大烟囱的重建作业任务。待整个工程结束之后,我们多次向包工头朱昌日索要劳务费、运输费等,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
为维护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经敦化林区基层法院2019年6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调解,达成协议为:延吉之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自愿支付我们劳务费共计人民币26万元。此款最迟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可是,从2019年7月25日判决至2020年4月,被告一直未履行支付。可气的是,法院告知我们延吉之力公司是空壳公司,没有厂房,没有设备,没有办公实址,公司账户没有往来,没有余额。
更令人气愤的是包工头朱某是在判决之后结算了工程款,我们竟然不能追回全部报酬。打电话拒接、拉黑,玩起了失踪。
无奈的我们,开始了四处求助的讨薪之路。我们找烟囱工程主体黄泥河林业局,林业局说跟我们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找仲裁部门,仲裁让找法院;找法院,法院说执行不能……
我们请求黄泥河林业局帮我们提供烟囱工程投标中标单位资质以及工程款的结算时间、方式与去向,助力我们追讨劳动报酬。林业局答复是没有义务提供给我们。我们民工是最底层的劳动者,打工是赖以糊口的唯一途径,请不起律师,我们想自己依法主张权利,真的是太难了!
2021年元旦,我们看到了人社部(2020)7号《国务院根治欠薪行动的专项通知》,尤其是“两清零”的根治目标,让我们仿佛重新看到了希望!可是,我们拿着《通知》奔走:法院、工程主体责任企业、劳动保障监察……却找不到执行的部门!
讨薪难!难于上青天!有理难通“讨薪路”,我们流了血汗要不到钱!山穷水尽,《国务院的通知令》也没能让我们看到柳暗花明……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