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话新说《苛政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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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中共中央政法委会议上, 说:“有些案件根本就不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凭良心就可以看出是非”。
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三级政府里的腐败干部、及公检法公然串通到一块。为了虚假的政绩、公开对一起因计划生育手术致残案的青年妇女岳桂平,在没有公权监管的环境下上访、申诉、进行的迫害和各种折磨、这三级政府里的人、有恃无恐根本就没有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致使被害人岳桂平一家,因病致贫、因伤残致贫、现在还是当地政府的扶贫对象(①详见证据)。
湖北省恩施宣恩县珠山镇七里桥村苗族青年熊英福的妻子、岳桂平在1999年5月8日被计划生育手术致残致贫一案是不争的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地方政府为了掩盖这个案件、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公开欺凌被害人,是没有文化、没有势力、没有社会经验、没有法律常识的野蛮做法。令人发指、触目惊心。。。。。。!
事实经过如下:
苗族青年熊英福的妻子岳桂平、在1999年4月6日又给家里生下一个女儿(熊丽)四年前岳桂平已生下一男孩(熊勇)熊英福、岳桂平三代是本地的老实农民,生活在社会上没有一丝劣迹,就在熊英福一家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珠山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宣布“你家生的二孩、必须做绝育手术”(②详见证据)1999年5月8日上午7点50分,珠山镇计生办一刘姓、一陈姓两个男的开着车将岳桂平一家四口人全部拉到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用改良式银夹法”给岳桂平的“双侧输卵管”上了银夹。。。。
此时此刻的岳桂平正值产后的“产褥期”体内生殖器官尚未完全恢复、岳桂平上手术台时下身还垫着纸。。。。。。。此时此刻的岳桂平又是在用母乳哺育刚生下来的婴儿。(熊丽)正值“哺乳期”。详见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和1996年颁布的“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里,明确的为全国各族妇女、在社会活动中享有六项权益,其中第三项、劳动和社会和保障权益中,明确说明:“由于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其承担着全人类再生产的特殊使命、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需要受到特殊保护”。。。。。。。(③详见证据)
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是有三项国家级荣誉的专职计生服务站,应该在“计划生育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指导下安全有效的为妇女做计生服务!这个特殊的生理时期给岳桂平、正值产褥期和哺乳期做双侧银夹手术应该吗?违不违法?违不违规?这个错误是低级错误、连起码的妇女特殊时期、需要特殊保护都不知道、这是故意的吗?这时一般的错误吗”?!
最可怕、最可恨的是这个“计划生育服务站”再给岳桂平做完手术竟然、没有为银夹手术、跟踪做定期、定位复查,以致酿成本案大祸!!!
手术后的第二天岳桂平的母亲胡茂香领着妹妹气喘吁吁,一身是汗的闯了进家里来。
胡茂香一面哭、一面责备岳桂平、“为啥不和妈商量一下、。。。。。为啥不啥多等些日子啊,孩子在吃奶,你着急做什么手术呀”?
岳桂平说:“是计生站来人拉去做的、不做不行的、他们很凶啊”。
四十六岁的胡茂香、一生育过六胎、只活下桂平、桂松、桂芝三姐妹、桂松被当地人称为“二世人”、就是死过去一次、又活过来的。桂芝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一点重活都不能干,家里只有桂平一人身体还算可以。
眼下胡茂香要急疯了、她知道也清楚在老一辈子留下的俗话中有“男修车前马后、女修产前产后”,岳桂平在产期做这种手术,犯了大忌,怎能让胡茂香不着急不上火呢?。。。。。。。
随之而来的痛苦和事实都让人喘不过气来。。。。。。一是腹部疼痛不减、二是喂养女儿的奶水也逐渐减少,胡茂香的预料的事、一个接一个的来了,作为贫穷家庭里没有文化的农家妇女,有什么能耐,又有什么办法呢?
有记录证明的岳桂平腹部疼痛曾去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治疗、多次可一次也没检查出来,也没给岳桂平双侧输卵管上的银夹做复查“④详见证据”都是被误诊和敷衍而错过!
胡茂香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为了让女婿熊英福外出打工,养活这一家子,就从七里桥村到岳家砣子两个地方风里雨里,徒步走了五整年,为了给岳桂平寻医找药胡茂香走遍了宣恩县方圆一百五十里!
