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非法转让土地、骗取某工程建设款及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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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非法转让土地、骗取某工程建设款及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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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聂洪明、汤福俊
单位: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题类别:违反群众纪律行为
问题细类:侵犯群众知情权
南昌青云谱区住建局的牛逼劲令我佩服(纪监篇)
南昌市青云谱区监察委员会:
1、针对信访号为36002020121206120156685的省长信箱信访件,经逐级批转,区房管局于2020/12/24向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系统上传了一份告知书的原件照片,其中写:您反映“诉请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答本信访件中罗列的问题并说服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我八十万元人民币或南昌市青云谱辖区内住房一套(八十平方米,农房也行);如说服不成功,请形成详细的文字报告说明原因反馈我和上级信访”的信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情况告知如下:
其次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属市级部门管辖的单位,我局无权说服南通公司给予您所谓的赔偿,也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说明原因。
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自搭房,属违章建筑,按相关政策不在补偿范围内。
2、南通公司为了非法转让净土地并骗取工程建设资金,与该局下属单位(区拆迁办)密谋策划了所谓的征收(拆迁)。我的以上诉求,南通公司可能会要求区拆迁办多少赔偿一点,甚至出一半。作为当事人之一的主管单位,区房管局自然有责任调处,牛皮不能吹得太大,刚刚有了一点绅士风度,又露出了无赖嘴脸,怎么就“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说明原因” ?此话等同宣称不接受上级党组、上级行政机关、上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的领导,要翻天了!据此,我请求监察机关对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予以下岗问责。解答疑问并尽力劝说,劝说不成则形成详细的文字报告反馈,这种要求很合理,没有难度,该局是否想吃白食(只拿工资不干活)?
3、相关政策是什么政策?非因公共利益而发起的非法征收(拆迁),没资格套用国家政策,双方只能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协商,不能强征。国家政策也不是可任由你拿捏、曲解、糟蹋的,自搭房不等于违章建筑。
此致
敬礼!
黄剑平、
19168266894、hao13027241181at 163。com、
2020年12月31日。
注:我授权媒体可删选性发表我的所有文章。黄剑平写于2020年12月31日。
南昌青云谱区住建局的牛逼劲令我佩服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信访号为36002020121206120156685的省长信箱信访件的主要事实:
信访号为36002020112608112788794的省长信箱信访件,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122向系统上传了不予受理告知书,书中写:在2020年11月16日不予受理告知书中上传的保证书原件,确实是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如有质疑,请依法自行去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并由南通公司给予解答。 该局想撂挑子可不行:“经上级审批同意补偿给罗建平的违章自搭房材料款计玖仟玖佰元,由我办代从南通机械厂领出后支付给罗建平本人。””以上文字是区拆迁办主任熊晓凌亲笔书写的,并加盖了区拆迁办公章。由此可见区拆迁办及区住建局与该事关系密切。 玖仟玖佰元实际来源是:有人胁迫我妻钟华金向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借款壹万元,日利息百分之五,利滚利,且谎称是高利贷发生在赌场,2005年7月8日傍晚,陈美华、王培莉纠集一伙流氓以我妻在赌场借其两万元为由暴力索债,冲进我家将我的头打破。故:南通公司须出具会计凭证和电子账簿证明该资金来自其改制费用。区住建局和南通公司须书面说明:该资金为什么不从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的征房款或征地款中开支?我家被征收房与南通公司的改制有何关联?南通公司的保证书的经手人是谁?他自己确认吗?能否说出一些细节?是否有第三人在场?保证书交接的地点、时间在哪? 区拆迁办打报告给“八湖二河”指挥部,获曾总指挥与戴付总指挥批示,之后请示舒董事长同意从改制费用中支出。 刘顺泉 2006、9、8 注:以上这段文字是南通公司党委书记刘顺泉手写的,“八湖二河”指挥部指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曾总指挥指曾帆晓,戴付总指挥指戴天明,舒董事长指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舒新政。2016年10月1日,区拆迁办陆武斌书记(手机139700062xx)说 :该办为我争取到水电费减免、每年过年过节一笔可观慰问金。这二项福利我从未享受过。 南通公司二位联系人:刘顺泉 党委书记 董事 136110035xx 李培林 纪检书记 监事 139079172xx 。
