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叫格日勒苏布达,1998年10月2日出生,今年刚满18岁,于2015年8月在内蒙古西乌旗综合高级中学高一234班念书(住校生)。在2015年11月12日因为“违反校规校纪”被“勒令退学处分”。孩子至今无学可上,转学无门,每日以泪洗面,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我们做父母的,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但无能为力。因为我们是一个普通牧民,无钱无权,求告无门,怕孩子年纪小想不开出事儿。
  学生犯错可以批评教育,处分处罚都可以, 但你一个学校不能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家长提出要看当时孩子们打架的监控视频,但学校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让看。这令我们家长怀疑其中的真实性,真相到底如何呢?班主任陈满都夫对我们说,没事,我给她减20分就没事了,但第二天就变卦了,原因谁都明白的。
  这次孩子们打架,我们女儿并不是主角,而且她也被对方打的不轻(见图),经西乌旗医院诊断为皮外伤,轻微脑震荡。一群小女生打架,当时的场面咋样,只能通过监控能看明白,但学校不让家长看。一切以他们的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不容申诉。人民法院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么,你一个学校多大的权威,不让人申诉呢?你的处理结果就是公平公正的么?是谁给你这么大的裁判权决定孩子的失学之权呢?你的处理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吗?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怪事是,学校竟给我女儿开了一张内容为“。。。该学生在校成绩优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证明(见图)。既然这么好的学生,你咋还把她“勒令退学”呢?这不是造假吗?学校回答为了好转学。一个学校教书育人传授知识的神圣之地,竟然做出这种违背事实的假证明,还配叫学校吗?
  作为一个旗县级的学校校长,官多大?办公室里外套间,面积目测有50平米吧,这符合中央的规定吗?(见图)
  
  
  
  
  
  
  

  一个牧民的孩子,父母目不识丁,无钱无权,求告无门,转学无门路可行,到处碰壁,孩子年龄尚小,不念书不把她一辈子都毁了吗?你们这些官老爷于心何忍?与情何堪?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女孩失学去社会上流浪吗?希望有关领导和政府过问此事,还孩子一个希望,让孩子有书读,有学上吧。请记住,毁人前途如同扼杀一个生命。



  敖特根巴特尔(父亲)
  电话:13614896874
  格日勒苏布达
  电话:15734799223
  2016年元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