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集镇东村张宜胜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建、加建一栋四层楼,明显属违法建筑。我们多次向区政府、镇政府有关领导、部门反应,但有关部门领导、工作人员不作为,相互推诿,一再忽悠,既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也没有查封或拆除,巍然屹立。镇政府。规划办及土管所等部门在实地调查后,认定张宜胜私自承建的楼房属于违法建筑,应该依法拆除。我们多次找到镇书记海英。副书记海英。副书记崔尧。副镇长汪允岗及规划办刘主任。土管所焦所长等人,请求尽快解决,上述领导均明确答复 :尽快渣处。但答复归答复,始终不给予实质性解决。今年5月4日,郑集镇人民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违责任人张宜胜立即违法行为,限期一个星期内予以拆除。本来以为曙光初现,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通知书下达后,镇政府有关人员沒有履行法定职责,对后续拆除情况不管不问,致使通知书成为一纸空文。张家见镇政府没有动静,大兴土木,继续施工。郑集镇党委书记海英 :我安排人给你弄(拆除违建)就是了。汪镇长 :要筹备力量,拆除(违建)不简单吗 ?更令人感到气愤的是,有关领导“和稀泥″。镇规划办刘主任说 :违法建筑也分地段、分大小,他那个违法建筑又不占你家地方,又不是主要街道,不影响市……言下之意,这样的违建何必拆除?公然充当“保护伞!,为违法建筑提供保护。正是由于有关领导、部门不管不问,导致法律的尊严被践踏,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如今一座违法建筑傲然屹立,现内部粉刷,门口水泥地已经铺就,只等鸣炮庆贺。请问这样肆意违法行为行为谁来查处?一些官员安居其位、拒不作为,该担何责?鉴于上述问题的严重性,鉴于区、镇有关领导、部门不关心群众利益,长期敷衍应付,今天,我们再次泣血申告,强烈要求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以民生念,认真听取群众呼声,请求1切实履行查处违法建筑的相关法定职责,尽快拆除违法建筑,给人民群众一人交代。2由于有关领导。部门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是严重的渎职违法行为,请求上级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严肃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否则,我们将依法申诉。上访维权,不排除通过诉讼解决,不达目的决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