信访号为36002020121206120156685的省长信箱信访件的主要诉求:1、诉请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答本信访件中罗列的问题并说服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我八十万元人民币或南昌市青云谱辖区内住房一套(八十平方米,农房也行)2、如说服不成功,请形成详细的文字报告说明原因反馈我和上级信访。
信访号为36002020121206120156685的省长信箱信访件的主要理由:
我在网上看到了《等了7年,安置房还在“纸”上》(20201120 05 :32 :28 来源 : 江西日报),其中写:上饶铁通办公楼建于20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办理土地、房产等证件,因此无法签拆迁补偿协议。 为了尽快推动11号地块的建设工作,今年5月,上饶市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调度会,推动解决上饶铁通办公楼拆迁补偿问题。开始,相关部门对上饶铁通办公楼的评估价为2000余万元,但上饶铁通不同意。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按拆迁面积一比一还房的协议。 以上征收案例中适用的道理和规则可借鉴。
针对信访号为36002020121206120156685的省长信箱信访件,经逐级批转,区房管局于20201224 16 :12 :47 向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系统上传了一份告知书的原件照片,该告知书的全文如下:
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住建信访告字【2020】68号
不予受理告知书
黄剑平(罗建平)同志:
您反映“诉请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答本信访件中罗列的问题并说服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我八十万元人民币或南昌市青云谱辖区内住房一套(八十平方米,农房也行);如说服不成功,请形成详细的文字报告说明原因反馈我和上级信访”的信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情况告知如下:
首先请您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来证实区拆迁办陆武斌书记说的话。其次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属市级部门管辖的单位,我局无权说服南通公司给予您所谓的赔偿,也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说明原因。
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自搭房,属违章建筑,按相关政策不在补偿范围内。
特此告知!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加盖的公章为: 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3日
我的反驳意见如下:
1、陆武斌说过的话,要找佐证,有的,当年发表了许多文章,随便一搜,便找到了一篇:落款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题目为《江西:区房管局不给老百姓喊痛的机会和渠道!》的文章,它详细描写了事前、事中、事后发生的事情,有二位人证,下面节选如下:
2016年10月1日上午,我与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陆武斌书记在三店西路(区法院斜对面)的南昌市青云谱区推进旧城改造工作第四指挥部的其办公室见了面,他给我看了三份材料,其一是所谓的《保证书》,其二是《收条》,其三是有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两位领导(曾帆晓、戴天明)手写签名的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是支付给我的被征收房(被拆迁房)的材料补偿款从南通公司的改制成本中列支。《保证书》是复印件,《保证书》上的落款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收条》上的落款时间为2006年9月6日,我请求分别复印一份给我,陆武斌书记不同意,我请求将其内容全部抄写一遍,陆武斌书记也不同意,我问《保证书》的原件在哪里?陆武斌书记假装没听见,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再三要求我去做笔迹鉴定,以确定《保证书》上的签名是否是我亲笔所签。我判断:以上三份材料,有两份是伪造的,《收条》是真实的。我说:“《保证书》上的落款时间比《收条》上的落款时间早,由此更加说明《保证书》是伪造的,因为根据我的性格,绝对不可能在没有收钱之前就在《保证书》上签名。”批复是伪造的,原因在于:被征收房的材料补偿款为什么不从房屋征收补偿款中列支,而从南通公司(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本中列支?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判断该拆迁项目未取得专项资金,纯属非法上马工程!
