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杨庄村村主任刘旭,动用大型机械设备不断地盗挖我家承包首山,背后有保护伞。
  本人崔浩国,男,退伍军人、中共党员,襄城县山头店镇山头店村人,我家承包首山,辛勤植树造林。近些年来,刘旭为一己之私利,仗着背后有保护伞,知法犯法,无法无天,不断疯狂盗挖我家所承包首山,采石、卖渣、卖土,获取暴利,刘旭08年盗挖首山总面积四万五千三百四十平方米,致使首山遭到严重破坏,也造成非常坏的社会影响。多次不顾我和家人多次劝阻,刘旭还仗势撕扯近80岁的老母亲,还让人撕扯我衣服被扯坏。刘旭2008年盗卖我家承包首山两座渣山及荒地,后来还毁我村崔书记带头种的苗木,08年至今还一直侵占着我家承包首山四万五千三百四十平方米占为己有。
  2015年8月,刘旭雇佣村民又动用大型机械设备盗挖我家承包首山,采石、卖渣、卖土,盗挖二千五百八十多平方米,本人向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举报,立案调查。被举报立案后当日下午刘旭仍然雇佣村民无法无天盗挖我家所承包首山,本人劝阻违法挖山,刘旭则指使盗挖山人拿石头砸伤本人。本人想刘旭有保护伞国土资源局有问题。于是2015年8月向国家信访大厅网站求助,并用手机向接访的郭县长发现场图片和事实材料反映,当日我镇人大主任用手机通知我说县长知道了,让乡里帮助我处理此事有力度,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制止刘旭盗挖首山,并下达【2015】1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3万元罚款,但罚款事宜迟迟没有得到落实。2016年6月本人又向县委何书记信息反映。2016年6月县纪委立案调查,这时刘旭才补交2015年8月盗挖我首山行政处罚的三万元罚款,违法一直不提。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2月17日这个阶段,因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存在执法不作为,又让知法犯法黑恶霸者刘旭、雇人动用大型机械设备,更加疯狂盗挖大面积首山,被我妈、我哥、我侄子当场抓到、并现场拍照。这次盗挖面积是四千四百三十多平方米。本人2016年2月17日起不断向国土资源局领导王雪瑜、杨志刚,反映黑恶村主任:刘旭,2016年2月17日在盗挖我家承包首山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抓到几天内刘旭还不断找多人说情被我拒绝。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对刘旭知法犯法疯狂盗挖我首山的违法行为一拖再拖,还给我说了好几个不同结果,是我不能接受。5月份王雪瑜局长说对盗挖首山鉴定张慧杰局长已送到省国土资源厅让我等结果。但是、至今一直没有见到鉴定结果,也没有任何依法处理结果,一直在敷衍应付。 6月份本人给襄城县何书记和李县长手机短信反映过此事。许昌市信访局督办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办,6月并到现场勘查、拍照后,督办案件三、四个月没结果, 我跑了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办几趟, 还打了很多电话,他们被追无奈、随后他们让襄城县国土资源局出结果。期间、山头店镇人大刘 和土地所长孙彪,找我说县国土资源局很难办,找他们让给我说说调解,最后却变成了评查评议的圈套。(从历史说:首山红石寨属于山头店村,1984年我家承包荒山。从历史上说杨庄、尚庄属于山头店乡,杨庄村和尚庄这边都没山,后来划归湛北乡,老火车路以北荒山全部属山头店乡、村境内所有。1992年因黑霸强行霸占首山出事,湛北乡、杨庄村和山头店乡、山头店村一起又重新勘定了边界,为原三坑渣山以南一百米为界,勘界后的文件应该入档。可是,现在两乡、镇都说1992年入档的文件没有了。)
  16年11月省党代会,在省信访局韩县长答应我成立调查组处理此事。调查组有信访局王局长和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信访股,给我的答复是按程序调查,结果是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无果。刘旭15年10月至16年2月17日盗挖我家承包首山一直没有给予处理。17年又盗挖我首山,18年还在盗挖,一直不断反映也没有处理结果。盼领导严查此事,抓硕鼠、整黑霸、维护法律尊严,特请求如下;
  一、2008年刘旭盗挖我承包首山,两座渣山及大片荒山、总面积:四万五千四百多平方,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惩,赔偿损失。
  二、2015年8月15日刘旭违法盗挖我承包首山面积二千五百八十多平方,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惩。
  三、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2月17日这段时间,黑霸刘旭,仗着背后有保护伞又知法犯法、盗挖我家所承包首山面积:四千四百三十多平方,要求给于依法鉴定,必须依法从严处理。
  四、2017年7月间,黑霸刘旭,无法无天又盗挖首山三处,总面积四千八百四十多平方,这些执法者敷衍了事,不提违法之事。
  五、2018年黑霸刘旭又盗挖我首山,8月2日中午11点多市国土资源局王队三人和县局队长刘军涛我们去看了几处现场。
  六、必须依法严惩知法犯法不知悔改的黑恶霸村主任刘旭。
  七、2018年11月至12月省厅多次私访及多部门现场勘查至今无果。
  反映人:崔浩国 身份证:410426197007056116
  电 话:15136991069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