2003年夏天有人说宣恩县人民医院有个退休的老中医姓袁,对妇科的疑难杂症很有经验,胡茂香就扶着岳桂平来到袁大夫家,经过一上午的把脉和观察、袁老大夫说:“你女儿的病十分奇怪,从脉象和体温来看又没有什么异常,可疼痛起来又十分痛苦,这个病我是头一次看到,恕我无能。我不能确定病根,也就无法下药,回去另请高明吧”。
“这看病的钱我就不收了”。。。。。。。胡茂香看着被退回来的看病钱,心里知道,真正遇到大麻烦了、也应了老一辈子留下的话,“月子里坐下的病大夫都束手无策”。
胡茂香和岳桂平听完之后,两条腿都像灌了铅十分沉重的回到了家,每逢岳桂平疼痛一发作,翻来覆去打滚的折腾,胡茂香真的快急疯了,只要一有功夫,就四处寻医问药。也有了求神、拜佛的打算!
2006年四月岳桂平家有个亲戚是学医的大学生,来家里看岳桂平的病情和病史,这个亲戚说:你们不用信迷信,也不用太着急,这时你们就不要怕花钱一定要去大一点的正规医院做一个彻底的全身检查、一定能找到致病的根源。
2006年6月8日岳桂平来到宣恩县人民医院向接诊的大夫诉说了多年来的疼痛经过又详细的诉说了因腹部的疼痛,已经严重的影响了生活和正常的劳动,发作起来生活不能自理”。。。。。。。县医院大夫彭德山认真的给岳桂平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彭大夫在血液、呼吸、脉搏都正常,既不发热也不见白血球指数有明显变化、这种痛状不规律、但发作起确很痛苦,实属少见”。彭德山大夫休息了一会,突然问岳桂平,“你小时候得过什么病?作过什么手术吗”?岳桂平如实回答:“身体虽瘦弱却没得过什么病,生有一儿一女也很健壮、只是在生女儿时作过绝育手术”。彭德山立即给岳桂平疼痛部位做了X线检查开了一检查单,经过X线检查报告单2006年6月8日“盆腔内及右上腹见半厘米大小金属异物影, 余未见明显异常”X线意见:①右上腹金属异物多位银夹脱落进入腹腔,报告日期2006年6月8日。(⑤详见证据)
岳桂平听完彭大夫的解释后,清楚的知道了致使疼痛的病根、终于查到了。拿着报告单后脸上全是泪水和汗水,恍恍惚惚的回到了家,大家都围上来看结果,既然是银夹脱落了,怎么不往下坠、反而落到上腹部去了呢?不管怎么着病根是找到了,可是怎么去向做手术的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去问,银夹异位后,怎么补救、和排除?
2006年6月9日岳桂平并没拿出6月8日的X线报告单,只是例行到站里做腹痛检查。
经过接诊大夫杨昌余和B超大夫覃梦桃的综合检查结果是:杨昌余的检查诊断上写着“阑尾炎、胆囊炎”覃梦桃的B超诊断意见是:①胆囊炎、②子宫内膜炎③左侧附件增粗④宫颈肥大这和县人民医院的检查结果一点都不同,可是杨昌余大夫还坚持收岳桂平住院治疗。。。。。。。
岳桂平拒绝后和家里亲友商量后决定再去一趟恩施州到上级医院再做一次检查、以辩真假!岳桂平到了恩施州中心医院,经过检查后得出的结果和6月8日在宣恩县人民医院检查结果一致。(⑥详见证据)
那么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杨昌余大夫和覃梦桃大夫共同诊断“胆囊炎”是依据什么呢?这可不是一般的误诊吧?
这里不是排除6月8日岳桂平在县人民医院的检查结果,被内部告知,因为都在本县内,同属卫生部门吗?
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领导明白、岳桂平文化低经验少根本就不清楚这银夹脱落的后果和责任,也明白岳桂平没文化一草根农民整个家族里也没有懂医疗、懂事故后果的,故意在右上腹的疼痛处(银夹异位处)标明出“胆囊炎”,企图在收住院时伺机摘除,隐瞒事实真相,逃避责任!!
