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敏,女,二十三岁,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望奎县人,我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晚七时许。做自家摩托车,在我县原宏宇热力厂【现已撤离两年多】在大街挖沟下管道,没有出示任何标志,在这种情况下不慎摔倒至颅脑严重挫伤并摔成植物人,他们施工单位对我造成的伤害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植物人的我生存两年零十个月,两次司法鉴定,通过司法程序开庭两次,我起诉各项共180万,本应判给我人身伤害款一百一十三万多,我家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始终没有判决,原政法书记“王明”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政府一次性给我四十五万【于二零零九年底给】,还气急败坏的说就给你这些钱,如果不要就算了,不要也执行不了,难道做为政府代表的你就这么草率践踏百姓的生命权吗?【我们没有任何协议】。后来在一位有爱心的副县长张洪涛的帮助下,每次五万十万的借给至二零一一年底才拿到四十五万。现在没人管了,耽误了我的最佳治疗时间,我终身不能自理。至今每年我家还要花去大量的医疗费用。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我求政府关注,给予解决,拿回我应得的生命款。我还要治疗,有一线希望我也不放弃治疗,我的痛苦是用语言难以表达。我终身生活不能自理,我的父母天天以泪洗面,他们在世还好,能照顾我,【以后我怎么办】。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求助上级政府关注。尽早的给我解决,我期盼。我们的呼声要是得不到回应,还将继续走在控告的道路上。为了黑龙江的和谐,为了早日结束我这样的老百姓的上访之路,我们将这些投诉文章呈送给你们审读,希望在您的关注下,能够站在代表老百姓根本利益的立场中,及时关注,深入调查,呼吁有关部门,帮我打开公道之门,我想信在您的关照和呼吁下,我们一定能够返回到安居乐业的生活境况中去,我们一定能够从您的身上感受到法律、法制的公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希望贵网能如实反映事实,帮我维护我应有的权益,谢谢各位领导啦。我母联系电话1308997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