陆武斌书记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被征收房)一律不予补偿!”我说:“这可是你说的,我将区检察院的书面答复(见附件7)中的一段念给他听:‘2003年因玉带河建设需要对南通公司在玉带河西支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因历史原因,南通公司在拆迁房屋中有建筑面积3517。42平方米的住宅和非住宅无产权证,经房管局和拆迁办丈量确认认可,并补缴了规费,其中1682。22平方米非住宅面积按规定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并冲抵了南通公司应缴青云谱区拆迁办的费用,其余1835。20平方米被确认为82户拆迁户的住宅面积。’”陆武斌书记说:“算我说错了,你可别紧抓住这一点不放!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瑕疵。”
陆武斌书记说:“这个工程当年是熊晓凌主任(区拆迁办前任主任)承包的,我没有参与。”我说:“你确实没参与!你不在场!你不知情!”陆武斌书记听完很高兴,其实,他把我的意思给听岔了,我的这句话是反着说的,是一个反问句:“你确实没参与?!你不在场?!你不知情?!”我拿出一份《玉带河房屋拆迁安置期房协议书》{青拆协字(27)号}(见附件11),这是南昌市青云谱区房屋拆迁代办处与我岳父家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书,说:“这上面还有你的亲笔签名呢!(你怎么说你没参与?你全程参与了!而且是主办!)”我说:“这上面写:“南通公司给予每位职工拆迁户9600元拆迁补贴”,请问:南通公司是国有企业,每一分钱都是国家的,是要经过审计的,这拆迁补贴以何名目列支?”陆武斌书记大惊失色,要过去认真阅读后,说:“我还真不知道,你去问南通公司!”我听后惊诧不已!:这份协议书上有你陆武斌的亲笔签名,有你拆迁办的公章,却没有南通公司的公章,南通公司完全没参与,而你居然不知其缘由!真是整个征收过程中处处都浸淫着欺骗的心机、心思和算计!
在场的还有一位中年男士和一位中年女士,这位中年女士长得蛮漂亮,看其相貌,很有可能是熊晓凌的妹妹或姐姐,她不停地搅局,她说区房管局汤副局长没有权力调查此案。我请她通报姓名、单位和职务,她不肯,说自己只是无关人员!无关人员你跟我争得面红耳赤?莫非就是你家调包、霸占了我家的征收安置房,霸占四年后,经多方斡旋,支付了九千九百元材料费给我家,企图就此蒙混过关?!
陆武斌书记说:“已经跟你谈了半个多小时,我不再回答你的问题!”他应该是害怕言多有失!我告辞出来时特意看了一下手机,当时的时间是10时30分。
综上,我分析,在场的中年男士应该是当时根据局长王本德的亲笔批示而调查本案的汤福俊副局长,中年女士是谁得问陆武斌,因为会面时间、地点是他在手机通话中约定的。
2、南通公司为了非法转让净土地并骗取工程建设资金,与贵局下属单位(区拆迁办)密谋策划了所谓的征收(拆迁)。我的以上诉求,南通公司可能会要求区拆迁办多少赔偿一点,甚至出一半。作为当事人之一的主管单位,区房管局自然有责任调处,牛皮不能吹得太大, 刚刚有了一点绅士风度,又露出了无赖嘴脸,怎么就“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说明原因” ?此话等同宣称不接受上级党组、上级行政机关、上级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的领导,要翻天了!据此,我请求监察机关对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予以下岗问责。解答疑问并尽力劝说,劝说不成则形成详细的文字报告反馈,这种要求很合理,没有难度,该局是否想吃白食(只拿工资不干活)?
3、“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自搭房,属违章建筑,按相关政策不在补偿范围内。” 相关政策是什么政策 ?非因公共利益而发起的非法征收(拆迁),没资格套用国家政策,双方只能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协商,不能强征。国家政策也不是可任由你拿捏、曲解、糟蹋的,自搭房不等于违章建筑。
此致
敬礼!
