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违法竟无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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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章其发,男,现年56岁,家住抚州市临川区抚临路36号附6号,身份证号:362501195506203017,电话:13870489964。
我于1984年至1996年担任临川区罗湖焰炮五厂厂长,因萍乡鞭炮厂发生爆炸,为了响应政府转产号召,后转产为临川葛酒厂。于1999年向临川区财政局贷款70万元,同时将我家座落在现临川大道(即阳光城对面)临街私有房屋(其中临街4间店面)共计510平方米,作为抵押。
2011年10月初,抚州市临川区法院接到由临川区信访局转来的控告材料,就有关我对临川区法院2007年7月23日违法拍卖房屋的控告材料,阐明了我的私有产权房屋座落在临川大道(阳光城对面)临街4间店面及住房五层计510平方米,1999年5月6日由乐武高评估为90万元,然而到2006年6月23日由临川区法院张宁委托乐武高评估仅为35。1万元,时隔7年房屋价格理应上涨,而却比7年前少了55万元,同样出自乐武高一人评估,评估结果前后相差巨大,相信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
临川区法院在接到以上控告材料后,未能对上述十分明显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却以敷衍不负责任的态度于今年11月7日作出了回复,由于处理不公,我于11月9日又向该院周院长再次书面提交了控告材料,请求调查核实,并解决实质性的问题,11月9日上午,周院长将该材料交本院纪检组长王平调查处理,我满怀期待调查处理结果,然而,11月23日,当我去临川区法院纪检组长王平办公室期望能得到处理结果,可王平组长却告诉我,纪检组无权调查此案,该案涉及人员张宁属副科级干部,由区政府任命,所以我的权限无法管他,由此可见,临川区法院周院长指派本院纪检组王平组长调查该案,纯属愚弄老百姓,而实质是严重的失职和不作为。作为一院之长,明知纪检组权限不能调查处理涉案人员,却要冠勉堂皇的把该案交由本院纪检组处理,而纪检组长王平收到此案后,当时并未告知我该案不在他处理权限范围内。时隔半月之后,却给我一个“我无权处理的”答案,这岂不是把老百姓的大事视为儿戏,极不负责任,真可谓执法却把法律当作儿戏,充分暴露出执法部门及法官极其丑恶的一面……。
在我的房屋由临川区法院张宁委托乐武高评估拍卖一案发生后,我曾多次向各级政府部门告状,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临川区人民法院派员曾与临川区财政局吴局长沟通,要求区财政局出具书面材料不再追究章其发欠款,但吴局长只同意口头承诺,在我任职期内可不再向章其发追缴欠款,但我是无权写出章其发不再欠款的书面文字,故该案至今仍悬而未决。
2007年7月23日,由临川区法院法官张宁委托拍卖座落在临川大道(阳光城对面)的4间临街店面及房屋共五层计510平方米,仅以35。9万元的价格进行交易。
该房在2006年6月由张宁委托乐武高评估仅评为35。1万元(1999年同样由乐武高评估为90万元),然而,该房屋评估时错将4间高度为3。65米的临街店面按车库评估(车库依照我国有关文件规定高度不能超过2。2米,国家是不予办理产权证的),临街店面和车库相比,简直相差天壤之别,然而又错将土地按集体土地的性质来评估(集体土地只能卖给集体),而土地实质上是国有划拨,土地价值本人拥有60,政府拥有40。
2011年11月27日,我将上述材料送到临川区检察院控申科车小燕,民刑科吴科长,2011年11月28日,又将上述材料送到临川区纪委张书记,2011年12月13日又将上述材料送到抚州市检察院民刑处胡处长(该案曾在2008年由抚州市检察院检查时已查出部分问题),至今仍无任何处理结果。
2011年12月16日下午,我与临川区法院周建龙院长就关于错将临街店面按车库标准评估沟通时,周院长混淆黑白,将层高为3。65米的店面硬说成按车库评估是对的,实在令人发指,简直就是法盲,真不知其怎能胜任院长一职。车库按建设部文件规定,层高不得超过2。2米,也不予办理产权证,而我的临街店面层高为3。65米,是有产权证的。
综上所述,临川区法院法官张宁委托乐武高评估中出现将4间高度为3。65米的临街店面故意按车库的价格来评估是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又将国有划拨土地故意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在评估中不计价)来评估的严重违法行为,导致该房屋评估严重失实,致命我蒙受经济损失达86万元之多(该房屋于2008年8月经省有关房屋评定机构评定为122万元)。
我的房屋座落在临川大道(阳光城对面)4间店面及住房共五层计510平方米,1999年评估为90万元,2006年也就是7年后由区法院张宁委托评估却为35。1万元,而前后评估同出自乐武高一人之手,这样一个十分明显,任何人都知道这里面存有猫腻。临川区法院周院长欲盖弥彰,既不认真查处且一再敷衍,把老百姓的大事视为儿戏,置老百姓利益而不顾,致使我精神长期严重受到压抑,也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使我已跌到了彻底崩溃的地步,我已无法承受这么大的压力。由于政府有关部门未能实事求是,很好的处理该案,也把我逼到了死亡的边缘,看来,也许钱明奇的不归路,就是我无法接受的归宿,也可能就只有被迫接受,也可能只有一死,才能引起社会重视,才能引起政府领导关注,我衷心恳请政府派员到房屋现场观看房屋实际价值,并恳请尽快处理,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民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章其发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