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兰溪镇政府,新沙村村委,公然违反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强行剥夺老百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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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弱势群体一个公正
当事人:蔡吉康 年龄:85夫
当事人:柏娥秀 年龄:76妻(残疾人)
代写人:蔡一鸣 年龄:30(孙儿)
住址: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新沙村黄谷提组
祖辈生长于此,早45年以年益阳县(现更名为益阳市)兰溪镇政府成立渔业队公社,持渔民证外出内陆水域捕鱼,为地方创收,我爷爷奶奶进入渔业队为集体经济创收纳貢。
后1994年渔业队解散,回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新沙村黄谷提组分得田土2。85亩,开始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责任,并给我爷爷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那时候的农民每年都要出劳力修大堤,交公粮。
09年湖南省政府出台惠民利民政策文件,摸底渔民实况,鼓励原渔业队成员上岸,不打渔,政策文件落实分为正业渔民,副业渔民,有田有土的为副业渔民,副业渔民同时享有渔民政策补贴,只是会比正业渔民少些待遇,正业渔民为无田无土。在地方政府落实政策的把控中,我爷爷被定性为正业渔民,其中原由,政府之事,不由细说。正业渔民也好,副业渔民也罢,也都只是一年几千块补贴而已。
2013年省政府下发文件,原在册渔民再次摸底调查,换发新渔民证,(统称三证合一)
我爷爷由于年事已高,家里有土地,不予受理换发新证,就此开始不再享有渔民政策补贴,
2018年我爷爷的土地,换发新的土地确权证书后,发现原有承包范围内的一块农田改为了非农田性质,由于也爷爷奶奶不识字,未让家人及时发现。
直到2019年8月土地纠纷就开始了,村委说是:土地不属于我爷爷奶奶,是确权错误,公然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要求收回我爷爷奶奶的土地。兰溪镇新沙村村委将我爷爷已确权的农田土地,强行让他人填土建房,而建房的土地又恰巧是改变土地性质的这一块承包地,建房过程中一再阻拦,争吵,打架,期间各部门也是相互推诿,踢皮球,就这样一拖再拖,几个月的百般阻挠还是没能阻止这样的违法侵权行为。争吵打架中,我76岁的奶奶被推倒在地,至今卧床未起。
就算我爷爷是正业渔民,不能有田土,如果不符合正业渔民政策的标准,那也符合政策文件所落实副业渔民有田有土的政策标准,为何还要剥夺他们的土地呢,难道弱势群体就可以噬无忌惮的践踏吗,法律条文对这种违法行为没有约束力吗,现实生活中还有多少这种被不公平对待,及强权践踏的弱势群体的正义不能得到声张
这是发生在农村一个悲凉的现实故事,明知违反土地承包法,还是合法的认可了,法制何在,公平何在,愿天理朝朝,总有那么一天也会让玩弄职权的无耻之徒,害群之马得以惩罚。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