无辜善良的岳桂平一家根本就没有恶意把这些年的腹痛原因和宣恩县计生站的手术联系到一块想、只知道是下腹部的银夹脱落才来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查问下一步应该怎么解决?
这时候的事情已经清楚、矛盾也没产生、计划生育服务站应该认真的反思这个银夹脱落事件、进行自律、自检、做好本案的补救工作、减少受害人的损失,树立计生站的公信和影响。
2006年6月14日岳桂平拿出6月8日、6月9日、6月10日的三个检察结果来到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找站长宋铭和副站长谭家鹏深知此事的责任和后果,闭口不提6月9日杨昌余和覃梦桃的检查结果,反而不收钱用记账的方式免费收岳桂平入院治疗,这时住院的理由诊断是:“银夹脱落”。
岳桂平在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一共住了159天,整整五个月,一开始疼痛发作大夫、护士围了一群,检查用药后,各自散去(⑦详见证据)
根本没有为摘除体内银夹做准备,可是这个宣恩县计划生育职务站,却这一百五十九天里在珠山镇七里桥村,和岳家砣子,将岳桂平熊英福两家的社会背景,人脉关系,文化程度,却调查个清清楚楚,认定岳桂平一家纯属草根农民,没有什么势力,属于可欺好骗的一家,否则此事任意放大,后果非常可怕,这个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有着三项国家级荣誉的专职计生服务单位,(8详见证据)此时此刻,应以本病例为警惕,引以为戒,由行深刻检查,为以后的信誉和工作的开展重新打下基础,应该认真、合理、有效的补救。用语言关爱安慰受害人使其在心里、身体上得到安抚,为顺利摘除岳桂平体内的银夹,确保岳桂平健康出院!挽回本病例在社会上的影响。
可是在2006年11月21日前站长谭家鹏,突然对岳桂平夫妻说“银夹摘除手术暂时不给你做了,你门现在可以出院了。愿意去哪、就去哪吧!”这是什么话?又是什么态度??
岳桂平一听这个结果险些跌落下床,熊英福更是怒不可遏,岳桂平对熊英福说:“你先别乱来,先把我用车拉到县政府大院去!我问县党委,县政府管不管”,2006年11月21日下午县政府大院是一片喧嚣,人们纷纷都指责这个计生站。县政府领导将宣恩计划生育局长朱清华、和计生站长,宋铭叫到现场,鉴下处理协议,“同意到上一级医院先做“事故鉴定”,然后为岳桂平拆除银夹,免除痛苦。在协议上盖着:宣恩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公章,和站长宋铭的签字。
盖着宣恩县人口计划生育局的公章,及局长朱清华的签字,(9详见证据)。
这个鉴定结果,有手术单位意见,和县计局意见,那么这个医疗事故鉴定又是怎样进行的呢?
其实朱清华局长和宋铭站长丝毫没有认错和悔改的态度,因为不甘心栽在这个农村妇女手里,他们变本加厉的往上勾结,继续作案!!!
岳桂平准备去恩施州中心医院,因为是6月10日去过检查的,恩施州计划生育局长高德运一脸不高兴,坚持送到湖北省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去做手术,并且说:“你去哪都行,我们不负责费用”,岳桂平一家没钱只好任其摆布。
住进了湖北省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由陈远征为岳桂平的主治大夫,可是该医院的袁超燕却突然给岳桂平挂了个急诊,抢做检查,检查结果一出来,袁超燕大夫就大声嚷道。
“不好了,脱落的银夹快碰到心脏了,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赶紧人做了手术吧!不然有生命危险的后果谁也承担不起”,就是这样袁超燕大夫不顾陈远征大夫再观察几天的意见,于2006年11月24日上午九点,将岳桂平全身的醉后推进手术室。
卑鄙无耻的袁超燕伙同手术主刀大夫谭庆丰为了配合袁超燕的谎言,银夹快碰到心脏了。丧心病狂的故意在我左胸处打了一个洞。她(他)还是白衣天使吗?她(他)们是魔鬼!
