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民警李继业在工作期间做着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故意触犯法律天平;﹙举报信三﹚
  举报人、控告人;陈仲英,身份证;120104195904174312,电话15922170632

  首先我感谢天津市公安局纪检吴峥,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吴磊给我口头不合法的答复,公安局有关人员为了掩盖民警违法、犯罪,不承担责任,还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狡辩和推卸责任,就这样敷衍了草的口头答复吗!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安局有关人员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让狗踢了,是谁让吴峥、吴磊这样答复的;按天津市社会矛盾纠纷规定“必须给我书面答复意见。”
  我举报河西分局民警李继业、王前对法律明禁止,借刑事案件插手民事纠纷,确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私自受理案件;私闯民宅,并对我立案调查,打击报复举报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地下执法队;公安局讲“录音里没有公安局对你立案调查的话。”这就是06年初民警第二次对我讲的录音;“按照正理常规,我们立案调查,李继业讲;如何、如何,这不写这吗,封口费;那是确实是这个事实的话,那是违法的,我提出我能看举报信吗,民警李继业讲不能看,之后,让我妻子看了举报信,李继业讲;你可以看看,可以给你看;(举报信)这是你哥哥的,张璇玑:没有一句……”2005年底,民警李继业、王前私闯民宅,对我讲“公安局收到一封举报信,你管张崴要15万元封口费,霸占他们家住房,公安局合实完壁,我代表公安局依法对你立案调查,”民警李继业在工作期间却干着法律明令禁止的事情,故意触犯法律天平;天津市公安局就这样屁护纵容公安民警违法、犯罪,欺骗举报人吗!
  民警李继业徇私枉法,借刑事案件插手民事纠纷,法律明确禁止利用刑事手段违法干预和插手民事纠纷,民警李继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私自受理案件;并对我立案调查,打击报复举报人;﹙见民警李继业录音证据;“按照正理常规,我们立案调查,”﹚
  2006年初,我到天塔派出所第二次录了音,我提出我能看举报信吗,民警李继业讲不能看,之后,让我妻子看了举报信,里面内容是“我管张崴要15万封口费,霸占他们家住房” 请公安局官员查查吧,“张崴举报我管他要15万元封口费是什么案件,”我已经向公安局提交了关于民警李继业、王前违法、犯罪证据;法律已明确禁止,民警李继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私自受理案件;并对我立案调查,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安局机关对民警违法、犯罪不查,不报;民警李继业又和一个女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个女人告到河西分局纪检,河西分局纪检给李继业起了一个外号“流氓警察”天津市公安局就这样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吗?还要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狡辩和推卸责任,请求天津市公安局依法调查,以便天津公安河西分局改邪归正!
  05年,因我举报河西法院法官(现副院长)刘毅容,庭长杨树江在审理张葳、张天泰一家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法官刘毅容、庭长杨树江在张葳、张天泰的操纵下一贯枉法判决。张葳、张天泰却编造事实勾结民警李继业对我立案调查,对我举报法官刘毅容、杨树江枉法判决一事打击报复,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几天后,我们找派出所领导,可是,李继业又接代,后形成录音。现公安局不承认对我立案调查,不承认李继业说过立案调查的声音。下面是打击报复我的部分录音;
  录音说明:
  一、2006年初,我找到派出所告张葳报假案,第二次我录了音,
  (1)、张璇玑;有人报假案,他有没有证据,我要告他,你不能随便到我家去;当时警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他报假案怎么处理他,根据什么受理报这个案子。
  注;(在那报的案,向谁报的案,故意报假案怎么处理?民警私闯民宅办假案合法吗?法律已明确禁止,借刑事案件插手民事纠纷,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私自受理案件;在王前带领私闯民宅,冒充公安局的名义对我立案调查,打击报复举报人怎么处理,没给我法律文书。
  (2)、3分钟;我姓李、李继业,我是这个区的警长,这个事,敢到我这,…人家有封举报信,张葳有封举报信,我们的情况都了解完了,按照正理常理来讲我们要立案调查,(刑事案,为何没给我法律文书,张葳向谁报的案?在那报的案)…人家正常报案来,这个举报信我们能看吗?不能看,作为民警千万别干胡都事,有吗想法,可以走正当途径;你父亲给他作证,
  注;法律已明确禁止,民警李继业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私自受理案件;借刑事案件插手民事纠纷,冒充公安局名义,违规、违法办刑案件,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显然,民警充当地下执法队,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3)、8分钟;李继业;我们所解决的问题,是张葳所举报信的问题;如果你掌握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到相关部门举报;以他有犯罪事实;“如何、如何,这不写这吗,封口费;那是确实是这个事实的话,那是违法的,”
  注;我已经向天塔派出所、公安河西分局、天津市公安局纪检举报,张葳勾结民警李继业利用刑事手段违法干预和插手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打击报复举报人。
