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到亲属或他人名下,法院不能侦办申请人取证也没法律效力,只能让老赖逍遥法外,我切身体会到案子如公安介入或增加法警,增加职能早就去伪存真结案了,事实如下:法定被执行人张慧(6501031968×××××85) 1,在立案后开庭前把商行法人改为其哥张某。
  2,在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后户名改其姐张某每月有大量营业额进项(有银行对账单原件为证)2018年7月在库尔勒市她的客户吴某对我解释:她账户冻结叫我打入张某处实际是归还她贷款,被执行人于卫新(6501021968×××××71),还有我的律师段××也在场,上述可连成证据链。
  3,2017年,张慧以女儿王某名义(650103×××××145126)刚刚从学校毕业在北京打工,购乌鲁木齐市天鸿××国际1号×单元402电梯房并把仓库货转入。
  4,他人名字购车车牌号(新AZ259×)供李兵使用,邻居都知道情况可以出面作证。
  5,我和于卫×到奎屯找她客户陈某讨我的货应收款张慧知道即电话中阻止并叫李兵去结,(陈某,于卫新可作证)我们白跑了一次,以上情况向法官反映没有采纳,一定要我证实在张慧名下才能执行,也不同意移卷公安,其实只要公安机关执法部门向客户,邻居了解或调取银行,住宅小区监控摄像,询问亲属完全可以核实的,我的律师叫我直接找分局刑侦大队,他们看了材料后说可以去核实,但要走程序法院转分局法制科,再转刑侦队,至今同案被执行人李兵(65010419690×6158)和张慧没付分文(除我老客户强行扣下等) 尚欠本金70万元左右他们二人13年前就同居对外一直以夫妻相称,邻居客户都可作证,李兵利用张慧有商行店面到外面赊账进货,借到货到时玩失踪,本人知道的有5笔,张慧不认账,就这样侵占他人财产,几乎把赖账当职业。
  李兵在法官面前还异常嚣长具体如下:
  1,2014年8月我和李勇刚,王亚琴法官一起送传票他对我叫:你官司打赢一分钱也拿不到的,现在这社会不怕凶就怕穷,懂吗?
  2,2016年7月25上午在执行庭写还款保证书后,当吴法官,房东面咆哮: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抓我进去好了,只能抓我一次100多万烂掉。
  3,当天走出大门口挑衅我,上黑名单怕啥,最多飞机不乘,高铁不坐,(房东也在场)。
  4,第二天他开始玩失联到2018年8月才现身,失联2年。2018年11月1号他又开始玩失踪至今,后来的执法雷霆行动也没有拘到他一次、
  5,于卫新书面证词:李兵叫我不要怕,我打官司一拖就没事,货不要还,宁可贱卖,传票不要接,让它贴公告开庭,现在这社会债权人不敢对我们怎么的,他们动我一下就报警,法律保护的!!!
  6,2014年李兵曾吹嘘我哥和某某厅长关系非同一般,哥战友和我发小有些人转业后在法院和公安上,我表哥在经侦队当队长,许多事可摆平。如今我开始心中生疑。
  7,捡到几万元拒不上交,公安可介入以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立案,而利用合同,买卖借贷欠款却取证难,却无可奈何。本人今年77岁,但愿有生之年看到法律尊严对他们严惩。
  附1,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14)沙民一初字第2219号判令被告李兵,张慧,于卫新归还戚××库存货款376645。06元,现金1111421。7元,逾期支付银行加倍利息。
  以上情况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杳无音讯,没一点效果。本人古稀之年才悟到人微言轻,自己太幼稚太单纯,感受被亲人抛弃而失落,痛苦压抑。真理何在、正义何在、谁来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