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市政府及工信委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 原恒丰一号楼商服房住户、王明友、陈淑珍、我们多次找到工信委及恒丰集团表达诉求,对恒丰一号楼商服房动迁安置全过程进行了全面剖析说明。

  一、【乾元公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规定,是恒丰集团拿出的摸底报告、报给市征收办公室、经过是领导批准后、这个项目就这样实施了,可市委市政府及工信委的领导没有亲临现场调查,一切都是恒丰集团的领导上报到市委、市政府及工信委的、所以才到今天的经过。也所谓工信委在动迁手册上写到牡丹江市工信委房屋征收实施中心、【无论是市征收办及市领导办公室如了解事实的真相后、我相信会为我们百姓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我们商服房的财产权利是受到国家宪法、物权法保护的,国家在【590】中同时提出了【除国家、国防、铁路、教育、消防军事用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更不得非法侵占他人合法的财产。

  三、在国家【590】文件、还是牡丹江市地方法规、及62、63片动迁手册中也没有提出商服房动迁明确的说法、都是以协商解决的目的、可是恒丰集团欺上瞒下骗取我们的商服房的事实,在整个征收的全过程中、没有达成协议、停水、停气、停电、利用各种手段欺上瞒下的方式、及法院给我们下达的强迁公告,在恒丰小区内外粘贴、然人耳目、 我们是 原恒丰一号楼商服房住户、王明友、陈淑珍、我们多次找到工信委及恒丰集团表达诉求,对恒丰一号楼商服房动迁安置全过程进行了全面剖析说明。



  一、【乾元公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规定,是恒丰集团拿出的摸底报告、报给市征收办公室、经过是领导批准后、这个项目就这样实施了,可市委市政府及工信委的领导没有亲临现场调查,一切都是恒丰集团的领导上报到市委、市政府及工信委的、所以才到今天的经过。也所谓工信委在动迁手册上写到牡丹江市工信委房屋征收实施中心、【无论是市征收办及市领导办公室如了解事实的真相后、我相信会为我们百姓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我们商服房的财产权利是受到国家宪法、物权法保护的,国家在【590】中同时提出了【除国家、国防、铁路、教育、消防军事用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更不得非法侵占他人合法的财产。



  三、在国家【590】文件、还是牡丹江市地方法规、及62、63片动迁手册中也没有提出商服房动迁明确的说法、都是以协商解决的目的、可是恒丰集团欺上瞒下骗取我们的商服房的事实,在整个征收的全过程中、没有达成协议、停水、停气、停电、利用各种手段欺上瞒下的方式、及法院给我们下达的强迁公告,在恒丰小区内粘贴、然人耳目、强买强卖的事实、粘贴强迁布告的事实。在此之间我们也多次找到信访局的仇科长,工信委的王德彦主任、魏学峰等诉求事实的真相、在精神上给我们造成的压力、在生活上给我们带来灾难及困难的事实。在动迁及强迁两年里我们的亲人为了维护自己权力,当误了治病的机会、导致病情加重到癌症的后果。



  四、事到6月5日恒丰集团由高永江、胡殿生两位处长在恒丰会馆找王明友、陈淑珍说明情况,并把我们推向工信委协商解决,没有给我们提出的诉求正面解答,征收恒丰一号楼地段、为什么恒丰集团盖起来高档商铺、每平方米以2。5万以上销售、给我们移迁安置的地段每平方米1。5万元销售、这里每平方米的差价就是1万元、恒丰集团就是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强占我们商服房黄金地段的事实。



  五、我们要求原址原地安置也是合理合法的、乾元公寓是主街交通便利的优越的所在、更是我们生活及商业的唯一希望、王明友家、及陈淑珍家所有成员都是没有工作,所谓家庭的收入、开销都是靠恒丰一号楼商服房55。29平方米来解决的、后面还有居住的无照房26。6平方米,在征收中我们的无照房也符合居住的条件,可在征收的事实上26。6平方米就给予补偿【2】万多元。



  六、我们提出的营业补偿是根据征收条例、多年的营业收入统计每年的年收入以逐年增长来计算的,我们按时缴纳国家各种税金、工商管理费、及工商会费。所以我们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职工工资,可我们在劳动局有职工的备案手续。



  以上都是事实请工信委的领导给予我们正面解答,无论什么说法,我们的商服房已经被征收了,总得面对现实,请工信委的领导或王德彦主任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解答或坐到一起协商解决或书面文字答复。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