手术后的第五天,护士来到病房通知岳桂平出院,并且告诉岳桂平出院手续由袁超燕大夫办完。
就这样他们假戏真做,故意不按协议先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把银夹取了出来,岳桂平出院就找恩施州计生局高德运局长,高德运说:“你先回县里吧,鉴定做不做没关系,我已把这里的情况通知了你们县里。让你们县里该赔就赔,该补就补”。
岳桂平回到宣恩县里二十三天没见到朱清华局长,没办法让驻在办公室附近的人见到局长,上班就通知一下。。。。。
一天朱清华局长被堵在办公室里面,朱清华告诉岳桂平、此事归宣恩县“政法委书记”夏烈军兼“宣恩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处理。
2006年12月的一天岳桂平被叫到县公安局办公室,夏烈军局长说:“经过县里领导研究决定由我全权负责处理你的事,我现在告诉你县政府的研究的结果,就是一次补偿你五万元钱,因为银夹已经取出来了,鉴定做不做不是问题了,同意你就签字,不同意你到那告都行”!!他们说的是人话吗?还是党员干部说的话吗?他们这种言行是认真负责吗?这就是我被脱落的银夹折磨7年的最后结果吗?
岳桂平气的浑身发抖,话却说不出来了,哭着回到家里,胡茂香听完岳桂平的诉说,泪水顺着脸往下淌,眼睛冒着凶光,恨得直咬牙,整整三天没吃没喝,从这天起胡茂香再也站不起来了,这整整五年里,胡茂香熬尽心血,精疲力竭了,两条腿再也不听使唤了。
“珠山镇长”秦优奉对岳桂平说:“你体内的银夹已经取出来了,你把这些年看病吃药的票据找到一块,都给你报销了,你不同意,还想咋样的”?这就是县政法委书记和镇长的态度,一个长达7年让人恐惧的手术后果即医疗事故。就这样被他们互相勾结、互相隐瞒硬给按下了。
就这样一起违法违规操作致成的“计划生育手术事故”和罪行被这些官员相互隐瞒包庇,轻松化解了?肇事的医生和主管领导,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吗?给岳桂平一家所造成的的悲惨损失和痛苦根本就不被确认,致使岳桂平一家至今还是宣恩县的贫困户。(10详见证据)
岳桂平回忆起1999年5月8日手术后的悲惨生活!生活这七年中两家三代人根本不能过正常人的日子,母亲在这六十里山路奔波劳累致瘫,丈夫不能正常出去打工养家,两个孩子也耽误了上学,造成了今天的贫困领到了这耻辱的因病致残的“扶贫手册”(11详细见证据)。
岳桂平体内的银夹取出来了,胡茂香确被累病累瘫痪在床再也站不起来了,胡茂香此时只有54岁,由于家庭贫困,超负荷的劳累,吃饭用药不及时,没保障,致使胡茂香一心为了大女儿,身心交瘁的累倒在床上,为了不让胡茂香知道,政府中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言论,家里都不在胡茂香面前提起此事,可胡茂香从每个人脸上的表情也能看出这事又遇到麻烦了,她为了知道内情就停止了吃药,吃饭,岳桂平吓得跪在母亲床前说着县政法委书记和镇长的原话!作出了处理结果,胡茂香听完后,,两眼不住的流泪,一声不吭嘴唇咬的紧紧的。。。。
这样的日子,还能让无辜的岳桂平一家有活路吗??岳桂平心中唯一的出路!决心继续上访,控诉!!
34岁的岳桂平只有两年文化不懂法,不懂上访程序,连普通话都说不好,面对自己的维权前景知道是难上加难,岳桂平决心为自己这七年的痛苦伤害和给一家人带来的折磨为了被累倒瘫痪在床上的母亲决心讨回公道。
岳桂平去宣恩县信访接待室信访,县政府的保卫干部袁胜红无理阻止,诬告岳桂平在县政府秘书科办公室吵闹,又把岳桂平砸瓷杯,砸玻璃,踢了袁胜红两脚 ,将袁胜红的裤子扯破,所有的行为都是岳桂平一人所为,没有县政府信访办及袁手红一点责任,仅凭政府的一面之词打电话、叫来警察,将岳桂平“行政拘留五天”!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就是任凭当官的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宣恩县政府及以下涉案单位,最卑鄙最无耻的是知道岳桂平的冤屈苦处是真实的、是所有参与人和政府官员及下属单位一手造成的,却没有一个人出来为岳桂平主持公道!这里还有共产党员吗???
