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愤怒的心情反映武汉市硚口区巨龙修理厂抢走本人2200元钱并扣押本人车辆的事情。
  4月2日,我老公开车带我们一家从武昌高新路往汉口来,因天晚,小车底盘刮坏了。因本来要换车的,故此车只办了交强险,未办车损险,所以全部费用要自费。我老公就电话联系以前他修过车的一家修理厂,位于硚口区建设大道营房村旁边的巨龙汽车维修公司。老板叫吴进东。吴某电话中问了情况后,说他只需要一千元就搞定了。第二天我们就花了几百元钱把车拖了过去。吴某把车检查后说要5000元,我查看清单发现吴某有重复收费的情况,并且,变速箱的线根本就没有坏,而他却称坏了收了500元钱。此外,根本没有明码标价,所有的费用全凭他们自已说了算。于是我联系了其它公司,想拖到别处去修。吴某要求我交2500元(原价格的一半)后再拖走,理由是他已动工了,保险扛已换了,车也坼开了。我不同意,称只换了个保险扛,油漆都没有上,凭什么要2500元?这里面有很多重复收费的情况,比如变速箱的线,比如变速箱的油,都是重复收费。并且,人工费500元他全收了。工程都只做了不到三分之一,凭什么收全部的人工费呢?我算了一下,顶多只要1700元。对方不同意,不许我拖车走人。我为此报了警,对方恼羞成怒,气焰嚣张,竟当着警察的面想要打我,还辱骂我。我称要投诉他,他竟然说他与运管处的人熟的人,不怕。
  后来,我因需要用车,几次找他联系拖车,他均不同意,取车时他也强行阻拦,称不付2500元不许拖车走。此事就拖了二十多天,因为没有车,我又带娃,我老公也住武昌往汉口上班,由此产生的的士费等各种费用近1000余元,还不算造成的其它不便。并且可怕的是,当我去拖车时,竟然发现电瓶居然没电了。当时车撞了后,就熄火了,再也没有用车了。送修理厂是拖车的。现在电瓶没电了,谁之责?要不要赔?
  4月24日,本人再次联系拖车,并且给了他2200元钱,结果,他收下2200元钱后,又扣押了车辆。换言之,钱也收了,车子仍然扣押,这是不是一种强盗行为?
  我想问,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有没有部门管理?

  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