黄剑平、
19168266894、hao13027241181at 163。com、
2020年12月29日。
注:我授权媒体可删选性发表我的所有文章。黄剑平写于2020年12月29日。
南昌市监委16个月未反馈,工作效率太低了!
2019 9 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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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行,但监察委能收拾贵局,等着!》之二(简写篇)
南昌市纪委、南昌市监察委:
一、有关合理补偿的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针对信访号为36002018103106105726459的省长信箱转办件,区房管局(现称区住建局)在《不予受理告知书》中写:
黄剑平先生:你提出要求对拆迁房屋进行补偿信访事项早在2006年就已解决,你本人已签下保证书不再为此事上访,多年来,你仍然不断到各部门上访反映此类问题,我局与区拆迁办也给予了答复,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我局不予受理你的信访诉求,你可以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请你向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提出。
三、1、保证书无原件,说不出来源和经手人,签名处只有姓而名子被一团墨遮住了,这种伪品,完全无证明力。2、2016年10月1日,区拆迁办陆武斌书记说:“这个工程当年是熊晓凌主任(区拆迁办前任主任)承包的。”“拆迁办为你每年过年过节谋求到了一笔可观的慰问金,水电费减免。”(备注:纯属子虚乌有。) 3、请求区房管局补偿一套八十平方米的住房,农房(小产权房)也行。
四、区房管局居然能够强奸二级法院,详见至今处于发表状态的《南昌:行政庭拒领案件,纪检组处置乏力!(节选)》。
五、死磕:针对信访号为36002019072109074253208的省长信箱转办件,该局于201989 向“江西信访信息系统”上传了《不予受理告知书》,其中写:黄剑平同志: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提出。
请问:贵局已有恃无恐地强迫、强奸二级法院,导致法院的审判功能名存实亡,贵局渴望再强奸一次,是吗?!请求二委除暴安良,坚决打掉该局的霸权主义思想,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六、综上:1、诉请二委督促区住建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及时核实、处理假保证书事件、不合理补偿事件(指未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补偿)及虚构慰问金和虚构水电费减免事件并书面答复我。2、诉请二委督促市法院纪检组严肃查处市法院行政庭庭长拒领案件事件(立案庭已立案)、假公章(假裁定书)事件并书面答复我。
(提交时间:2019 11 29 3 :57)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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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李豆罗 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
职务:市长 所在地区:江西省 南昌市
级别:正厅局级
标题: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节选)
问题类别:重大责任事故类行为
问题细类:重大责任事故
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节选)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
一、昨天,媒体发表了《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
二、李豆罗在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中贪腐的基本事实(采用画龙点睛的方法):
1、李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在各种媒体上高调亮相,视察并支持该工程。
2、李等人受前人在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中造假骗取财政拨款的启发,模仿并更大胆。
3、市审计局的同志说:该工程(含南昌市玉带沟改造工程)市审计局没能跟踪审计,事后才通告我们。由此等同规避了审计,我根据我掌握的证据判断:这种结果出于李的预谋和布置。
4、不管其使用了多少障眼法,根据2006年3月15日南昌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市民罗建平来信来访的回复意见》和2006年3月23日南昌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市民罗建平来信来访申请复议的回复意见》(备注:罗建平是我的曾用名),市财政局将“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与“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视为一个工程并据此拨款,鉴于市财政局已给我“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的两份批文的复印件(其实依据南昌市污水处理管理办公室给我的书面答复:该办公室的前身为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批文中写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是“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而经调查,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从未参与该工程的任何工作,可见,两份批文起码是有人冒用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申报的),可见:“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其实未取得任何批文。
5、南昌市青云谱区房管局主管拆迁的副局长(女)曾给我看过一个文件,其中写:玉带沟西支改造工程的拆迁范围是沿沟1米的红线范围,我当时说:“现在单边的拆迁范围在四十米以上!”女局长说:“扩大拆迁范围是因为施工机械开不进去。”我心想:双边拆迁并事实占用土地一百米左右,将沟底一、二米沟面二、三米的玉带沟改造成河底四十米左右河面四十五米左右最大河口五十米左右加上绿化带共计一百米左右,真是大手笔,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糟蹋、浪费这么多宝贵的土地,李豆罗等人该当何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五十倍地扩大拆迁范围,其经济损失何其大!
