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举报信
  尊敬的中央督导组,扫黑办,纪检监察各部门领导:

  为配合中央巡视组.下沉黑龙江省进行扫黑除恶打伞力求务尽,现揭露黑龙江省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邱晓林,利用职权拘私枉法,蓄意包庇,读职,滥用职权,明警暗商,丧失党性原则,为重大犯罪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并受贿巨额财产,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违法违纪,现举报人联名举报。

  实名举报人:梁明,男,汉族,公民身份证一号码: 23023 1 1 9721 104 1 532 ,黑河市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羁押一于黑河市看守所。

  实名举报人.:张友,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 230223 195111192414 ,现住黑河市,电话: 15245811553 。

  实名举报人:李永生,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 232622 1 9620 1 1 83417 现住嫩江县中央站林场,电话: 13634564326 。

  被举报人:邱晓林,职务(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一】、
  我是拜泉县居民梁明,实名举报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邱晓林为黑河市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双等人充当保护伞,为帮助金双逃避巨额债务,人为炮制重大冤假错案。本人在黑河市从事建筑行业,一直以来奉公守法,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在黑河市建筑市场口碑良好,举报人梁明承包金双开发的建筑工程时,金双等人经常宴请邱晓林,楚乃龙吃饭,举报人均在场陪同吃喝,金双等人与邱,楚二人.称兄道弟,并向二人输送经济利益,已获得邱.楚二人为幕后保护伞。 2015 年底因举报人承包了全部的建筑工程,金双找到举报人说北国明珠二期高层的工程邱晓林要和问路,老王头三个人干一部分工程,如若不给就得给邱晓林拿 50 万元钱,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举报人通过金双给邱晓林 50 万元钱,邱晓林安排白己的司机去金双处取的钱,金双将钱放到邱晓林的车后备箱里,事后举报人见到邱晓林时邱说;钱我收到了,你就安心好好干活吧!

  金双为了讨好邱晓林,还把自己开发的物业承包给邱晓林,邱让别人顶名经营,金双对外扬言说;公安局都听我的,物业给邱晓林一年也能整一百多万,此事举报人于 2017 年 4 月份到省纪检监察机关,省公安督查总队控告邱晓林与楚乃龙的违纪违法事实,但由于邱晓林,楚乃龙的势力强大,至今未有结果,致使至今邱.楚二人耿耿于怀,伙同金双等人做伪证将我家人,和工人十三人陷害入狱,给我和家人及工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黑河市公安局长邱晓林,爱辉区公安局长楚乃龙,为了私人利益,滥用职权的事实。
  举报人在承建金双等人开发的工程后,因金双未能支付工程款,举报人与金双发生纠纷。为了帮助金双逃避巨额债务和农民工工资,在没有任何的警情的情况下黑河市公安局调动警力连续数日为开发商助威,举报人一方稍有不同意见,警察就立即动手抓人,黑河市公安局涉嫌严重的滥用职权,违法参与经济纠纷,利用我与金双的经济纠纷,公报私仇,强行将举报人的家人及工人定性为恶势力,人为制造虚假证据陷害举报人,将无辜的十三个家庭上百 L 」人限于水深火热之中。
  以上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望有关部门核实调查,为能更了解事实真相,希望有关部门到黑河市看守所提审我。

