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被逮到江西之前就清楚刘伟副局长没有撒谎,王永平和邓某某的关系确实很好很铁。出狱后又进一步了解到,两人关系不仅好还渊源流长。

  因此,迷信权势无所不能者兼法盲于一体的王永平局长,才会对我维权之前的多次告知嗤之以鼻、丝毫不予理睬。并放出风说我真敢去就把我靠上“黑恶势力”打击掉。我知道王当时的底气主要来源于邓某某。这也是我在维权的前夜,要给王、刘二位局长发去那条短信的原因。

  但令王永平之流失望的是我非常懂法守法,就是维权都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合理合法地进行。所以,警察虽然很快到达现场。却没有出现王、颜等人翘首以待的把我作为“黑恶势力”逮走。毕竟邓某某到政法系统已工作多年,不同于完全法盲的王局长。了解真实情况后,也只能让王永平坐等我情绪失控、导致过激行为后再给予抓捕。

  就在随后两天,我了解到王永平仍不死心还在到处“攻关”。于是当机立断及时的向领导们反映了情况。然后,措手不及的王永平局长出于长期搞政治投机钻营导致内心阴暗的缘故,把领导们的正常行为误判成我有后台背景,因此将事先的部署暂停下来未敢妄动。

  邓某某同时也收到我的情况反映,进一步知晓了其中的是非曲直。在很多领导知情、关注的情况下,邓和王的关系毕竟还没铁到冒险去帮王背这口明显的黑锅。刚好因王自身误判把计划暂停,邓正好也乐于顺水推舟。

  有关这方面的后续,大多数前文都有提及。就直接阐述一下上文提及的、邓某某成立的专案组为什么要从四个区抽调人手呢?其实春节前后,王永平局长没少纠缠邓某某,花费不少心血……。不过还是由于前面已提到的原因,邓某某因懂法而对法律多少还存有一份敬畏之心。当然也存有一些政治考量的因素。只是碍于王的面子,春节前仅做了一点小安排,大部分未能如王的意。情急之下,王永平局长不得不赤膊上阵,将罗织出来我的众多“罪名”与“罪行”诬告至江北区政府。他以为领导们都与自己一样对法律无知无畏,认为可以任意糊弄?但在中央领导一再强调之下,这种法盲局长还会有几个?所以,他没有得逞。

  但他同时启动的江西来人把我跨省逮走后,他在已罗织出的“罪行”基础上,又作了润色和增加,否则,对我立案的目的都达不到。这个“办法”是他的自作主张还是有人授意?因没有了解到所以无从得知。估计邓某某被他锲而不舍办我的精神所“感动”,加上王永平还到不明真相的市领导处胡编乱造,万般无奈之下终于让王得偿所愿。根据其递交的诬陷材料立案并成立起百余人的庞大专案组。因王永平在公平正义的江北区政府碰了一鼻子灰后,既要非办我不可又还恼羞成怒,索性一不作二不休连江北区政府一同诬告至市政府。因此,邓某某哪里不知真相嘛?当然还有其他市领导也担心有人私自到专案组去“操作”,从而看不到真实的调查结果。最终才确定从四个区局抽调精兵强将,互相监督制约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比如取一个人的笔录,必须最少两个区各出一名干警共同问询。问询完毕的材料,拍录后第一时间发至专案组微信群,以免有人篡改。

  由此,我才侥幸逃脱王永平局长欲置我于死地愈加歹毒的迫害。

  当然,如果我在维权期间若有丝毫违法行为但凡能与那些“罪名”沾上一点边,我都可能在劫难逃。当时,专案组调查询问过的人最少不会低于200人。因王永平局长诬告的众多罪名还有一个“诈骗罪”,所以还对我所有银行卡的资金往来全部梳理了一遍。对部分能通知得到的债主也作有笔录。而最终的结果显示,我不仅不涉及任何罪名,而且是一个耿直守信、兢兢业业做实在事的人。为证明我所言不虚,先以王局长诬陷我的“诈骗罪”举例说明。

