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设套路,用车抵押骗金钱 涉黑恶,暴力打砸的河南郑州天达汽车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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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
举报人:李贯坡,身份证号码:410423198205101075,现住平顶山市光明路南段桃花源小区7—3—1。,联系电话:18937500375。
被举报单位及个人:河南郑州天达汽车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伟,身份证号:412724198210265175,其妻邓聪灵及同伙张秦明等人。
举报事实:
2017年10月,张秦明持合法手续及合法车辆以郑州天达租赁公司的名义找到我说公司急用钱,能不能把一辆车抵押到你这。我和张秦明本身认识,同时他开的车辆及公司的手续都比较齐全,所以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在这以后的时间内张秦明以同样的手法在我本人及我的朋友李博等十二人手中先后抵押几十台车辆共借走现金1300多万元,我们都是生意人,想着他有车辆抵押公司手续又比较齐全,也就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却被以郑州天达汽车租赁公司李伟等为首的黑恶势力套路了。后来我们几次催促张秦明及其公司还款,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脱。更为严重的是2018年1月18号零点40分开始,李伟组织郑州及平顶山黑恶势力150余人持砍刀、棍棒等凶器找到平顶山的存车地点开始了骇人听闻的打砸事件。我们及时报警才避免了更大流血事件的发生。后来我们了解到河南郑州天达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伟及其亲属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黑恶势力团伙,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实施预谋诈骗,教唆平顶山张秦铭(此人已被叶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伪造行驶证,伪造借条借据。在全省范围内(洛阳,驻马店,漯河,舞钢等地)大肆开展预谋诈骗和黑恶势力犯罪。短短几年时间涉案资产达几个亿,手下打手几百人。2018年1月18日夜晚,这次打砸事件造成豪华机动车损坏41台,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涉事当晚,平顶山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电话十几起,平顶山公安局新城分局抓获涉黑人员一名,据该成员讲,李伟及邓聪灵等人以诈骗方式,纠结黑恶势力在省内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暴力打伤多名受害群众,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恶劣影响。
在受害人多次去公安机关了解案情进展过程中得知,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大案要案却移交给叶县公安局来办理此案(传言说叶县公安局主抓此案件的法制办主任是李伟的亲戚),当晚参与作案的有150余人,监控录像明确拍下的打砸车辆的都有30多人,叶县公安局竟然只抓了十二个人(其中李伟妻弟邓大伟,邓二伟,姐夫邵天庭等李伟黑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分子不在抓捕名单),而且还被取保候审了六人,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李伟有保护伞!经查李伟及邓聪灵在2015年驻马店市涉案3000多万元,在2017年洛阳市涉案7000多万元,(在洛阳更是造成严重命案,死亡一人,竟然经李伟及邓聪灵花钱假造交通事故了事),在平顶山涉案1800万元,在安阳涉案2000多万元,这样一个涉案达1个多亿的黑社会性质大案为何只以寻衅滋事罪定案?而且只抓了六个人草草结案?案情内幕远比知情人知道的更多,受害群众得知此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不断受上层领导干预,迫使公安机关多次改变侦办方向。导致此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邓聪灵及其亲属至今仍逍遥法外。该黑社会团伙控制人李伟仅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对人民群众安危,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一起严重的暴力涉黑案件涉及全省几个地市的套路贷案件,现在却淡化成了简单的寻衅滋事,李伟和张秦明相互推脱责任,李伟的妻子邓聪灵在外四处活动为李伟开脱罪责。我们12个受害人1300多万的损失没人管没人问,这钱都是我们多年做生意的血汗钱,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彻查此案。查封郑州天达公司及李伟的所有不法财产,为我们挽回损失。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中央扫黑除恶的真正意图。
举报人:李贯坡
2018年11月20日
二、控 告 书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魏清霞,女,汉族,1944年9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西路南270号院,身份证号:410421194409170020。我就以李伟、李光、陈俊杰、邓聪灵、韩伟、李亚旭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诱骗我孙子张秦铭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种种罪责向各位领导控告如下:
李伟犯罪集团以租赁车辆为名,行诈骗、敲诈等黑社会性质犯罪之实。截止目前,已在河南郑州市、洛阳市、周口、上蔡、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叶县、舞钢市及山东省等十多地犯下滔天罪行,涉案金额数亿元。所到之处,都有数十乃至上百家庭倾家汤产、家破人亡。每处都有人为这个所谓的“正当生意”被判重刑。更可笑的是每次诈骗用的都是同一批车,同一辆车的牌照至少被更换五次以上,车主被更换5个以上。试问: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有人被抓将近一年,仍在被计算所谓“租车费”、“违约金”。高档车里边,大部分为“水车”,手续是怎么办的?有关部门有无责任?如此荒诞之事,怎会屡屡得逞?我本人认为,这是一个有强大“保护伞”的犯罪链条,有极个别部门和官员保护的犯罪集团,致使当地办案人员倍感压力,无法办案。
如此滔天罪行,竟被河南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经营,并多次勒令有关部门立即放人,现已造成无人敢查、无人敢管的局面?
