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出了个新闻:公安局造假水平太低了,令人不齿。
  今年9月16日,国家信访局督办山东潍坊高新区公安局包庇罪犯一案。按照信访条例,高新区公安局应在60日内办理完毕,并向当事人(上访者)出具一份《书面意见书》。当事人收到《意见书》后30日内如有不同意见可申请复核。
  潍坊高新区公安局心中有鬼,不敢将意见书让当事人看到。竟然谎称已将意见书邮寄给当事人了。
  11月19日,我和院校街社区王书记在潍坊市信访局督察科办公室的电脑上亲眼所见 :
  潍坊市高新区公安局在给国家信访局的答复中称:9月17日收到《督办书》,9月30月办理完毕。并给我邮寄了一份处理意见书…
  令人可笑的是 :在邮寄回执上竟然盖着5月22日的邮章。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潍坊高新区公安局竟然笨到如此程度,这个公安局平日里如何办案可想而知!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如何能够得到保障?

  宋乐义
  13605361489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