  首先,要说王永平等人诬陷我这个罪名的行为本身,是非常荒唐和可笑至极的。最最简单的道理,构成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是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造成对方错误认知进而趁机侵害对方的财产。试问,天下有不有以维权冲突的方式行诈骗之事的罪犯?王局长自身是法盲可能不懂,但当时为对付我,单位特意增加有律师介入。所以这不是不懂的问题。而是王永平此举,隐藏着他非常险恶的祸心。这个罪名一旦成立,以诬陷金额对应的刑期为15年左右。他企图以此不靠谱的罪名诬陷成功后,除了达到让我不能告发他违法干涉工程发包的目的,同时达到掩盖他们一伙拖欠工程进度款长达七个多月的事实。因为政府介入协调后,经调查核实不含材料款,截止11月下旬仅未付的工薪工酬、设备租赁费等等就达500万元左右。而王、颜最后一次付款还早于4月初。加上之前已付款项,截止4月时共计才1200万元左右。而距11月下旬已近8个月再未支付过一分钱。难道整整8个月我啥事没干?每月仅员工固定工资就需支付近20万元。啥事不干可能吗?这些不说,我们仅按2019年1月25日政府召集的最后一次协调会上,他们单方认可(我不予认可,实际应为2900万元)的2449万元工程量给予计算。就拖欠我工程款近1300万元,加上我缴纳的400万元履约保证金,拖欠共计1700万元(实际应为2100多万元)。所以当时迫于这种情况下,王、颜二人不得不支付700万元到政府帐户,由政府代付给工人和租赁个体户等。因此,故意拖欠我工程进度款的事实,王、颜二人已无法抵赖。这个事实让一些本不知情的领导,也从中窥见了部分真相。这一点,尤其让王永平耿耿于怀、坐立不安。所以其后不久,王永平把我陷害进江西监狱后,立即再次向市政府及邓某某负责的市局,诬告陷害我众多罪名。为什么我说他诬告我诈骗罪,这次他并不是不懂,而是和人经过了精心商量和策划后的行为。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说和这些罪名但凡沾上一点边、我都可能在劫难逃的原因。

  王永平之流打的这样的如意算盘,当时转到政府处的700万元。政府代付各项欠款约500来万元。前文我说过,颜昌武一直在计算着我的施工成本。但不知他有意或无意却算漏了许多。他一是认为不会欠这么多,再加上小人总会以自己无耻的行为去度量君子,他们认为就算欠这么多,我也会想法让部分钱先落入我的腰包。他们要做的文章就在此处。一旦查实我有此行为,他们立即单方面宣布我的工程量,这个工程量必定要低于已支付款项。这样,他们就能让我沾上“诈骗罪”的边。那时,我远在江西坐冤狱,又在18年离了婚无人出头。就算没离她也不懂。一切只能任由他们任意宰割和说了算。本来正常情况下,就算所有情节步骤全部都如了他们意,也无法构成诈骗罪。最多也是“不当得利”。因解释起来较长,这里就不多说。但请大家别忘了,当时市局负责人是谁?邓某某。他毕竟是王永平局长渊源深厚的好朋友。如果我有了拦截款项用于赌博挥霍等等行为,事情就变得似是而非、相对复杂起来。就是有领导想就忠于法律角度说几句话的,也不好甚至不愿开口。同时还别忘了,为了踏踏实实的把我办了,王永平还诬告有“敲诈勒索罪”作后备。就算“诈骗罪”我能摆脱,他们也会给我套上“敲诈勒索”。这就是专案组为什么要一笔一笔款项清理、所有我的人员包括到云南去了的挖机驾驶员,都要一个人一个人的问询的原因。

  可惜,令王永平、颜昌武之流极度失望的是,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一个高度讲诚信并踏踏实实做事的人。尽管颜昌武临被抓的前几天还不忘作恶,伙同张炼威逼利诱某某员工出面作伪证。但终究没有得逞。原因知道吗?以为人人都和你们一样无耻?

  我没有自卖自夸,这是整个问询笔录显示出来的结果。纪委领导们到时可以查阅案卷。所以,到江西提审我的警官问询数天完毕后,临走前才会说:刘扬,其实你还是蛮耿直。还友善的提醒我遇事不要太较真。

  恳请纪委领导和朋友们关注完整内容:微博杂谈版块;《黑暗中凝视 我的商海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