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救救被挟持绑架的浙江省永康市唐先镇党委政府。网民朋友们,你们相信吗?堂堂一级机构的唐先镇党委政府被一个小小的村支书挟持绑架,以致作出种种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党的形象遭到玷污,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更无法贯彻落实中央的各种利民政策,沦为挟持绑架者牟利的工具。网民朋友们: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建言献策,救救唐先镇党委政府吧,也呼吁相关部门查处挟持绑架者唐先镇四村党支部书记施会齐,还唐先镇党委政府一个清明、朗净的执政环境。详情举例如下:
  施会齐一人身兼唐先镇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数拾年,权力高度集中,即使在2008年后村委主任虽另有其人,但大权还是牢牢控制在施会齐手中。依仗其堂兄弟施红心(音)的权势(北京人民大会堂担任接待工作,权力不是很大、级别不是很高,但能接触到国家领导人。所以在永康市这个地方还是很有影响力的。)挟持绑架了唐先镇党委政府。
  如、2003年唐先四村财务就拿到镇政府代理中心代理了。但无论是2003年至2006年的象珠镇政府,还是2006年到现在的唐先镇政府(曾一度合并后又分离),其财务代理中心不仅没有起到监督代理的作用,相反的沦为包庇违法犯罪的工具。大量发票不入账,大量款项截留吞污挪用。从2004年起至2012年底,唐先镇四村村集体收款收据票号以0567001开头到0567500为止,共500联份,但上账的只有其中的200多余联份,其余的均未上账,现将未上账的发票联号码摘抄如下:从0567001至0567050第一本发票上账的只有036、037、038、040、041、044,6份发票上账,其余均未上账。2005年份到2012年底未上账的号码有0567052、055、057、059、061、062、064、065、066、067、068、069、070、071、072、073、074、083、086、088、089、091、093、094、095、096、098、099、100、101、102、104、105、106、107、108、109、112、142、144、147、149、157、160、165、166、167、168、171、172、174、176、181—200号、202、203、204、206、208、210、211、217、228、230、236、238、239、240、242、243、244、247、249、256、258、260、262、267—300号、302、303、305、306、307、311、313—336号、338、340、341—350号、363、374、378、381、383—402号、404、409、413、417、425、429—450号、451—455号、457、464、472、474、476、477、480—500号。2013年的发票管理更为混乱。由此可见,涉及的金额是巨大的。
  2004年6月21日,唐先四村在同一天分二次退还象珠镇政府工业区征地费总计500000元(发票号99705的200000元,发票号99706的300000元)。没有说明退还原因。此显然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许是施会齐用于行贿,或许是施会齐通过象珠镇政府这个第三方周转一下,以达到私吞、私分该500000元的目的。唐先镇政府代理中心该不该有个说法。
  2006年7月1日,唐先镇就从象珠镇分离成立,从该日起,唐先四村与象珠镇已无隶属管辖关系,但是却在2008年象珠镇政府拨入唐先四村城管补助费10000元。这是不符合行政逻辑的。在2009年3月31日时,唐先四村却要向唐先镇政府缴纳30000元的集镇管理费。这就形成鲜明的对比了。唐先镇政府代理中心代理功能何在。下面代理中心还更加荒唐。
  04年12月9日,支付永康市环鹏建筑工程公司50万元,其中40万元电汇、10万元现金,但为何50万都要账做现金支付。显然40万被施会齐挪用了。
  05年2月1日,同样支付永康市环鹏建筑工程公司30万元,工行汇票支付,账做现金?显然也是被施会齐挪用过。我们村根本没有在工行开立账户。
  12年12月23日,改造工程款97617元,领款人施祖东,经办人舒天赐、施丰、施关寿、施会齐。统一付款凭证无清单。唐先镇四村根本没有该项工程,系施会齐一伙虚拟伪造、私分侵吞集体经济的一种手法的具体表现。
  12年7月30日,唐先四村大厦幕墙工程365。7平方米800,计292500元。签字、经办人分别是:舒天赐、施丰、施会齐,收款人为周征雨。唐先四村根本没有该工程,四村大厦一楼西边二间在2005年就租给江浙大酒店,中间八间在2011年出租办幼儿园,剩下的于2012年租给农业银行唐先分理处。根本就不存在大厦幕墙工程。既然没有该项工程,那么以大厦幕墙工程而支付的292500元显然是通过周征雨这个第三方过个手,钱被施会齐他们一伙私吞了。
  05年、06年唐先四村支付唐先西街改造款70000元,由施会齐的女儿施冬青领取。第一,唐先西街改造与四村无半点关系,不应由四村支付。第二、施会齐的女儿即不是承包商、也不是建筑商,即使有该工程,也与她无半点关系,何须由她领款,这分明是施会齐假借女儿的名义捞了70000元。
  2007年9月29日唐先四村电汇给永康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300000元,2010年2月6日再次支付永康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195075元。我认为2010年2月6日支付的195075元是真实的,但2007年9月29日电汇给永康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的300000元是存在问题的。唐先四村有523户,一户一表用得了50余万元吗?显然300000元是施会齐通过第三方周转后,将该款私吞、私分了。最重要的是,明明是电汇的,为何要账做现金支付。显然该款早被施会齐挪用转存了。
  10年3月6日,唐先四村支付污水管道工程补助款322532元,无清单,收款人:吕兴干。签字、经办人:施康精、施永亮、施会齐。同年4月28日,埋污水管道,锯水泥路面168。9米5,上塘岸挖电杆洞2300,合计1440元,收款人楼茂星。同是4月28日,下安塘—上塘雨水井16个300,边井管85。2米25,空心板5922。8,其他80元,总计51330元。收款人:吕兴干。3月6日支付322532元,都不列上清单,4月28日又分别支付1440元和51330元。能不说明施会齐通过吕兴干这个第三方来捞集体款吗?
