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只清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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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7年9月4日在信达证卷股票账户里办理了信融通业务,就是小额股票质押,带出的钱不能取出,只能买股票,上面写着贷款第一次6个月,可以延期一次,也是6个月。一共12个月,我看着可以延期
一次才办理的,这样时间比较宽松,然后贷来的钱就买了股票,结果今年2月2日晚10点多看到刚下的通知不可在延期,3号实施,第二天我打电话过去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是根据证监会的意思总公司才下的
通知,我想不管上面是什么意思,也不能一刀切吧,不能一点时间也不给我们小投资者吧,我们就不能有延期和不延期的权利,2号下通知,3号实施,这个通知效力就有问题,它不可能是违法的吧,要不怎么存在这么多年,每个证卷公司都有类是的这项业务,如果违法证监会不早就管了,我向证监会投诉到现在都一个多月了也没消息,信达证卷这么大的连锁公司说违反合约就违反,如果不能延期,我将损失
很多钱。谁能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