黄剑平于2019年11月29日。
省纪委 2019 11 30 7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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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人:李豆罗 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区拆迁办、南通公司
职务:市长 所在地区:江西省 南昌市
级别:正厅局级
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之二)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
一、昨日我已成功向贵委举报网站上传《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节选)》。
二、人民日报的人民网的百姓监督栏目于2015 11 30发表了我写作的《南昌:拆迁办与南通公司合谋套取回迁房并集体贪污(原创首发)》一文,至2019年11月23日阅读人数已超过40。25万个,已赞25个,1个回复。同年12月1日人民日报再次发表该文。 20151130,凯迪网络(以案说法)发表了该文,阅读人数已超过4。31万个,已赞3个。
《南昌:市委干部集体侵占拆迁房有后记了!》和《南昌:市委干部集体侵占拆迁房14年至今拒归还!》。
以上三篇文章揭示:李豆罗市长为笼络南通公司与市委,向他们实施利益输送(行贿)。
三、《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来访答复函》(青检访复【2011】03号),其中写:“2003年因玉带河建设需要对南通公司在玉带河西支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因历史原因,南通公司在拆迁房屋中有建筑面积3517。42平方米的住宅和非住宅无产权证,经房管局和拆迁办丈量确认认可,并补缴了规费,其中1682。22平方米非住宅面积按规定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并冲抵了南通公司应缴青云谱区拆迁办的费用,其余1835。20平方米被确认为82户拆迁户的住宅面积。”
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区拆迁办拆迁,所以,南通公司支付区拆迁办施工费,由此问题出来了:被征收方支付征收方拆迁施工费,如此反常恰恰说明:该笔费用是南通公司因改制并整体搬迁而支付区拆迁办施工费。
更奇怪的是:该笔费用在《玉带河南通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情况结算单》中没有踪迹(没有相关数据及其数据演变)。
四、现在的玉带河西支(由玉带沟大肆挖掘而来)在南通小学门口沿马路地下垂直拐弯向南流行一百多米后再垂直拐弯向西流行,由此绕过了原厂区,仅仅稍微触及了厂生活区,现在仍然居住在生活区的广大职工和家属可以作证。
《玉带河南通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情况结算单》中区拆迁办支付给南通公司的厂房搬迁、停工停产等费用,均属诈骗性质,区拆迁办支付给拆迁户的款项,其涉及的拆迁户真假掺半。
黄剑平、2019年11月30日。
省纪委、 提交时间:2019 12 2 3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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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费一分钱拿地,这种本事让人艳羡!(节选)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
前天、昨日我已成功向贵委举报网站上传《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节选)》、《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之二)》。本篇属第三篇直接指证李豆罗(原南昌市市长)的举报信。
以上文章勾画出: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经营资产(含工业用地)、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南昌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拍卖这块土地并将拍卖款全部支付给了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这块土地被转化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并建成商品房销售。我将这些戏目锁定为李豆罗布置的障眼法,它们最终服务的目标:房地产开发商未支付一分钱而得到了这块土地,支付这块土地上的厂房、停工停产等补偿款的冤大头是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的分项工程(玉带沟西支改造工程)。
备注:《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之二)》中写:现在的玉带河西支(由玉带沟大肆挖掘而来)在南通小学门口沿马路地下垂直拐弯向南流行一百多米后再垂直拐弯向西流行,由此绕过了原厂区,仅仅稍微触及了厂生活区,现在仍然居住在生活区的广大职工和家属可以作证。《玉带河南通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情况结算单》中区拆迁办支付给南通公司的厂房搬迁、停工停产等费用,均属诈骗性质,区拆迁办支付给拆迁户的款项,其涉及的拆迁户真假掺半。
综上,我们可明白:李市长为什么要将玉带沟(沟底一米多沟顶二米多沟深三米多)挖掘成玉带河(河面四十多米,加两岸绿化带宽度达百米左右)!土地损失和经济损失何等惊人!