  2007年2月25日,外墙抄沙补贴159户,金额高达700440元,无清单、无经办人、无收款人,仅凭一张号码为80408的发票做账。就这种情况,换做你会相信施会齐不会从中牟利吗?
  购买水泥一项最大的问题在09年1月23日,做落威塘用水泥236包,支付11194。5元,领款人施其豹。每包水泥算下来要47元多。有这么贵的水泥吗?显然他们捞了不少钱。
  09年12月24日,09、12—10、1月红狮水泥388吨,账做10年1月30日后,收款人:施光明水泥店。这笔账我认为是09年和10年1月份累次购买水泥再次重新报一次帐,套取购买水泥款,用于私分。
  09年10月7日,落威塘渠道翻修用水泥111包,落威塘渠道长不过30多米,何况仅仅是因部分漏水翻修,何须要111包水泥。做假账捞钱,也不是这么做的。
  09年8月9日,前安山水泥路面硬化82。7方380及水泥2车250,总数计23656元,无领款人,由施学愚、施世康、施永亮、施会齐经办。这本来就是一个虚假的,杜拟的工程,因为该水泥路面硬化是由村里出工、出料做的,根本不存在需要支付23656元工程款的问题。这是他们虚拟工程,套取工程款私吞、私分的把戏。
  从08年12月至11年4月底止,购买水泥一项摘录如下(按上账时间顺序):
  08年12月22日,水泥30包17。
  08年12月4日,水泥435包17。
  09年1月13日,落威塘做阜头用水泥64包7。5。
  09年1月23日,做落威塘用水泥236包,计11194。5元,收款人:施其豹。
  09年5月9日,落威塘水泥66包7。
  09年10月7日,落威塘渠道翻修用水泥111包,计1463元。
  09年11月23日,做路田沿、西大园双齐广东中间用红狮水泥23884元。
  09年12月5日,上塘水泥浇底水泥98包8,计784元。
  09年12月8日,西大园做路用红狮水泥103吨,计33329元。
  10年1月4日,上塘渠道做底砌条石等用水泥245包,计3593元。
  09年12月24日,西大园做路用红狮水泥88吨333,计29304元。
  09年12月24日,09、12—10、1月红狮水泥388吨,计128189元。
  10年2月28日,西大园赵侯殿道路硬化用红狮水泥15。5吨,计6330元。
  10年8月4日,道路硬化找补用及赵侯殿公厕红狮水泥91包,
  10年12月24日,赵侯殿路加宽用燕荡山水泥220包,计4496元。
  11年4月25日,水泥20包22,计440元。
  大量在建工程支付无领款人或领款单位(按做账顺序)、或无清单,为其吞腐行为的具体表现
  04年8月13日镀锌管通风管63平方米68,计4284元,无领款单位或个人。
  运黄沙、樟树、泥土1763元,无经办人、无发票收据、无领款人。
  05年5月1日贴花岗岩、面砖水果摊工资12801元,无收款人。
  05年5月2日摊黄泥、平整场地等775元,无收款人。
  其他零星支出201元,无日期、无经办人、无收据发票、无领款
  人。
  电焊镀锌等172元,无日期、无经办人、无收据发票、无领款人。
  07年2月3日预支砌泥塘岸工程款10000元,经办人施关寿、
  施会齐,无收款单位或个人。
  07年2月13日预支施塘里壁砌堪工程款10000元,经办人施关寿、施会齐,无领款单位或个人。
  07年2月25日,外墙抄沙补贴159户,无经办人、无收款人,无清单,计700440元。
  无日期、无经办人、无收款人,水泥、修水管池塘抽水等887元。
  08年11月30日,值班室公测贴地砖用黄沙1995元,无收款人。
  08年11月2日落威塘岸工资840元,无领款人。
  09年8月9日,前安山水泥路面硬化82。7方380及水泥2车250,总数计23656元。由施学愚、施世康、施永亮、施会齐经办。无领款人。
  做账有差额达4950元。
  09年11月27日砌塘工资9600元,领款人许定松,无记录单。
  10年1月20日,东街改造工程款262500元,领款人:施解民,现金支付无清单。
  09年6月7日,落威塘厕所边空心板降低工资2300元,领款人许定兴,用统一付款凭证?而不是收款收据?
