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36岁的于女士(大兴区人)二胎怀孕第40周,到大兴区人民医院检查,超声报告显示“脐带绕颈一周,羊水稍浑浊”,门诊医生李×诊断为“先兆临产”,叮嘱孕妇“随时都要生了,很危险”,因为已到预产期,胎心监护显示有宫缩,为确保母子安全,医生要求孕妇住院待产。
  
  住院待产期间,孕妇每天肚子阵痛,胎心监护显示胎儿心跳正常、10分钟左右宫缩一次。孕妇多次向主治医生周×慧提出打催产针或剖腹产要求,并提醒医生自己第一胎也是打催产针才生出来的,周医生均以“医院有规定,只有达到41周以上还没分娩的,才可以实施催产、剖腹”“你头胎是顺产的,这二胎说生也快”等理由予以拒绝,并诊断孩子7斤半左右(实际为8斤6两,巨大儿),可以顺产。住院待产第四天,孕妇体重增加1公斤,在向周医生质疑“孩子是不是又长大一些?自己是不是不能生了?”“一直不开骨缝,是不是对催产针有依赖性?”时,周医生说:“增加的体重不一定长在孩子身上,也可能长在你的身上了”“不会对催产素产生依赖”,仍要求孕妇耐心等待顺产。据悉,每个医院都有剖腹产指标,超标就会在考核中扣分、罚款,医院“鼓励孕妇自然分娩”,在这里却变成了“一刀切”,完全不顾孕妇36周岁高龄高危、胎儿脐带绕颈一周数天、羊水浑浊没有营养、宫缩每天都有不连贯等危险。
  住院待产的第7天(12月16日)6时许,孕妇感觉宫缩频繁,正赶上值班男护士胎心检测,仪器检测胎心124,明显减慢,男护士(签名为“赵×雅”)听胎心弱怀疑“仪器故障”,换仪器检测依旧胎心弱。因伴有频繁宫缩,男护士让孕妇进处置室检查。
  6时50分,在处置室一女护士(签名为“赵×雅”)简单肛检后说一切正常,孕妇请求护士帮忙做一次胎心检测,女护士说:“刚才不是做过了吗?没事儿,很正常!”。经不住孕妇哀求,期间,女护士操作仪器不熟练,三次换护士、换仪器检测,发现仍是胎心减慢。孕妇感觉情况不对后强烈要求立即实施催产或剖腹产抢救,现场护士安慰孕妇说:“要等值班医生(闫×梅)来,已经电话通知她了,正在赶来的路上。”
  
  大兴区人民医院《住院待产检查记录》注明:7 :23,通知闫×梅医生,遵其医嘱给予患者胎心监护。7 :32,床旁彩超结果提示:晚孕,头位,胎死宫内,脐带绕颈一周,羊水稍浑浊,闫×梅医生已知。
  为保证急诊病人多时及抢救病人,每个医院都有一级、二级、三级备班医生,医院《产科病房管理制度》规定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并要求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签字,绝不允许脱岗,危重病人床头交接;各级医师急会诊,十五分钟内到达。在大兴区人民医院官网上有篇《生死线上争分夺秒,成功挽救母子生命》新闻,宣传的是该院2017年6月14日下午抢救一名“无任何产检资料”“孕妇胎盘异常”“胎儿胎心减慢”的孕妇,“这种情况是所有孕妇面临的最严重的生命威胁之一,其抢救就如同一场‘战争’。在这种危急情况下,门诊医师立即上报产科王会芝副主任,病房值班医护迅速到场,现场紧急病历讨论,诊断子宫破裂,必须马上进行手术,否则可能母儿生命不保!王会芝副主任立即启动危重孕产妇院内抢救,开辟绿色通道,在完善术前准备的同时,将孕妇以最快的速度直接送入手术室,急诊行剖宫产手术。”最终“成功地将孕妇及新生儿的生命从生死边缘抢救了回来。”
  住院待产的于女士,从当天6 :30胎儿心跳减弱且伴有频繁宫缩,到7 :32胎死宫内,期间一个小时的时间,医院完全可以保住一条鲜活的生命。请问:孕妇紧急情况下,护士有没有“发现患者病情危急立即通知医师”?现场值班医生又去哪里了?难道是周末私自回家休息了?那医院的三级医师负责制、三级备班制度岂不形同虚设?于女士住院待产6天来,产检资料齐全,而同样出现“胎儿胎心减慢”的症状后,医院却未第一时间启动任何替代医疗方案,不能“将孕妇及新生儿的生命从生死边缘抢救回来”,这样的失职、失责,误诊、误断,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彩超检测“胎死宫内”的结果出来后,现场医护人员纷纷离去,将孕妇独自舍弃在处置室长达一个小时!一直陪产的母亲听到处置室里女儿痛苦呻吟后,冲进房间询问情况安慰女儿,得知女儿胎儿生命危急,束手无策的老人哀求医护人员实施抢救,特别是在分娩室外,老人下跪求情,现场医生仍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不及时实施催产和剖腹产抢救,部分医护人员完全玷污了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名声!
  
  胎死腹中后,孕妇及家属强烈要求迅速剖腹或催产,直到10时7分,医生才让孕妇签署了催产告知书即《交待病情》,但产房医生一直迟迟不予注射催产针,到下午15时仍未注射,孕妇强忍悲痛,多次努力孩子仍生不出来,再次请求医生产道切口分娩,医生遂给予侧切后才顺产出孩子。“男孩,8斤6两(巨大儿≥4000g),53公分,脐带绕颈打结,已死亡。”接产医生告诉于女士。期间,在胎盘还未生出来的时候,接生医护人员未经产妇同意,不顾产妇痛苦心情和尚未脱离的危险,现场用私人手机对死婴和产妇产道进行拍摄,严重伤害了产妇及亲属自尊!
  于女士2006年在大兴区某镇卫生院生第一胎时为预产期当天、注射催产针、产道切口分娩。而此次在大兴区人民医院住院待产,超过预产期的6天时间内,孕妇每天都有宫缩,医院却一次彩超、B超都没给孕妇做过,胎儿脐带绕颈情况、胎盘情况、羊水情况一概不知。医生完全不听信采纳孕妇多次提出的意见,犯了严重的教条主义!严重失职!
  
  目前,无论是法律诉讼还是医调委调解,都是结合专业的医疗诊断救治程序来断定责任,但医护人员麻木不仁、医院领导推诿扯皮对患者及亲属造成的伤害,是否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医疗事故发生三天后,医患双方就委托北京市医调委进行调解,25天后,竟然给出“医调委专家研究讨论决定:医院有责任,建议赔偿3万元”的结果!这更让家属怀疑“官官相护”久拖不决,完全丧失了对医疗专业鉴定机构的信心。大兴区卫计委、医学会、医调委、医院都属一个系统,程序全部走下来,结局肯定也会有很大偏向。过失如此明显、后续却很漫长,我们都是普通百姓,只能寄希望于政府职能部门作为第三方兼责任方,速战速决解决问题,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给人民群众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帮助医院管理走上正规。
  【以上内容经患者及亲属口述、现场调查、病历资料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