三、我当年以“一地三卖” 和“一房二卖”的表象为线索进行举报,期望抛砖引玉,南昌市检察院初查后应该有所察觉和发现,但其故意装萌。
四、上面罗列的文章中指证:三级检察院的多位工作人员均有不当(枉法)行为,他们或被收买,或被胁迫。在此特别拎出三位:省检控申处余结兵及其处长在侦查监督处及承办人胡圆圆(音)均未书面答复控申处的情况下,私自制造答复函给我,据控申处查副处长说:答复函由余结兵杜撰(行文)并拿去处长盖章。胡圆圆多年以来拒不书面答复本处、控申处和本申诉人,从未主动联系我,从未回应舆论(侦查监督处黎处长说本院相关部门已多次将我发表的文章转告本处)。
黄剑平、13207098682、2019年12月1日。
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1FHFD3G1A14D1ZSKWWW8),以便查询举报信息。 省纪委
举报时间:2019 12 3 9 :27(备注:2020年12月29日我输入查询码得知: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13个月未反馈,省监委的工作效率太低了!)
被举报人:李豆罗、张跃平、全磊、程俊、江华等人 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
职务:市长 所在地区:江西省 南昌市
级别:正厅局级
神秘的46套房源及公司自管房82户被重复计数(简写)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
近日,我已成功向贵委举报网站上传《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节选)》、《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之二)》、《开发商不费一分钱拿地,这种本事让人艳羡!(节选)》。本篇属第四篇直接指证李豆罗(原南昌市市长)的举报信,本篇简写如下。
一、昨天,一些媒体已发表《神秘的46套房源及公司自管房82户被重复计数!(四篇)》。根据该文的记叙,《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来访答复函》(青检访复【2011】03号)的产生完全不符合《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第38条的规定,稿文无反贪局承办人程俊、局长杨某、主管副检察长江华的签字,无反贪局公章。控申科科长全磊指令我拿两份这样的打印稿去找张跃平(纪检组长并分管控申科),“张跃平仍然一人坐在一个小凳子上,故意用手遮着脸,喝得醉醺醺的,满脸通红,我喊过他后,他嘻嘻哈哈地大笑,(看也没看)在其中一份《答复函》上签写了自己的姓名。我回到控申科,全磊拿去盖章,让我在他办公室等候,之后,全磊保留有张跃平签名的原件,将另一份加盖了检察院公章但隐去了张跃平签名的答复函交给了我。我刚走出控申科,张跃平在门口截住我,伸手想夺走答复函,我紧紧握住折贴的答复函,躲避他,他故意耍酒疯,用手握住我的卵鸡,说:“这个案子,除非换掉杨xx、江华,否则,永远立不了案!”杨xx应该指女反贪局局长,江华应该指主管反贪局的副检察长江华。他松开手,朝我踹了一脚,我赶紧逃走了。”
回想这些事情,我恍然大悟,其被人策划过的痕迹非常明显。结合其他我掌握的证据我判断:李豆罗决定让玉带河指挥部(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当替罪羊,把同意并批复送46套房给南通公司的事情按在其身上。
二、2006年6月29日南通公司写给区检的信中写“共安排拆迁户199户,其中有房产证房权为117户属私房,公司自管房82户” 我判断: 公司自管房82户被作为公房、私房而重复计数,由此导致总拆迁户数翻一番并夹杂了一些领导批条的关系户(46套房)。
三、有4户拆迁户由南通公司拨付旧房予以安置,其放弃的房源应归南通公司。南通公司四位领导(金国性、李锦南、许军、徐晓)不是拆迁户,不具备获得拆迁安置房的起码资格,且没缴纳规费、房改、差价、超面积款,其侵占安置房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或贪污罪。
黄剑平、13207098682、2019年12月3日。
南昌市监察委 提交时间:2019 12 8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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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南昌市监察委加快办案速度!(第二稿)(简写篇)