  10年2月3日,东街改造工程款7700元,领款人施解民,无清单。
  10年2月11日,东面共墙脚各棚头基础层工程款3580元,领款人施金敦。统一付款凭证无清单。
  10年3月6日,污水管道工程补助款322532元,领款人吕兴干,无清单。
  10年1月20日,施子富初装费 17440元(自来水),装什么东西?要这么多的钱。
  10年5月28日,赵侯殿公厕用地砖,黏胶泥2588元,无领款人。
  10年6月12日公厕用锁、自来水锁150元,无供货单位(或个人)。
  11年1月25日,赵侯殿运水泥块,包塘横塘运矿泥石块,计41443元,领款人施新江等,经办人施学愚、施军队、施会齐。统一付款凭证无清单。
  11年5月7日,修污水管雨水井水泥1包窨井盖等工资9900元,领款人秦国树,经办人施丰、施章亮、施会齐。统一付款凭证无清单。
  11年10月18日,收赵侯殿路投标报名费 800元,领款人施丰。经办人施献方。村委主任报名投标,这是赤裸裸的串标行为。
  12年1月18日,退还装自来水押金482户100计48200元,退还未安装施高升施年安装费2户600计1200元,总计49400元,统一付款凭证附清单。经办人施献方。该笔款项列人村庄整治及渠道工程,而不是自来水工程项目。从2004年到2013年止,账上只看到2010年7月12日收施鸿英等5户300自来水初装费计1500元,和2010年1月20日,施子富初装费17440元。在12年1月18日退还自来水押金49400元,从何而来?
  12年1月11日,赵侯殿道路工程预支80000元,领款人吕兴干。
  12年8月7日,农户防火灶款 23800元,经办人施献方。无交款人、无领款人,也无清单。
  12年7月30日,大厦幕墙工程365。7平方800,扣除预付款10万计192560元。领款人周征雨。(大厦幕墙工程总计292560元)。我们村根本没有该工程。
  13年1月29日,安装路灯工资、电料等7927元,领款人施天永,统一付款凭证无清单,经办人施丰、施会齐。
  13年10月28日,东永二线至赵侯殿拓宽工程结清,65316元,领款人吕兴干,经办人施丰、施会齐。无清单。
  10年9月16日,装潢材料费4558元,无收款单位。
  附件8
  08年7月21日,联防队员保险费交款人胡仙配计2398元,无发票清单。
  09年1月22日,09年度特困户老干部施工人员补偿费计13700元。未附清单。
  09年1月22日,10年度军属、特困户、老干部补偿4100元,未附清单。
  12年1月20日,11年度困难户老干部补偿费5400元,未附清单。
  12年1月1日,2011年度二季度保洁服务经费20000元,收款单位未盖章。显然借他人之名,私吞20000元了。
  13年1月23日,12年8月15日到13年2月14日保洁服务经费40000元。收款单位未盖章。
  东永二线至赵侯殿道路拓宽工程(又名、四村至格山沿联网公路赵侯殿段)的经济问题
  12年1月11日,赵侯殿道路工程预支吕兴干80000元。同年5月19日预支施爱民、吕兴干80000元。7月30日预付吕兴干工程款100000元。8月12日支付吕兴干赵侯殿路图纸外附加工程款57801元。13年2月21日,四村—格山沿联网公路支付自筹资金98000元。13年12月12日,赵侯殿路加宽水泥硬化、公墓停车场硬化加停车场叉车整平支付葛银贵96653元。到13年10月28日,东永二线至赵侯殿拓宽工程结清,支付吕兴干65316元。未附清单。该路段全长1。25公里,路面硬化由永康市交通局(下属的一个部门)负责资金和承建。何来的图纸外附加工程款57801元,何来的自筹资金98000元,何来的赵侯殿路加宽水泥硬化、、、、、、支付葛银贵96653元。道路加宽的基础投资高达414454元,还不包括自筹资金98000元。在结算时却不列清单,一条路要用二种名称即赵侯殿道路拓宽工程和四村—格山沿联网公路赵侯殿段。这都充分说明施会齐一伙借这一工程,捞好处、中饱私囊。
  2012年8月5凭证,7月30日、统一付款凭证现金支付施爱民村花坛绿化预付100000元、80000元,10月6凭证,9月21日统一付款凭证现金支付施爱民苗木花坛挖土填土等附属工程款80000元,12月8凭证,12月6日统一付款凭证现金支付施爱民新农村改造水泥硬化预支82000元。2013年4月3凭证,2月6日统一付款凭证现金支付施爱民村绿化苗木等附属工程结清50632元。合计支付392632元,无工程计算清单,施章亮舒天赐经办,施丰施会齐审批。
  2012年12月8凭证,12月23日统一付款凭证现金支付施祖东镇政府至塔山公园公路工程款97617元,无计算清单,舒天赐施关寿经办,施丰施会齐审批。(该工程与四村毫无半点关系,纯粹是施会齐一伙虚构工程,套取工程款而已)。