试问:
如此罪行不抓,何谓扫黑?
如此罪行不查,何谓除恶?
我决不相信有人敢拿 书记扫黑除恶的指示当儿戏!
我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立即调查,挖出其身后的“保护伞”。否则,此犯罪团伙还会再危害更多的人民群众。
其犯罪事实详情如下:
一、李伟及其骨干成员李光、陈俊杰、邓聪灵、韩伟、李亚旭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组织构成及犯罪模式。
郑州天达汽车租赁公司是以李伟为首,有骨干成员李光、陈俊杰、韩伟、李亚旭、邓聪灵等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相对固定人员多达二百余人。该团伙成员大部分是由周口、太康、杞县等地无业闲散人组成。该团伙人员名义是从事汽车租赁,而实际从事的是“高利放贷、签空白汽车租赁合同、车辆质押借款、签虚假车辆买卖合同等形式进行疯狂诈骗的犯罪集团。他们采取A带B,B带C,C又带D,D再拉E等模式吸收河南省各地市的“合作对象”开展非法业务。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相对固定的车源提供者,有专业安装GPS定位团队成员,有专门百人以上的暴力收车队伍,有固定的专业作案工具,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李伟专业负责公关和研究行业漏洞。该犯罪团伙主要采用手段是玩“钓鱼车”手段,实行自导、自演、自抢、自报警的行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自己导演。前期他们会利用身边和身边人的关系选择某地区“合作对象”,把该团伙的车辆通过这个被选中的“合作对象”铺向市场,并与这个“合作对象”签订空白的租赁合同,教唆、指使“合作对象”以抵押的形式向受害人借款,所借款项大部分均由“合作对象”交给李伟等人的犯罪集团,借款周期一般都在4个月左右,在车辆抵押期间李伟等犯罪集团再以“合作对象”擅自抵押租赁车辆为由,指使、纠集所谓的收车队展开收网,暴力收回车辆。
2、自演。就是李伟等人扮演的角色每次都是受害者的角色,也就是所谓的汽车租赁角色,以一个受害方的角色出现,迷惑公安办案单位,致使办案机关误以为是经济纠纷案件,从而不予刑事立案,当然他们也会有玩不过去的时候,那么他们就会把责任全部推给这个“合作对象”,也就是张秦铭或者“李秦铭”、“周秦铭”等这些角色身上,让他们背黑锅。
3、自抢。李伟等犯罪集团在郑州有自己专业的停车场,有自己专门纠集的一帮收车团队,人数高达200多人,当某个地区达到“收车标准”的时候,李伟、李光、陈俊杰、韩伟、李亚旭、邓聪灵等这几个高层就会组织暴力收车。每次作案都是组织上百人,在夜间凌晨进行,先是建立上百人的收车微信群,派人提前多次进行踩点,收车时携带钢管、大刀、液压钳、屏蔽器、并屯器、板车等,所到之处大门、窗户、院墙、车库大门、档杆,车辆的车窗、门锁、轮胎等不同程度毁坏,遭遇阻拦时,直接出手暴力伤人或开车撞人损害人身安全,但是即使这样恶劣的犯罪大部分受害人也控告无门,致使该犯罪团伙更加有恃无恐,肆意犯罪,继续利用其威慑力攫取巨额非法收入。
4、自报警。李伟等犯罪集团在收车过程中,如果遇到被害人阻拦收车等麻烦,这帮人就会恶人先告状,提前110报警,以“汽车租赁公司受害人”角色出现,迷惑公安机关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公安机关总以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立案),在李伟犯罪集团实施暴力偷、抢、夺车辆后,为掩入耳目,李伟均会要求团伙成员第一时间变更车辆车主登记信息,将车辆过户登记在其他团伙成员的名下,企图与暴力抢车抢事件撇清关系,以躲避法律的追究。李伟犯罪团伙这样做还有一重要目的是为下一次同样的犯罪做准备,寻找新的“合作对象”进行新一轮的疯狂犯罪,这样的犯罪模式循环进行,已造成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周口上蔡、平顶山市、平顶山舞钢市及叶县等地受害人上亿财产损失,仅平顶山地区自2014年一月份至2018年一月份发生三起,造成被害人直接损失4000余万元。
二、李伟等黑恶犯罪集团才是张秦铭巨额诈骗案的背后真凶,在本案中李伟等人所实施的三个阶段有预谋犯罪,更显示出起犯罪集团的老辣、阴险。
第一阶段:2015年张秦铭通过同样经营汽车租赁业的李高峰、王彤夫妇认识了李伟,经对张秦铭的家庭背景了解后李伟:陪其持有的保时捷卡宴、路虎、奔驰等高端豪车以每月四、丑万元的价格出租给张秦铭。
第二阶段:自2016年起李伟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其豪车出租给张秦铭为诱饵,让张秦铭在承租李伟车辆后再高价转租从中获取差价利润,张秦铭信以为真,事实上李伟深知平顶山这个四线小城市豪车的租赁市场肯定不景气,正是因该种市场原因张秦铭在租车后无法将车辆转租出去,致使拖欠李伟的租金越来越多,这也为李伟的诈骗钓鱼汁划做好了铺垫。
