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 加纸面服刑案
文章目录
我叫黄东平,1983年2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龙川县田心镇上塔村9号,职业 :挖掘机司机。
广东省龙川县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相关办案人员存在严重渎职行为,利用我的身份顶替抢劫犯罪分子黄云山,具体事实详见(2005)龙刑初字第19号判决书。
一个成年人伙同他人实施抢劫,根本不具备任何条件直接判缓刑的,因为家里有钱有关系,愣是打通所有关节让法律给了一个特权他,来个《判三缓四》的纸面服刑,利用狸猫换太子”把抢劫罪名套在一个守法公民身上!
而且这不是什么隐蔽的事,受害者近十年来一直不断的反映、上访、举报、申诉,最终得来的结果就是“民告不了官”而追求正义、申冤维权的人最后被认为是上访户,当成了刁民,当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当成了维稳对象,而被包庇的黑幕始终没有被捅破,这又是为何!
1 :公安局针对犯罪分子的身份信息,从未进行调查取证、查证核实。
2 : 检察院对公安局移送来错误的犯罪分子身份信息也未审查,将“控诉主体”错误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人民法院对检察院“诉讼主体”错误的案件顺利通过法庭调查、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直接作出判决!根本没有依据法条规定坚持法律原则判案,更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来判刑。明显的“控诉主体”错误、“刑事实体处理”错误!
如果广东省龙川县的公、检、法三机关中任何一个部门能够严格依法办案,这样的灾难就不会落到我身上,
由此可见龙川县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在整个司法程序中是“沆瀣一气、猫鼠一家”!
从2012年开始从地方到县、市、省,跑遍了所有相关部门,但相关职能部门用各种理由推诿,故意拖延、敷衍了事,甚至蒙骗,从未依法依规、尽职尽责解决问题,这是一件明显人为制作的冤假错案,地方却无人监管督办,坐视不理,反而“官官相护”!让一个无辜的老百姓背了十五年的黑锅,申冤无门,维权处处受阻!
这不仅践踏了人权,而且动摇了司法机关在人民心中的权威 使人们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人民群众投诉无门,地方法院基本不受理或者驳回,本身司法程序的门槛就高而且程序复杂,期限也长 加上昂贵的律师费用,一般的老百姓根本请不起,最后只能选择走信访的路,访到上面说是涉法涉诉又回到地方,得到地方部门的答复就是已经在处理中或者是对你进行截访、扣押证件、打压、拘留……办法想尽用尽!
和谐民主有吗!公平公正有吗?人人平等有吗?如果你是有背景的人这些对你来说就有,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摊上这样的事情,那就不好意思了,你不是中国的公民,你只能抬头问苍天!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