  2003年10月,施会齐伙同他人以其开办的企业名义“永康市康利制动器有限公司”在未经村民代表讨论,也未经承包田户主同意。即强行征占占地面积105145平方米,其中唐先四村65038平方米、云路村40107平方米,向相关部门骗取用地指标。于2003年10月获得批准后(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批准书、浙土字【2003】第10839号及各相关缴纳税务发票为证)。将其转让倒卖给永康市华荣涂料厂、永康市晨光铝业有限公司、永康市象珠镇希贵五金厂等20家企业。这是严重的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2008年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又名永康市唐先有色金属压铸厂,以下简称康利公司),要以扩大每年生产300万只铝轮毂的项目为理由。强征强占唐先镇四村土地达50000平方米。让康利公司获取土地后用于倒卖牟利。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伙同唐先四村干部施会齐及相关人员一起武力强占村民承包田、地。在未有与承包田户主签订征地协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8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批”,获批后,一直闲置。于2010年10月25日动工侵占位于唐先镇四村官山背地块的50000平方米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理应对该企业收回土地使用权证,但被反映人共同协作合谋于2013年4月2日对该企业发放了规划许可证(许可建筑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其余的一直侵占闲置),4月28日发放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明知该企业无力盖建厂房的情况下,让康利公司以380万元的年租金租给一家叫框迪的企业盖建厂房,帮助该企业达到占地牟利的目的。特别是被反映人与相关部门人员相勾结在2010年3月30日就已经明确了该地块为康利公司所有,却在2010年4月9日永康日报刊登招标公告,搞所谓的“挂牌出让”。仅以每平方米240元的低价出让给康利公司,而同时期的永康市西溪镇工业用地每平方米拍卖所得3000多元。仅此一项就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收益损失。
  从1994年施会齐引进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建厂后,即与该公司相勾结陆续侵占村集体土地达70多亩,私自盖章,转变土地性质,让该公司将土地证拿到银行抵押贷款,而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即让施会齐在其原办在唐先一村上洋山的企业拥有一定的股份为回报。2003年施会齐在唐先四村的厂房(永康市康利制动器有限公司所在地)盖建完工后,即从上洋山搬迁。而价值300余万元的机器设备则由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免费奉送。对外即美其名曰“由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前老板吕炳康的妻子施妙英投资占60的股份。
  2003年4月23日,我在永康市丽州中路离公安大楼仅仅百米之遥,被人从背后连砍3刀,幸未毙命。该案件我认为系施会齐雇人行凶行为。理由是:我于1999年开始一直上访要求清理审计村财务,及反映施会齐与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老板相勾结,侵占土地等不法行为。施会齐一为阻止我上访反映,二为泄愤,故此雇人行凶。也有线索获知施会齐历年来都在对其所雇佣者发放工资费用等。
  面对以上种种情况,负有领导管理监督职责的唐先镇党委政府,不仅没有履行职责,相反于2015年2月17日、18日(农历大年三十上午)分别举行会议,商议如何帮助施会齐逃避查处。更多详情请网络搜索“投诉永康市纪委不作为”,上面有数份审计报告。在唐先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是值得同情的,他们的处境也是值得关注的,因为他们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来摆脱施会齐这只魔手的控制。救救他们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