岳桂平被拘留的事虽然是小事,但不知道怎么被胡茂香知道了,胡茂香挣扎着坐起来,哭喊着“还我女儿……还我大女儿”,一连四天没吃没喝,岳桂平出来后又跪着劝母亲吃药吃饭、由此开始,胡茂香的病情开始恶化,吃饭,吃药又不及时,胡茂香开始厌烦了这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岳桂平也不敢太过激的去申诉上访了。随着岳桂平寄信,市、县、省中央都石沉大海,胡茂香终于在2008年1月9日瞪着眼睛张着嘴含恨离世!体重只有六十四斤、年仅56岁。岳桂平哭的昏天黑地,“一直都埋怨是我啊,拖累了妈,是我的事连累了妈呀”,岳桂平是家里三姐妹老太从小就有男孩子性格。办事果敢、利索,埋葬了母亲的胡义香,岳桂平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决定继续往上找,去省城上北京,2010年十月二十日,岳桂平去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查找病例,护士刘婷凤故意找茬,发生争吵,最后结果,又是警察偏听偏信一面之词,就说岳桂平殴打刘婷风,又将岳桂平行政拘留五天。就这样迫害打压岳桂平,阻止岳桂平上访成了宣恩县政府和信访局的工作。(12详见证据)
这时的宣恩县及公、检、法、各个部门基本都知道这个岳桂平的背后事实真相……却都在串通一气的隐瞒这个错误和犯罪事实。丧尽天良,泯灭人性。没有政府的公信、没有法律的尊严。
岳桂平出来后,知道这样盲目的乱找乱问是不行的,就在去“宣恩县信访办,恩施州信访办”上访的同时认识的访民联系沟通逐渐的掌握了初步的投诉程序。
面对岳桂平坚持不懈的上访投诉,宣恩县政府和珠山镇政府知道岳桂平一旦投诉成功,就会将本案的开头与结尾的一切罪恶事实,暴露出来,就相互勾结组织一张黑网加大对岳桂平的迫害2010年12月18日宣恩县椒园镇举行恩黔和恩来高速公路通车典礼,岳桂平也随着大家一起看热闹,当岳桂平走到椒园镇亚麦食品公司门前突然被宣恩县信访局干部杨宗祥,珠山镇政府干部李少林带两名警察,当着众人的面将岳桂平按倒在地,戴上手铐,双手铐在后背,将岳桂平押到宣恩县计生局,现场的围观群众张松清、岳久成、谢万新都是现场见证人。在事后为岳桂平所遭受的迫害控诉材料上签字做证!他们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手续就将岳桂平反铐双手放在背后,站在计生局门前示众,岳桂平由于内急,“要求松开双手大便”,杨宗祥、李少林让两名男公安民警“扒下岳桂平裤子,蹲在计生局门前”,完了之后,两名男民警,用手纸为岳桂平擦拭肛门和阴部,岳桂平当时只有34岁,是比较成熟身材的青年少妇,这两个干部和两名警察丧尽天良,胸中完全没有党纪和国法!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趁机猥亵妇女。
面对杨宗祥、李少林和两名男警察的胡作非为,陆续又有计生站的人员到来,杨宗林、李少林被围观群众大骂,关押四个小时候后,无理由给岳桂平打开手铐,岳桂平拉在计生站的大便就是后来的计生站人员收拾的,放岳桂平回家。
杨宗祥、李少林和民警这种非法使用戒具,暴力拘禁岳桂平,又用流氓手段为岳桂平大便后,擦试肛门、阴部借机猥亵妇女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他们的目的是让岳桂平心里彻底崩溃、丧失控告信心。
2010年12月25日岳桂平依照“妇女权益保护法”到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控告,身为检察院副检察长的陈杰和反渎职侵权局长黄正华,找到证人谢万新说:不要给岳桂平做非法拘禁的证言,宣恩县人民检察也拒绝受理岳桂平的控诉,岳桂平又到恩施州检察院控检察院的五副处长负责调查此案,可五副处长公开对证人谢万新说:“我和你姐夫杨开卷是同学,又是好朋友,不要说拘禁和侮辱岳桂平的事了,也不要做证”。由于证人张松清,坚持主持正义,在拒绝公安局的无理要求时,公开为岳桂平做证。检察院的副检察长陈杰说“非法抓你的事是有的,你自己于大便猥亵你的事没有人证明”。请问岳桂平双手拷在背后怎么能用自己的手,解开裤子,提上裤子!由于张松清的坚持做证,宣恩县公安局多次借口对张松清迫害,曾经三次将张松清殴打昏死在地,肋骨打折,打伤,后来,由于“民愤反应强烈”宣恩县公安局又出头一次性为张松清的伤情补偿损失八万余元。
为了阻止岳桂平的上访控告,宣恩县计生局长偷换概念,制做了一个“远期并发症的鉴定表”串通恩施州医学会和湖北省医学会故意隐瞒事实,故意造假包庇,企图用医学鉴定的理论和权威性,让岳桂平死了上访控告的念头。(13详见证据)
两级医学鉴定本意应该遵守的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运用医学科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讨论”可是两级医学会,都有隐瞒事实,包庇犯罪的故意,企图利用两级医学会的理论性和言语权、制造障碍从而达到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行掩盖!这两级医学会已经丧失了公平公信,也丧失了做人的最后底线。