  【二】、

  我是黑河市居民张友,现实名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邱晓林职务(黑河市公安局一长),该人为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上二公村(恶霸村长李志国)等犯罪团伙提供保护,利用职权之便,迟迟对我家的案件不给立案,设置障碍,致使至今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张友,我举报黑龙江省黑河市最大的黑恶势力团伙苏晓平(绰号小矮人)村霸李志国(小国)(绰号大五子刘志.坚的小弟)李志强(李志)崔振生(绰号崔二)沈树发(绰号发子)侯亮(绰一号张老五)爱辉区幸福乡上二公村(恶霸村长李志国团伙)(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邱晓林是李志国的干爹保护伞,李志国在上二公村非法给邱晓林挖了,一个鱼池)(卫星谷歌地图可查)一手遮天独霸一方的村长杀人不偿命。为了便于您了解恶霸村长抢我林地、杀人、放火、私挖乱建、侵占国家土地,非法私自采矿,强迫交易,违章建设楼房等罪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抢我林地私挖乱建、放火烧我房屋经过
  1 , 抢我林地,杀害我的妻子(梁云清( 61岁) 2010 年至 2018 年大肆挖山毁林,挖取山体石料倒卖获取暴力,这己经严重违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多条规定给国家生态造成严重的损失。强行夺取我有手续林地施工建设。没有任何证件手续,违法违规建筑施工至今。

  2 、于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霸占我全部林地( 1 。 2 公顷)建筑楼房,义建起了多栋大棚骗取国家补助资金。 2010 年至 2015 年抢我林地始终威胁恐吓,还放火烧我房屋,在此期间于 2014 年正月初五凌晨房屋被该团伙放火烧毁,屋门被木棍顶死打不开,我夫妻二人破窗而逃才一保住性命。

  2、 杀人案件经过: 、 2015 年 7 月 25 日他偷用我家电,在我忍无一可忍的情况下找他理论,没想到他什么也不解释直接动手扣‘我儿子。打我儿子的第二天 20 巧年 7 月 2 6日( 因我外出我妻子一人在家)凌晨 7 : 14 时左右还和亲属通过电话, 7 点多梁云波再打电话就没人接了,而且听见,我家的狗一直在叫,看见我家里停着一台白色车,在 7 点多梁云波看见白色的车‘屹一般的离开了我家里,被恶霸村长团伙打死在家中的水井旁,水泵电源线没那么长,而电源插排线都是放在水井.卜的,可他倒下的位置即离水井 4 一 5 米远,而且鞋的后跟都是脱落下来的,明显有人将尸体拖到水井附近的,这些也足够证明他们之前是先把人打死后将电源插排放在手里的,明显有预谋有计划的制造一些假象去杀人的(至今我妻子没有火化,至今黑河 l1J ’公安局爱辉区公安分局没有立案调查此事。)。
  2 、 2 015 年 7 月 26 日 7 点多左右李志国,大五子指使崔振生,李志强,沈树发,侯亮,等人开着一台白色越野车,到我家寻衅滋事, 7 点多离开,梁云波 11 : 30 发现我的妻子被打死一亡。
  3 、 2019 年 1 月 22 日 lf 。 .二公村李壮证实,白贺 20 巧年 7 月 25 日晚给李壮打电话说:“他听到李志强,大五子,崔振生说 26 日早上去我家,白贺告诉李壮一说让我儿子注意点(李壮证言视频)。即口我妻子就恶霸团伙殴打死亡。
  4 、 2019 年 2 月 2 日上二公村村民孙文娟证实,在 2015 年 7 月 26 日早晨 7 点多,在 l :二公村北道口看到崔振生开车向黑河市方向疯狂行驶(孙文女 l j 证言视频)。

  3、 恶霸村长违纪违法事实!、 2010 年李志国,李志强在上二公村非法采矿,在矿内非法破坏耕地挖鱼池约 1 万多平方米据为己有。
  2 、 2014 年黑河 l1l ’爱辉区二公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黑河市水务局)李志国于 2015 年勾结黑河市水务局(副局长朱万清科长闰学斌保护伞)没占李志国地拿到补偿款 5 万元(谷歌.卫星定位地图可查)。

  3 、 2015 年正月初三,李志国、李志强、绰号(大五子)、崔振生(绰号崔二)(绰号张老五)等人到内蒙占大杨树偷矿石。

  4 、 2016 年李志国团伙在上二公村,我房屋西北约 50 米处,威逼利诱将农民王永艳、谢景福等多家基本农田强行买下,违法开采矿石,至今无人敢管。
  5 、 20 巧年秋,李志国团伙等人将现役军人家属李永学赶走后,将其民宅(在我家西侧)强行拆除,作为工地施工材料堆放场地。

