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斌, 我于2018年4月15日在上海12345实名举报嘉合伟业(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灵山路958号5幢A座)作为上海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089会员单位严重偷税漏税,我于2017年2月 3月在嘉合伟业(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购买50万混合芳烃、燃料油,该公司未开一分钱发票给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税务部门必须查清该公司是否有王斌2017年2 3月购买 现货混合芳烃、燃料油75万的发票底联,同时我知道维权群很多人均未收到嘉合伟业的2015年 2017年4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发票,我知道的有吴翔等等,我有理由相信嘉合伟业几千个客户均未收到现货的发票,这是国家税收的重大白白流失,不法商人牟取暴利。我按照嘉合伟业(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将钱通过建行汇入第三方支付公司宝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转入上海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户, 请查上海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营业收入有没打入089会员单位嘉合伟业(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还是直接将对公账户钱打入嘉合伟业(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人柴浩峰个人账户 ?嘉合伟业(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上有没有经营收入?嘉合伟业(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伪造、隐匿账簿、不列收入,未给所有客户开具一分钱发票,是明显的偷税。以我为例,一、该公司增值税偷税,二、企业所得税偷税,三、股东从本应该入公司账上的资金转到个人账上,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该行为视为对于股东个人的分红。股东个人的分红应该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偷税,四、是对公司年度报告公示的影响(以前属于企业年检)。公司本来有75万元的现金流入,但是由于股东将本应该入公司账的资金转到了个人名下,直接导致公司少了75万元的现金,对于年度报告公示会产生重大影响。请国税局严肃查处,而不是敷衍了之,请查改公司的公帐及法人、工作人员的私人帐号,查该公司资金流向。提供公司柴浩峰工商银行私人帐号:6222081001024776555,他们公司的帐从这私人帐号转出,请速查。今天浦东国税局在12345上回复,要延期90天处理,按照12345要求必须在15天处理,为什么要延期90天?浦东国税局如此不作为、慢作为,是为违法企业遮掩偷税偷税?税务部门查清该公司是否有王斌2017年2 3月购买 现货混合芳烃、燃料油75万的发票底联,这个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