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9月4日在信达证卷公司办理了信融通业务,就是小额股票质押贷款,贷出的钱不能取出,只能买股票,第一次6个月,可以延期一次,也是6个月,一共12个月,我看时间廷充足,就办理了这向业务,谁想今年2月2日晚看到刚下的通知,存量合约不可在延期,3号实施,我问为什么,他们说是证监会的意思,我想不管是谁的意思,也不能一点时间也不给我们吧,2号下通知,3号实施,难道我们就没有延期或不延期的权利,这个业务也不可能违法吧,每个证卷公司都有类似的这项业务,并且存在很多年了,要违法证监会早就管了,不管是什么

  原因,你也不能只清不保,搞一刀切啊,如果不能延期,我将损失很多钱,我已经向证监会投诉有一个月了,也崔了好几次,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无奈,谁来保护我们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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