第三阶段:2017年前后,当张秦铭因身处拖欠李伟租金的困窘而要放弃车辆租赁时,李伟以张秦铭不会资本运作为理由,指使张秦铭违背市场常规不收取车辆租金,将车辆抵押给受害人,以此借受害人款项:后李伟不间断的向张秦铭输送车辆,张秦铭在李伟的授意下将上述车辆抵押给受害人并从受害人处借款,所借款项大部分都直接给李伟、陈俊杰等人,待张秦铭既无法偿还从受害人处所借款项,也无法给李伟提供更多诈骗钱财时,李伟便以张秦铭拖欠租金为由暴力强行收回车辆,致使张秦铭深陷诈骗旋涡,受害入索车无门的状态,而李伟等犯罪集团却与本案的诈骗罪责撇的一千二净,装出一副也是受害者的模样。
三、李伟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及影响。
郑州天达汽车租赁汽车公司是由李伟、李光、陈俊杰、韩伟、李亚旭、邓聪灵等将近百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其以严密的组织构架、雄厚的经济实力、凶狠的暴力手段在汽车租赁行业名声鹊起,圈勺均称其为“太康帮”,从2013年至2018年期间洛阳、信阳、驻马店、平顶山市、平顶山舞钢市,叶县等类似暴力犯罪案件,都是李伟等犯罪集团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现该犯罪团伙的黑恶势力不仅在河南地区,在山东等外省地区也已经开始蔓延,受害群众敢怒不敢言。粗略统计因该犯罪集团所实施的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所涉金额已经超过亿元,很显然已经成为了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颗毒瘤。
现如今党中央在 的带领下,正在进行着一场空前规模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已经为全中国的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强有力保障,控告人也能感受到身为中国人的幸福,但控告人的孙子张秦铭涉嫌巨额诈骗一案,却让控告人感到愤怒和无奈,无奈的是控告人没育教育好孙子张秦铭,他所犯的罪责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愤怒的是李伟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所实施的暴力犯罪,却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严惩,毒瘤仍在疯长,一日不除,百姓仍无安宁。
以上控告望各级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一举铲除李伟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还社会一片和谐。
控告人:魏清霞
201 8年12月10日
三:控 诉 书
控告人:吴佳明,男,汉族,1991年4月25日出生,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七矿路29号,身份证号 :410402199104255537,联系电话 :15093777797。
控告人 : 芦文萃,女,汉族,1971年10月9日出生,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中路南66号院1号楼2单元1号,身份证号 :410411197110090027,联系电话 :15836936899。
控告人 : 刘亚频,女,汉族,1988年9月6日出生,住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高庄山高村老坟沟村97号院,身份证号 :410401198809060026,联系电话 :15886777366。
被控告人 :陈俊杰,男,汉族,1987年9月9日出生,户籍地 :河南省淮阳县齐老刘乡刘圣村0001号,系,身份证号 :412727198709091257。
被控告人 :陶小飞,男,汉族,系天达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 :李明,男,汉族,系天达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李伟,男,汉族,1982年10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412724198210265175,天达汽车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现羁押于叶县看守所。
控告请求
一、依法追究三被控告人诈骗罪刑事责任;
二、依法追究三被控告人黑社会性质及恶势力性质犯罪的刑事责任,
三、依法为三控告人追回支付给三被控告人的押车款共计80万元;
