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法院做的强制执行案件的奇怪的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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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于萍,身份证号码:320624195801240022,手机号码:13222181860,我因借贷纠纷2019年1月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过程我已经发了多天的微博做了介绍,整个执行过程可归纳为几点:
一、法院不为我做我依法要求做的事有:不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流水,不开具律师调查令,不做信息公开,不让我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二、法院把我提供了被告的两套房子的财产线索做的首查封、无抵押的正确的保全说成了我没有保全被告的房子。没保全的原因是保全通知书上写的村名,通州法院正直的法官告知我:通州法院在做无证拆迁房的保全时在保全通知书上都是写村名的,通州正直的法官说我的保全很正确,我的首查封的保全优先受偿。
三、法院在执行通知书中把我保全的存在的房子说成了不存在。
四、法院在我有胜诉判决书和有首查封、无抵押的保全的情况下无故做了结案。
五、法院在做恢复执行时,不使用我送去的律师做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坚持用法院预先做好的加入了不实内容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因为我妈的拿回来签字我才发现了不对,当时我以为是执行员为了推卸责任,就在微信里告诉了律师。后来在8月17日收到检察官的信后,才知道法院用了这个圈套是为了窃取我提供的财产线索。用以否定我的首查封的保全,否定是我提供了财产线索这个事实。
六、法院在其制作的案中把我提供的财产线索说成了是法院查到的。
七、法院在应对检察官的监督检查时,还在误导检察官,把正确的保全说成了因保全通知书上只有村名,所以没有保全被告的房子,在执行通知书中把我保全的存在的房子说成了不存在,在案中把我提供的财产线索说成是法院查到的。而真实的情况是:保全通知书是正确的,执行通知书是错误的,财产线索是我在做保全时提供给法院的。
八、在法院无故做了结案后,我做了一年多的要求法院依法做执行,依法让我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法院监察室主任说:法院是不要求做信息公开的,法院立案大厅领导和中院孙国祥法官都说:你要上信息公开网干什么?孙法官说你要求的信息公开也只能看到你自己的法律文书,当然至今都没做。
九、在信息公开上,中院孙法官为了不让我上信息公开网,使用了一个妙计,就是在手写的笔录上加上了一句话:信息公开的事,我不问了。自从加了这句话后,我再向孙法官要求上信息公开网和要求依法做执行时,孙法官终于可以置之不理了,他反问我:你看到有人上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了吗?记得大约在今年5月下旬我向孙法官做了数次要求上信息公开网后,他极紧张地说他的监督已经结束了,自从笔录上加了一句话后,孙法官可以很坚决地拒绝我依法要求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要求依法做执行的合法要求了。
十 、在8月9日被告的房子拍卖后,孙国祥就不承认在6月9日我打给他的电话里孙说过的话了,孙法官6月9日在电话里说:通州法院的执行是有问题的,我已经与通州执行局的领导说过了,让他们把执行做了。因为后来孙的态度变了,所以我才觉得可能是谈话笔录出了问题,要求再看一下笔录后,才看到我6月17日在中院做的手写的谈话笔录中多了一句话。
查看笔录的事我向孙国祥提了几次,孙不回复,9月14日和9月15日两天里我都一直在打孙国祥的电话,一直都无人接听,所以9月16日我去中院看笔录,接待员说孙在上班,孙推托说不在,我在给中院院长的信中要求了几次,才在10月13日看到了被孙国祥加入了一句话的手写笔录的。因为如果9月16日看到了6月17日的手写的谈话笔录中多出了一句话后是可以调取监控看到真相的。
十一、我现在己经找不到人为我依法做执行了,执行员告知:要做分配是领导讨论决定的,执行局长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在执行局长按待日门卫打不通局长电话就不让进,中院孙国祥对我依法要求做的事不做。孙国祥明知我的保全是对的,执行通知书是错的,财产线索是我提供的,上信息公开网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孙国祥明知法院无故做了结案,还要无故做分配,明知我的一个有2018年9月的胜诉判决书和有2018年6月的首查封、无抵押的保全的极简单的执行案件被法院拖了近两年时间,还在拖着不依法做执行,而孙国祥作为监督法官,却对通州法院的做法予以支持并助其实施。
十二、在2019年5月执行员在电话里告知:无证房不可以执行,我给其转去了无证房可执行的文件。我也在通州法院微博的私信里发送了最高院的关于要求执行流程公开的规定。可是我已做了一年多的要求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请求,法院不给做。是法院害怕我看到案中的不实内容吗?
详情请看我9月22日的微博和图片证据。及此后一个月的详细说明微博。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