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给诉状(2)不公开开庭但在判决书里写是公开开庭审理的(3)包庇男方隐藏转移房产(4)把一处公房判为婚前财产又不能给出法律依据,是根据什么法?那条判的不知道 ?,(5)还创造性的把我家住的房子判承租人为案外他人, ​​ 这个神秘的案外他人是谁?,就是男方的父母亲,早在他们2006年结婚以前就死亡了。还有当天在法院开庭女方先向法官提交了一处公房房证,法官看后说这是婚前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宣布马上改为不公开开庭。庭审中男方说没有房子并说女方拿出的房证已经被他登报声明作废现在房子是父母的了,法官又对女方提问都是对男方有利的,最后(2019)辽0104民初10155号民事判决书,把承租权判给死人,也就等于判给了男方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