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名举报冷水滩区珊瑚派出所执法不公、暴力执法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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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名举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珊瑚派出所执法不公、暴力执法的
举 报 信
实名举报人:于格球,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家住永州市冷水滩区珊瑚办事处东零桥村陡坡上组,公民身份号码:432902196909053169,联系电话:18932490062
被举报人:唐志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珊瑚派出所所长,警号:111208。
被举报人:李小毛,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珊瑚派出所副所长,警号:111248。
被举报人:蒋粮蔚,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珊瑚派出所民警,警号:不详。
举报人因与隔壁不足两米无证经营废旧玻璃收集加工厂噪音扰民产生民事纠纷,被举报人在处理该起纠纷时,在乱用权力,违规违纪,造成85岁抗美援朝退伍老兵无辜受伤至今在医院治疗卧床不起。现将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实名举报如下:
1、 案件基本情况
举报人居住在永州市冷水滩区珊瑚办事处东零桥村陡坡上组,隔壁有一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废旧玻璃收集加工厂,与举报人住房仅一墙之隔。玻璃收集加工厂的经营者为汪干民,为了逃避检查和谋取暴利,该废玻璃收集加工厂经常不分日夜用三轮摩托车、大型货车、大型铲车等,拉废旧玻璃进出场,并直接倾倒及进行敲碎,因此产生烦人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白天、晚间休息及日常生活。举报人及周边村民数十次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工商、环保、街道办、红网和珊瑚派出所等)反映情况,也多次拨打12345、12369等热线电话,但均未得到有效处置。噪音扰民、污染一直持续,违法经营者汪干民认为无人能监管,气焰更加嚣张。
2019年1月14日晚上10 :30左右,该废旧玻璃收集加工厂又在倒废玻璃,噪音让人难以忍受,我从床上起来叫我儿子(张博)跟汪协商一下,这么晚了不要倒玻璃和加工,会影响大家晚上休息。但汪认为有“后台”嚣张跋扈,反倒认为是我们周边居民故意阻工,因此双方发生争执,并跟我儿子扭打在了一起。汪甚至用铁耙头向我儿子挖去,我急忙下去劝架,将他们劝开。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到了极致,普通老百姓的委屈无人能解。然而,恶人先告状,汪当时向杨家桥派出所报了案。
2019年1月19日,杨家桥所唐姓警官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情况。2月2日,杨家桥派出所电话通知我们到杨家桥派出所进行调解,因双方各执一词,调解无果。
2019年2月22日上午9:30左右,我们又接到珊瑚派出所电话通知,要求我和家人到珊瑚派出所进行调解。我们到了珊瑚派出所后,派出所王姓民警(警号111415)以珊瑚派出所无会议室为由,将我们带到了梧桐派出所。到了梧桐派出所后,直接将我和儿子带到了办案区的询问室,并将我老父亲拦在门外,未做任何解释说明工作。
在询问室内,我与我儿子、汪及一个与本事件不相关人员(汪的熟人)一共四人,开始调解时民警并不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只要我们答应汪要求,我们当然不同意,在争执过程中,我听到外面大吵大闹,我走出到办案区门口一看,我老父亲倒在地上四脚朝天(有视频)于是我大喊,珊瑚派出所民警打人,因此,派出所民警蒋粮蔚(也是将我父亲推倒在地的当事人之一)捂住我的嘴对我用动用械具并关进“牢房”,并强行缴我手机,办案民警威胁我,如不答应汪的要求就上手铐,我只想着尽快出去,而办案民警强行收缴我的手机时,我以死相逼。此时,我只要求民警赶快救人,派人将我85岁的老父亲送至医院救治,但派出所的做法让我寒心,老父亲躺地上半个多小时无人问津,救护车到达后,派出所既不派人随车同行,也不把我和儿子放出去,继续关押我和儿子数小时之久,并采取威逼手段让我们赔钱给汪,我们母子心系老父亲的安危,只得答应汪的要求了断此事。
2、 派出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形
(一)立场不公,违规执法。珊瑚派出所所长及民警在处置本起民事争议时,处处体现不公和违规执法的情形。
1、未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听取片面之词。之前,杨家桥派出所在处理本起争议时,专门安排民警到现场调查核实并收取证据,但珊瑚派出所根本就没到现场了解情况,仅凭报警人的一面之词,就违规执法。
2、珊瑚派出所通知我们去参加调解,根本不听我的申诉,只让我们进行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威胁我儿子是有工作的。这难道叫做调解?能不能这样理解,对方汪干民已经特别授权给派出所所长,让所长代替他调解?