南昌市监察委:
一、已有一些媒体发表了本文。
二、2019年9月9日,我向贵委举报网站上传题为《lt ;法院不行,但监察委能收拾贵局,等着!gt ;之二(简写篇)》的举报信,12月6日,我输入查询码查询,页面弹出的还是: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同志,三个月了,跪请快点办理。
三、针对信访号为36002018103106105726459的省长信箱转办件,区房管局(现称区住建局)在《不予受理告知书》中写:
黄剑平先生:你提出要求对拆迁房屋进行补偿信访事项早在2006年就已解决,你本人已签下保证书不再为此事上访,多年来,你仍然不断到各部门上访反映此类问题,我局与区拆迁办也给予了答复,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我局不予受理你的信访诉求,你可以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请你向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提出。
四、1、保证书无原件,说不出来源和经手人,签名处只有姓而名子被一团墨遮住了,这种伪品,完全无证明力。2、2016年10月1日,区拆迁办陆武斌书记说:“这个工程当年是熊晓凌主任(区拆迁办前任主任)承包的。”“拆迁办为你每年过年过节谋求到了一笔可观的慰问金,水电费减免。”(备注:纯属子虚乌有。) 3、请求区房管局补偿一套八十平方米的住房,农房(小产权房)也行。
五、重申请求事项:1、诉请贵委督促区住建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及时核实、处理假保证书事件、不合理补偿事件及虚构慰问金和虚构水电费减免事件并书面答复我。2、诉请贵委督促市法院纪检组严肃查处市法院行政庭庭长拒领案件事件(立案庭已立案)、假公章(假裁定书)事件并书面答复我。
六、人民日报的人民网的百姓监督栏目已发表《法院不行,但监察委能收拾贵局,等着!》、《伪造保证书、虚构慰问金和水电费减免 、伪造法院裁定书》、《南昌:行政庭拒领案件,纪检组处置乏力!(节选)》、《南昌:能查处而不作为,特此呈请王本德局长亲办!》、《南昌:此致青云谱区房管局的恳谈信》、《南昌:拆迁办与南通公司合谋套取回迁房并集体贪污(原创首发)》。
其他媒体已发表《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节选)》、《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之二)》、《开发商不费一分钱拿地,这种本事让人艳羡!(节选)》、《神秘的46套房源及公司自管房82户被重复计数!》。
黄剑平、13207098682、hao13027241181at 163。com、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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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省监委和省检察院合作侦办此案!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
一、自2015年11月起,人民日报的人民网的百姓监督栏目先后发表了《南昌:市检已签收三份复议材料(三个贪腐大案)》(阅读人数已超过23。5万个,点赞26个、跟帖5条)、《南昌:拆迁办与南通公司合谋套取回迁房并集体贪污》(阅读人数已超过40万个,点赞25个、跟帖5条)、《江西:省检以文书格式及内容不符合要求为由拒收》、《江西:省检如此办案,如此回复,太不靠谱!》、《江西:省检如此办案,如此回复,太不靠谱!(有补充)》、《lt ;江西:省检如此办案,如此回复,太不靠谱!(有补充)gt ;补记以下内容》、《南昌:行政庭拒领案件,纪检组处置乏力!(节选)》、《南昌:此致青云谱区房管局的恳谈信》、《南昌:能查处而不作为,特此呈请王本德局长亲办!》、《伪造保证书、虚构慰问金和水电费减免 、伪造法院裁定书 》、《法院不行,但监察委能收拾贵局,等着!》。
一些巨擘擎天的媒体发表了《道理越说越明,劳二位看看我说的对不?》、《旷世奇案 :一个令三级检察人员犯浑的案件!》、《江西:拆迁办上骗天,下骗地,中间骗空气,并且豪情万丈!》、《诉请得到一事同仁之待遇》。