恩施州医学会鉴定结果结论是,日期2008年6月26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三条规,岳桂平计划生育手术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14详见证据)
湖北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是:
综上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本医疗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详见证据。
2008年10月16日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这里所要保护的双方是平等得、公平的,可是这洲省两级医学会根本就没有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999年5月8日岳桂平生产完女儿熊丽的第三十天正值妇女的产假中“产褥期”,体内生殖器官尚未完全恢复,免疫能力非常低下,岳桂平还是在承担着用母乳喂养婴儿(女儿熊丽)的哺乳期,依照“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六项权益中的第三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中明确指出:“由于女性的特殊生理特点,其承担着人类再生产的特殊使命,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需要受到特殊的保护”。
岳桂平在生产女儿的“产褥期、哺乳期”时是被动的被计生站人员拉到去计生站强行做的双侧输卵管手术,没做任何解释和说明不违法吗?稍有妇产科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时候做的手术是大忌。岳桂平在产期、产褥期、哺乳期、却没有依法得到特殊保护!反而给做了双侧输卵管上了银夹手术。
给岳桂平做完双侧输卵管银夹手术,为什么,不定期复查,确定银夹在体内位置的准确无误,达到到银夹手术安全可靠!造成银夹脱落移位的后果是偶然的吗!是失职?还是渎职?
岳桂平,在1999年5月8日做计生绝育手术时,正值,27岁,是一位健康、活泼的育龄青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是不是法?中华人民共和 婴保健法”是不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是不是法?两级医学会为什么不遵照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国家保护女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条:保障女服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条件。事实上清楚表明:岳桂平的身体侵害时间是1999年5月8日绝育手术直接造成的,有事实有记录证明,岳桂平和母亲胡茂香长达七年痛苦的寻医找药经过。为什么不做彻底调查!
有记录证明,岳桂平曾因腹部疼痛病到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做腹病检查四次(2004年9月20日、2005年3月6日检查结果是肠炎,2005年8月6日、2006年6月9日大夫杨昌全检查结果是:阑尾炎、胆囊炎、宫颈肥大)根本就没为体内的银夹,做定位复查!银夹脱落异位到上腹部是一天造成的吗??是失职?还是渎职??(14详见附件)
宣恩县珠山镇七里桥村村委会及村妇女主任田忠群和数名村民的证明也是一致表示:岳桂平的腹病时间是自从做了绝育手术的1999年5月8日开始。两级医学会为什么不采信??
在2008年6月30日,人口计生局朱清华、杨萍也签字,表示信访人岳桂平的问题是,“于1999年做结扎手术后导致身体不佳,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申请解决赔偿和身体治疗”。(15详见证据)真正确认岳桂平的身体损害原因是2006年6月8日在宣恩县人民医院,经彭德山大夫在询问时发现有计划生育手术史,曾做过银夹绝育手术,并按疼痛部位的右上腹部,做X线检查确认有金属异物存在,并且分析是下腹部输卵管上的银夹脱落的可能,并没注明“脱落的银夹为什么不往下坠落后而异位与右上腹部”??