3、通知我们进行调解,实则进行办案询问。如果是调解,可以在派出所的任何场所进行,对场地没有硬性要求,但珊瑚派出所为何非得到梧桐派出所办案区,是否是为了更加方便对我们进行办案询问,及时得到对方想要的结果?
4、事情起因本就是很普通的民事纠纷,珊瑚派出所的处置流程失范。案件起因就是噪音扰民,我是作为受害人。虽然双方发生争执,各有损伤,但也属于民事争议范畴。但派出所如此兴师动众,甚至不惜对85岁老人挟持、推倒,是否已经远远超出职责范围,这里面是否有钱权交易,就不得而知了。
(二)执法粗暴,乱用权力。执法过程中,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滥用械具、乱用权力。
1、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我们到梧桐派出所后,没有向我们下发任何书面通知及告知,也没有做任何解释说明,便收缴我们手机和违规使用械具。我儿子称要拍照,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强行制止,并强行收缴手机。我稍有不从,便称将我铐起来(有录音为证),这已经涉嫌违规使用械具。试问,我们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啊,为何像对待违法犯罪人员一样对待?即使是违法犯罪人员,也应该享有合法的权益。
2、恐吓、威逼利诱,草率结案。事情发生后,派出所民警一直做我母子工作,要我们赔点钱给对方就算了。在老父亲被推倒地事件发生后,我们家属强烈要求查看当时的视频监控,已证实老父亲是被谁推倒的(当时,有证人看到两名民警挟持我父亲,将他推出办案区)。派出所唐志明开始同意我们查看监控,但后来估计视频对派出所不利,便一直威逼利诱我儿子,要求尽快结案。因为一结案,我们便不再是案件当事人,便不能再查看监控视频。如此,更加证实派出所的监控视频见不得光!
3、乱用权力,将派出所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从整个事件过程中,派出所所长唐志明一开始就对此事知情,本来是对方噪音扰民在先,对其违法经营、违规生产的事情不闻不问,反倒对我们受害人步步紧逼。在老父亲被推倒后,我家属还找到他要求他必须做好安慰、抚慰工作,以免事态失控。但唐志明所长认为,这就是他的地盘,这就是他的权力,他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想法来。这简直就是目无法纪,无法无天。
(三)毫无人性,枉为公仆。珊瑚派出所的违法违纪行为,对85岁老人的所做所为,简直是毫无人性,愧为人民警察。
我家人到梧桐派出所,就将我们两母子带进执法办案区,将我老父亲拦在外面,但没有做任何解释说明。老父亲因念及为母子俩的安危,便敲打办案区铁门,要求给个说法。就因为敲打铁门的这一行为,派出所两名民警将其挟持并推出门外(应有视频监控),导致85岁老人摔倒在地。在85岁老人摔倒在地长达半小时之久,无人问津!这是人民警察的应有的作风吗?这是在派出所,哪怕不是被外力所致倒地的,我们的人民警察都要应该去帮助的老人的事情,我们老百姓还敢奢望我们的人民警察救群众于危难吗?
三、请求查处害群之马,匡扶正义,给家属一个说法
鉴于冷水滩区公安局珊瑚派出所所长唐志明及民警的违法违规行为,鉴于我85岁的退伍军人老父亲至今仍卧床不起,特向纪委、监察委机关举报,请求依法查处唐志明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执法不公、粗暴执法,以及查实其是否收受对方贿赂行为,并依法追究其粗暴执法引起的法律责任,请求纪委监察委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给家属一个交代。
当前,永州市公安局的工作,连续获得省公安系统先进单位,永州市公安系统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一个基层的派出所所长,竞能如此粗暴执法,如此不公执法,这会让老百姓有理由怀疑,是否背后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还存在着充当保护伞、钱权交易的情形?
期待纪委、监察委的调查结果!
这几天我什么部门都去了,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喊冤无门
实名举报人:于格球
2019年2月24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