2016年4月,省检察院控申处接收了《关于对洪检控复字【2016】第2号答复函不服的申诉书》,7月,该处相告:已转侦查监督二处胡圆圆(音)办理。作为承办人,其意见到底如何?以上文章指控胡至今5年多,以休产假等理由规避接待、书面答复。
2017年6月15日,侦查监督二处黎处长在窗口接待了我,但她说她连案卷都没看过,无法回答我的相关提问。
综上,请求省监委对胡进行诫勉,督促其与我约谈、出具书面答复并耐心释明。请求省监委和省检察院信息共享,合作侦办此案。
二、自2019年11月起,我向省监委网站成功提交了《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节选)》、《贪官蹂躏法律,舆论哗然也枉然!(简写篇之二)》、《开发商不费一分钱拿地,这种本事让人艳羡!(节选)》、《神秘的46套房源及公司自管房82户被重复计数(简写)》、《原南昌市建委副主任毛顺茂涉嫌腐败的线索(简写篇)》。
2019年12月8日向市监委网站成功提交了《恳请南昌市监察委加快办案速度!(第二稿)(简写篇)》。
以上文章,拼凑出了一个贪腐大案。
以上举报经输入查询码得知: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我的解读是:二级监委正在查处。
黄剑平,13207098682,hao13027241181at 163。com,2020年5月20日。
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B59GAFH82GFA7517VSRL),以便查询举报信息。 2020 7 30 5 :37 :13 市监察委(备注:2020年12月30日我输入查询码得知: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17个月未反馈,市监委的工作效率太低了!)
南昌:行政庭拒领案件,之后有人伪造裁定书差人送达!(节选)
南昌市监察委员会:
一、凯迪社区(以案说法)等媒体于 2017年7月27日发表了《南昌:行政庭拒领案件,纪检组处置乏力,法院领导装聋作哑!》。
二、2017年06月05日17:14,我的手机收到“12368”发给我的如下内容的短信:“【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您好,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黄剑平诉其他一案【(2017)赣01行终94号】,经立案庭审查后已经立案,请等待审判庭庭长确认并接收案件。”
三、但是,行政庭庭长显然拒收案件,因为7月24日,材料收转中心通知我去签领了不予受理裁定书,事情出现大翻盘,加盖的是假公章,合议庭组成人员只有打字署名没有手写签名。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2〕25号)第十五条“对制作的裁判文书,合议庭成员应当共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15〕13号}第6条“审判组织的法官依次签署完毕后,裁判文书即可印发。”
合议庭组成人员均应审核判决书无误后签名再印发,所以底稿和印发稿是完全一致的,不可能存在有人说的在底稿上有签名而印发稿上无签名。
综上,审判员均未签名的裁定书无效。
五、认定为假公章的依据:1、大五角星的形状完全不成形(反倒像一面白旗的正上方突出了一个三角形);2、大五角星内有四个实心红点,而其他的裁判文书上的公章上没有;3、四个小五角星呈月牙状位于大五角星的下方,月牙两头的两个小五角星内各有一个实心红点,而其他的裁判文书上的公章上没有;4、“市”、“人民法”四个字明显清楚,“江西省南昌”五个字残缺不全且模糊的多,“中”字的三竖很清楚,但上横模糊,下横完全没有任何印痕,“院”字的红色稍浅但完整无缺;5、麦穗不成形(基本走了样)。
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行政案件须由合议庭审理,但青云谱区法院以单个审判员打字署名而裁定。
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款,本案是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十、没开庭宣判并当庭送达。
十二、以上故意枉法事件,请求市监察委查处、回复。
黄剑平、19168266894、hao13027241181at 163。com、2020年7月30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