岳桂平意识到既然是1999年的手术事故应去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再做一次检查!2006年6月9日分别由杨昌余、覃梦桃两位大夫检查结果,根本就和6月8日的人民医院检查不一样,岳桂平只有两年文化,也没有医学常识,根本就不能判断这两个检查,谁是谁非,被逼无奈,在2006年6月10日又去恩施州中心医院再做检查恩施州的检查结果和X摄影片子共同显示右上腹部的金属阴影,疑为银夹脱落。
恩施州医学会故意断章取义不把岳桂平在2006年6月8日、6月9日、6月10日三次检查一同来分析说明,检查责任和性质。故意剔除计生站6月9日的错误诊断,故意不采信七里桥村委会,妇女主任田忠群和村民的证明。(16详见证据)
恩施州医学会和湖北省医学会也不配做鉴定、所以这两个鉴定是无效的。所有鉴定成员都是匿名的,根本就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此鉴定签字负责!
岳桂平是青年妇女,正值育龄期,本鉴定又属于妇科范围,为什么没有妇科专家和保健专家站出来说一下,岳桂平在生过女儿的产褥期后该不该做双侧输卵管手术?岳桂平正值“产期、产褥期和哺乳期”体内生殖器官未完全恢复,免疫力低下,作为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是专职的为广大育龄妇女服务的单位,又是有三项国家级荣誉的单位,连这个是起码的妇女保护常识都不知道吗?最可怕、可恶的是银夹手术完毕没能做跟踪定位复查,确保银夹在体内位置准确无误,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安全有效负责。现在的矛盾焦点是日益觉悟的岳桂平和职能监管无效的官员和当事负责人的失职、渎职的矛盾。
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给岳桂平做银夹绝育手术,一开始就是个原则上的错误,又加上失职,没有为岳桂平定期、定位复查造成七年中岳桂平一家三代人痛苦的悲惨生活,至于湖北省医学会的鉴定行为和鉴定结果也和恩施州医学会的鉴定过程结论一样“本医疗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两级医学会已经丧失了鉴定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挨不上边。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这两级的医学会和涉案单位一样在挥霍着政府的公信,践踏法律,丧失了职业道德泯灭人性,无耻至极。
岳桂平在2006年6月8日检查右上腹的照片显示银夹位置和2006年11月24日手术摘除的6个月中,银夹位置丝毫没有变化。对于这个比重和铅一样重的银质夹,脱落后为什么没往下继续坠落,反而移位于右上腹部两级医学会必须要用医学术语、科学的阐诉银夹脱落后的移位过程,经过腹腔到胸腔的隔膜处的时间得多长?所造成的疼痛是几级?能给受害人的生活劳动造成什么影响?这两级医学会没有一个鉴定人站出来为这个鉴定负责,这个鉴定是个无人负责的鉴定,是个无效鉴定,是个垃圾鉴定,毫无可信之处!
2015年12月18日岳桂平到北京市“云智科鉴咨询中心”做了“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得出的结论证实:“湖北省宣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被审查人岳桂平进行的节育手术中存在医疗过错,该医疗过错与银夹脱落的移位损害后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审查人岳桂平银夹脱落移位,“行腹腔镜下腹腔异物取出手术。构成十级伤残”
审查人:胡志强。。。。。章,庄洪胜。。。。。章
201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湖北省宣恩县驻京办人员伍家启(电话:18372592620)和宣恩县卫计局长刘军(电话:18971871000)用电话联系岳桂平见面,岳桂平将在北京的“法医审查结论”让他们看了,也让他们用手机将原件拍照后回去研究决定,他们答应和宣恩县委书记刘智勇汇报,(刘智勇(电话13972211878)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从2016年 2018年连续三年开始给岳桂平发告知书,开始拒绝受理岳桂平的一切信访材料!
详见证据
以上事实敬请领导核实,如有不实信息和虚假材料岳桂平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控告人:岳桂平
电话:13269971778
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珠山镇七里桥村
2018年6月6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