  6 、李志国、李志强、崔振生、大五子等恶势力团伙于 20 12 年强行低价格买下村里集体一处厂房以及土地而积大约 l 万多平方据为己有。李志国团伙于 2 ( ) l8 年又卖给苏晓平 150 万元(李志国,李志强,苏晓平,亲属关系)

  7 、 2018 年春,李志国等团伙把本村村民李宽的民宅强拆了也不敢吱声(李宽妻子证言视频)。

  8 、李志国团伙偷 TNT 矿一车卖 40 多万元(大约十多车)。李志国团伙杀人、放火、抢我林地挖山毁林后平整场地违建楼房以此掩盖违法事实。以上办案辖区办案的公安机关相关人员涉嫌为其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木人实名举报该团伙多年了,(办案单位黑河市公安局铁路公安局分局真相己经查清不敢抓人),该团伙成员满大街溜达,等公安局决定抓人的时候,又说人跑了,没抓到,公安机关充当保护伞,不作为的办案方式太让人失望了,请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严查保护伞,迅速抓恶霸村长团伙成员,只是通缉儿人,杀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其团伙背后有强大的保护伞(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邱晓林阻碍相关人员办案),请求有关部门为百姓伸张正义。 7 月 10 日市局相关人员打电话威胁我,现在有家不敢回。

  【三】、
  我是黑龙江省嫩江县中央站林场一名护林员,我叫李永生,在 2008 年春天我巡护工作时发现‘我场领一导李煤波组织人员进行掠夺式盗伐,我从朋友处借款买了录像机和卫星.定位设备,经过我调查取证后掌握了李玉波在一个春天里,盗伐木材有 20 儿处 2000 多米。

  掌握到他们的犯罪证据后,根据森林法和护林员守则 , 我决定向有关部门反应。我于 2008 年秋天到黑河市森林公安局反应情况,时任森林公安局局长邱晓林接待了我,看至! ! 我提供的证据后,他承诺要依法严惩此事,并承诺给我奖金,同时责成我雇人将李煌波盗伐的木材拉到林场,所有费用由森林公安局支付,为了保护我的安全将我调离原工作岗位后,再严惩盗伐者。

  随后我按照邱局长指示,雇佣 20 多个工人和 4 台拖拉机并垫付了每人 4000 元工时费及每台拖拉机 20000 元的机械费,但邱局长与李煌波接触后,木材不但没让我拉,之前的承诺也不了了之。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因,我多方打听原来李煌波给邱晓林 5 万元钱以及盗伐的木材两人平分,之后邱晓林就成为李玉波的保护伞,恰逢 2008 年秋天林场遭受龙卷风袭击,李.玉波借此机会将再次盗伐的 3000 米木材款装入自己的腰包。
  为此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四处奔波,先后去过国家信访局,多次被我县有关部门截回并拘留,这么多年我因多次上访被拘留数回,都是邱晓林依仗手中的权利所为,在 4 年当中几十次进京终无结果,为此我负债累累,夕七乎倾家荡产,希望上级领导对此事引起重视,严厉查处此事涉及的相关领导还我公道,本人在此举报,
  如果本人反应情况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综上,邱晓林身为公安局长,为金双,李志国,李玉波等人提供保护,以权谋私,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令第 139 号,根据党员干部违法中央 八项规定、六大纪律(监察法)等均涉嫌违法违纪犯罪,应依法严惩,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此件,期望各部门领导重视并监督核查处理,依法对被举报人从速立案,从严打击,以彰显法律的尊严,维护党在人民心中的威信,还上述举报人的清白,为举报人伸冤。


  此致
  督导组.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

  实名举报人:梁明实名举报人
  实名举报人:张友
  实名举报人:李永生
  20 19 年 7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