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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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一年了,看到一直未有公正的处理,只有实名举报。事情经过:
2020年1月26日(正月初二),下午3点多,外面下着大雨,我停完车,刚走出驾驶室。我家5楼的邻居冲下来、远远地就指着他车的左侧说我碰到了,我仔细看了一下,没发现有刮痕,就急忙回家上厕所了。
我上厕所时,这个邻居闯进我家客厅内(鞋架旁)和我老婆争吵:说我碰到他的车了,说要打电话举报我酒驾让我拘留、吊销我的驾照,口口声声问“你说怎么办?”完全是敲诈、威胁的口吻!我老婆让对方出去,不要吵、大过年的、还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对方仍不依不饶!还是一个劲地问“你说怎么办!!”完全是敲诈的口吻。
我心想:1、我倒车时很注意车距,应该不会碰到别人的车;2、而且我也没有酒驾 ,对方满口威胁、敲诈的语气。
想着我们家人一直被他欺负,现在又是大过年的,欺负到我家里了,心里满是火,我从厕所出来,走到他面前,拉住他的衣服往我家沙发旁边拉边说“我们来谈谈”。这时我突然感觉到我的右脚踝钻心地疼,不知对方是脚踩、还是脚踢,我感觉到脚很疼,出于自卫,我就用右手打他的脸了,地点是我家客厅内沙发旁。
随后我女儿报警110,警察出警后做了记录,让我先去医院看脚。医生问诊后让我拍片,显示骨折,当即绑好石膏回家。(有病历记录)
镇江学府路派出所处理经过:
当事人非法侵入住宅:事后知道这个车主叫陈后来,他在疫情期间闯入我家客厅,进行恐吓、敲诈,我老婆很耐心地让其出去,他不但不出去还继续敲诈我,以后我推拉他手臂时导致我右脚踝骨折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构成非法入侵住宅、致人伤害。
派出所包庇当事人、滥用职权:
一、镇江市学府路派出所处理这件事问询时避重就轻,每次问询时,描述对方把我脚踢骨折时都轻描淡写,我作为受害方,反而定性说我殴打他人。
二、几次查扣我的手机,拷贝、恢复我的手机视频,导致事发日的家庭监控视频网络版缺失。存在故意毁灭证据,包庇当事人。伤残鉴定方面:派出所积极协助对方做伤残鉴定。而我从第一天到派出所时就提供了江滨医院诊断我脚骨折时的X光照片、诊断证明,我一直要求做伤残鉴定,派出所孙警官说让我自己去鉴定。也不提供鉴定所需的手续。以此来包庇对方、降低对方的责任。6月份时我通过信访,镇江市公安局责令重新处理,7月31日给我做了伤残鉴定、8月6日出具轻伤鉴定结果。以后在未做现场查的情况下、在办案时限内让我9月3日取终结调查的报告(让我签9月2日的日期)。我签了不认可。派出所不做调查、不顾及我的伤残鉴定包庇当事人,太不公平!
三、我于4月8号时被他们传唤来 “合法”关了一次。事件事实很简单,我住派出所1公里范围内,随喊随到,这完全是滥用职权!
派出所不作为:3月19日陈后来挑唆另外一个名叫卜贤军的人非法入侵我家住宅和我吵架,我报警并提供全面的视频证据,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派出所却不予解决,导致对方洋洋得意,在我家小区到处抹黑我家。有家庭监控视频为证。
派出所为虎作伥: 4月10日调解时,整个过程,没有哪一位警察或所长说过陈后来一点点的错误!三个所长出面、不顾对方把我的脚打骨折事实、一味指责我、要挟我不赔钱对我孩子不好、说会不断到我上班的公司传唤我每次关我8小时、让我上不成班。并且那位姓顾的所长竟然协助陈后来漫天要赔偿金,(如陈后来说衣服坏了,要2000多元、顾所长就说那就3000元等等)我一个人势单力薄、非常无助!想到为了家人以后的生活,只有委屈自己,姓顾的当时还说:如果和解不了现在就把你关起来!有执法视频为证。最后让我付5000元给对方(微信转帐、有记录),让我在没有字的、空白的调解书上签字按上手印后就让我离开了。手续也不合法!全程有执法仪录相视频拍摄!
疫情期间,我在自己家、别人非法闯入我家、导致我的脚骨折、让我赔偿对方,我不知道法律有没有讲理的地方!我作为一个没有背景的小老百姓,深深感受到了上层社会的黑暗和对底层老百姓的不公!
生峰13615293355
身份证321025197608231216
20210127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