四、责令三被控告人赔偿因其诈骗及黑恶势力犯罪给控告人造成的损失。
控诉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吴佳明与张秦铭是朋友关系,2017年9月份,张秦铭找到控告人吴佳明,给吴佳明讲:郑州天达汽车租赁公司老板李伟和他的司机陈俊杰都是我的朋友,李伟的天达公司是做汽车租赁生意的。2017年9月13日,在位于中兴路和联盟路交叉口张秦铭开的嫣然音乐餐厅,当时陈俊杰也在办公室门口沙发坐着,在此之前也多次见过陈俊杰,打过招呼之后,得知陈俊杰开着妻子杨航的一辆本田CRV车,要求张秦铭找人质押借款。我到嫣然音乐餐厅之后,张秦铭说陈俊杰妻子杨航有一辆本田CRV车的车,急需用钱,想质押这辆车借点钱,车就在楼下停着,并出具了一份已经写好借款人杨航名字及借款金额的质押借款合同,我在合同书出借人处签字。当时,我便打电话让控告人刘亚频把钱打给了陈俊杰的账户。至10月份,我联系我的朋友控告人芦文萃和刘亚频,押三辆车。控告人吴佳明分别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让控告人刘亚频,以她在建设银行的账户,向陈俊杰平顶山银行账户转款136700元,陈俊杰通过张秦铭押给吴佳明、刘亚频豫A97LX6号本田CRV车一辆;2017年9月18日,控告人吴佳明让控告人刘亚频建行账户向陶小飞中信银行账户转款156300元,陶小飞通过张秦铭押给吴佳明、刘亚频 豫AR7U98号宝马5系车一辆;2017年9月26日控告人吴佳明让控告人芦文萃工商账户向李明中信银行账户转款239500元,李明通过张秦铭押给吴佳明、芦文萃豫A5R35R号别克GL8车一辆。期间,刘亚频、芦文萃分别两次收到张秦铭转来上述押车款利息。在控告人转款给上述三被控告人之后,为了落实上述被控告人是否是郑州天达公司的人员和车辆,控告人吴佳明与朋友薛耀东曾和张秦铭一起,在郑州天达公司再次见到陈俊杰证实车辆和车主等都是天达公司的。同时,在郑州天达公司见到陈俊杰之后,我们在郑州北环一加油站办事时,天达公司的陈俊杰又将公司的一辆奥迪 R8送给张秦铭让张继续向外押车借钱。
2018年1月18日凌晨,押给控告人刘亚频的豫AR7U98号宝马5系车和豫A97LX6号本田CRV车及其他车辆停放在平顶山市新城区闫柴庄冯泰华家中,转眼之间,被郑州天达公司李伟、陈俊杰组织的上80余名犯罪团伙成员,通过翻越院墙、破坏门窗入侵等方式手持器械、使用存放的备用鈅匙等违法手段,将上述车辆偷走;当天没被偷走的其他车辆也被公安机关以犯罪车辆被叶县公安局依法扣押查封,给控告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伤害。
控告人所押车被偷抢之后,通过相关视频得知:2018年1月17日,李伟、马灯峰伙同被控告人陈俊峰到平顶山与李高峰、王彤碰面,分头通过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寻找车辆的停放地点,并进行踩点,同时李伟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组织87人于当晚从郑州出发,组建了名叫“平顶山”的微信群。踩点后,李伟、马灯峰、李高峰、王彤及被控告人陈俊峰等人分17个小组,并分配车钥匙。2018年1月17日晚上21时许,他们在平顶山市建设路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停车场聚集,李伟及被控告人陈俊杰等人按踩点情况对各小组成员分配车钥匙。2018年1月18日0时许,李伟在名为“平顶山”的微信群内发出行动命令,各小组携带剪钳、电瓶、充电宝、帮车线、拖车绳、气筒等收车工具开始收车行动,当晚该收车团伙采用了强行破门、剪断方向盘、砸车玻璃等暴力行为收车,该收车组织在短短4个小时内在平顶山市区、叶县、鲁山、郏县辖区共偷、抢走42辆汽车,其行为极端恶劣。李伟、陈俊杰等在明知车辆被质押的情况下,采用极端行为偷、抢车辆,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失,和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控告人还了解到上述人员在河南省上蔡、偃师等地也多次组织大量人员,以相同的方式进行上述犯罪行为。
综合上述事实,被控告人李伟、陈俊杰及其天达公司的人员,是有组织有预谋且经常纠集在一起犯罪团伙,他们先预谋以质押车辆的形式借款,钱到手以后,再以暴力等手段实施收车等违法犯罪活动,是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犯罪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第293条、第266条、第294条之规定,请求依法追究李伟、陈俊杰、陶小飞、李明等人的刑事责任。并为三控告人追回押车款。
此致
叶县公安局
控告人 : 吴佳明 芦文萃 刘亚频
2018年11月28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