  (4)、9分钟;李继业;你哥哥到我这举报之后,我先了解情况,找张葳谈两次,找你父亲谈了一次,还是房子问题,所有的分争都是房子的问题,……然后又整出这个事;(刑事案)如果出于都是民警,如果你有,你打住,我和你哥提了那么一句;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给他钱,这不有事实了吗……
  注;公安局有《立案审批表》吗,有《立案决定书》吗,公安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交由侦查部门开始侦查。是谁让李继业对我立案调查的。
  (5)、10分钟;李继业讲;你可以看看,可以给你看;(举报信)这是你哥哥的,(张璇玑:没有一句,是,可以这样讲,大量的事实材料在这个地方都从法院取证来的,他说的话完全是不符合的)
  注;这是刑事案的举报信,张璇玑把举报信的内容全否定了,并举证说明。
  (6)、李继业;我也看了看他根你哥哥打官司的证据,这个事,我也跟领导说了,我也觉得不脱,……
  注;法律已明确禁止,民警李继业利用职务之便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私自受理案件;承认违法、犯罪。
  (7)、14分钟;(李继业打电话);肿瘤医院看病,该花钱花吧,你开我的名字,报吧,你一来,我就给你报了,这不就完了,(06年初看的病)
  (8)、29分钟;李继业给张天泰打电话;你是张大爷,我是小李派所的,你什么有时间咱们了一了,下午3点,我和你儿子见了一面,又和你女儿见了一面,咱怎么说,这个事我不愿意介入家庭纠纷,我搞这个案件,超过了我的本职,……
  注;法律已明确禁止,民警李继业利用职务之便,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私自受理案件;承认违法、犯罪。(民事案件超过了本职工作范围,那刑事案件超过了本职工作范围了吗?十五万封口费是不是刑事案件,封口费封的吗口?我在几个月前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了,)
  (9)、33分钟;李继业;把他叫来了解了解情况,……就我们真对多种,你的举报是真的假的?为什么我去,和老陈了了很长时间,……
  注;刑事案对我立案调查,封口费,霸站住房作了笔录。
  (10)、34分钟;张璇玑讲;你告我们,你有证据吗?他给你出视证据吗?你录音也好,根本从9月7号在法庭上我们在没有联系,怎么有可能多次给他打电话骚扰电话威胁,……你不负责任,如果说不实,怎么惩罚他那,我们怎么处制他那;
  注;民警李继业第一次对我立案调查遍造有录音证据,第二次说举报人没有。
  (11)、35分钟;李继业;这个问题,我想见见你爱人,……一般的人不可能骗我,什么时间给你打电话,打电话你把电话单子给拿来看看,……这个事我想也不必在深究张葳这个问题,
  注;第一次对我家立案调查时民警李继业讲有录音证据,第二次我管民警李继业要证据时,录音证据时,李继业说张崴没有,民警李继业为何遍造有录音证据。
  (12)、36分钟;李继业;他提了提九万五到底有没有,他提了提他给了我5万,2万,2、5万他父母住院,给了我,给你的吗,父母住院一人一半,
  注;①、2004年张崴、张天泰在西青区法庭上承认卖了房;
  ②、2005年在河西法院张葳承认收到9、5万,并讲他妈妈看病全是他花的钱;
  ③、2006年天塔派出民警李继业讲;“他妈看病一人一半,给了5万,2万,2、5万;”
  ④、2000年6月21日我通过银行一次支付了买的房9、5万,几年后张葳母亲才病的,那有提前给看病钱;
  (13)、40分钟;陈仲英;王前两叁个月都知道点,我和他说过,老头﹙张天泰﹚找王前办户口本,王前没给办,(张天泰讲户口本在儿子张葳那)后来问我,我讲;我们的房子是怎么回事,(后来王前又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给张天泰办理了户口本,张天泰手里有两个户口本,2005年我从张天泰要了合法的户口本;关于李继业对我立案调查,“王前和我讲;是李继业让我带他来的,我不知道是对你立案调查。”)
  注;张崴、张天泰多次操纵民警王钱、李继业枉法、犯罪。
  (14)、42分钟;张璇玑;他这个能合实真实于否,如果他不真实的话,我们怎么来处分他那,(故意报假案)是不是可以随便举报,我们可以加工污陷别人吗?
  注;《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19条:虽有“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规定。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严重侵害了公民(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公安十不准规定…插手经济纠纷。《刑法》第254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举报工作规定》第6章“举报保护”中的规定。
  (15)、……
  二、关于河西分局民警万的录音;
  民警万讲;户证科有人请我吃饭,我没去,听说有人因为他的案子给折了。
  注一;户证科民警是李艳玲,是罪犯家属委托民警李艳玲找万吃饭的;
  注二;张崴被法院非法放出后,为了掩盖其犯罪事实,张崴卸磨杀驴;以“王东山向张崴家要了××万把张崴从拘留所捞出来为由,操纵民警办假案;因此,因此王东山因张崴案子给折了,民警又私自将王东山放了。
  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立案的标准有三条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自己管辖。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402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第399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国务院310号令,至于对涉嫌犯罪及时移送的规定。
  河西法院法庭录音;
  单法官问;“张崴你妹妹的钱在你那吗?”
  张崴的答;在!
  单法官问;多少钱?
  张崴的答;“9万5!父母看病全是我化的钱,”
  2020年9月28日,举报人、控告人;陈仲英,电话1592217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