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行5亿元违规放贷案”真相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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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行5亿元违规放贷案”真相探究
这几天 “青岛交行5亿元违规放贷案”事件在各种媒体上被炒得沸沸扬扬,微信群、朋友圈也满是声讨桓台法院的帖子。无聊中偶然参加了交行朋友圈的一次饭局,从交行员工嘴里听到了一些关于此案内幕的只言片语,既是闲的蛋疼,也是有点对交行普通员工的同情出发,决定发表点个人观点,以供更多吃瓜群众品鉴。
本人也在金融行业干过几年,对金融行业的一些惯例和业内潜规则还是有所了解的。本案从官方报道来看疑点颇多,例如:
1、贸易真实性背景问题:据官方报道称,交行市北一支行客户经理刘兴尚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买方“盟诚系”两公司营业执照上就不具有该交易所需要的经营资质,为促成所谓的贸易,“盟诚系”两公司现到工商局增加了经营范围。此信息表明本次买卖双方是首次进行贸易合作,原先买方根本就没有经营卖方所提供产品——“聚氯乙烯、聚四氟乙烯”的经营资质。
2、金融方案设计问题:据官方报道称,交行市北一支行行长戚静等人主动提出银行可以做一个有贸易背景的低风险业务,由青岛交通银行为东岳化工量身打造提供金融贸易服务,为东岳集团设计了《运通财富产业链金融合作协议》金融产品,即媒体所说的“三方协议”。银行当然是金融产品的专家了,所谓的“运通财富产业链”是为在产、供、销产业链上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链属企业而专门设计的金融产品。此信息表明,其一东岳集团与“盟诚系”两公司具有长期合作的历史,且东岳集团为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对“盟诚系”两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所以才会以卖方的身份存入5个亿的保证金为买方提供担保。但是,这与第1个问题就矛盾了,在此之前“盟诚系”两公司连销售“聚氯乙烯、聚四氟乙烯”的经营资质都没有,何来链属企业。其二原文中“银行可以做一个有贸易背景的低风险业务”,言外之意是没有贸易背景。就业内人士分析,按照正常思路,东岳集团有钱又有货,“盟诚系”两公司没钱,但想买货,更合理的金融服务方案应该是“委托贷款”,即卖方将钱存入银行,让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贷给买方,并委托银行对买方的资金使用和销售收入回笼进行监控,确保到期收回贷款。这样做,一方面卖方既可销售出货物获得货款收入,又可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同时还有银行帮助监控贷款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银行即获得了中间业务收入,又增加了存款,而且还不承担任何信用风险。本来是两全其美的事,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交行和东岳都没有采取委托贷款的方式,难道这里另有隐情?
3、李滨的资金拆借问题:根据一审判决书,盟诚系公司负责人李方学承认:原东岳集团财务总监李滨长期将该集团的资金拆借给盟诚系公司,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赚取资金利息。此信息表明李滨手里长期控制着东岳集团的一些巨额闲置资金,可通过资金拆借、民间借贷等方式获取利益。但这些利益是李滨能够独吞呢,还是需要上交给集团的高层人物呢?从公开报道来看,集团还是有董事会授权制度,也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制度等检查出资金的异常挪用问题的,但李滨却可长期自由把控高达十几亿元的资金,这说明李滨只是东岳集团高层的一名马仔而已,在这些巨额资金如按照预先设计的路线进行运营时,即便被集团内部的监控制度发现了高层也会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而这次5亿元的交易就让人颇为不解,众所周知,一个资金掮客倒弄资金的目的就是为获得非法的高收益,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银行为完成年末的存款指标任务,在年末1千万存款存1天银行就可额外支付3万元的好处费(银行用营销费用等甚至是个人的绩效奖金进行支付)。也就是说当时李滨手中的5个亿的存款可在不用承担任何风险的前提下,1天之内就能从银行获得150万元好处费,存款利息还照收不误,但为什么李滨明知此次贸易虚假,还要签署三方协议,用东岳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为“盟诚系”担保,承担血本无归的风险呢?难道这里还有不可告人的交易?
4、美化财务报表的问题:原一审判决书显示,桓台县检察院审理查明后认为,东岳集团李滨为掩盖自己挪用集团资金问题,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盟诚系”公司的控制人李方学和田茂连,共同虚构了东岳和“盟诚系”公司的购销合同,以此向银行贷款支付东岳集团货款,同时达到增加东岳集团账目存款余额、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2014年12月29日,李滨向交行账户存入5亿元存款。同时,东岳集团也收到了“盟诚系”转来的5亿元贷款。从这条报道上看,尤其是对于金融界的同业人士看来,这一神操作更像是为银行突击完成年末的存贷款指标而为,在年末的最后两天交通银行既增加了5亿的存款,又发放了5亿的贷款,而且贷款还是有100保证金保障的,双丰收啊!难道李滨是交通银行安插在东岳集团内部的卧底?
5、询证函的问题:据官方报道,2015年2月11日,两份来自瑞华会计事务所的询证函要求银行核对东岳集团的存款余额,在后来警方对银行会计主管费璟波的调查中,费璟波承认,如果不是行长戚静的指示,“保险起见,我不会出具虚假信息。”此条信息说明,费璟波是在戚静的授意下出具了虚假的询证函。众所周知,对于银行来说会计事务所的询证函是极其严肃和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这是一笔正常贷款业务的话,为什么却要冒被法律追究的风险出具虚假询证函呢?难道这笔贷款也有猫腻?
6、贷款审批问题:据官方报道,这笔贷款是李滨为掩盖自己挪用集团资金,于2014年12月才找到了“盟诚系”公司的控制人李方学和田茂连,共同虚构了这笔交易,再找到交通银行申请贷款的。其间又发生了“盟诚系”两公司因无经营资质而向工商部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直到12月16日才完成了变更经营范围的手续,而后交行市北一支行完成了贷前调查,将授信申请上报交行青岛分行,在分行的贷审会议上,通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这项贷款业务,于12月29日成功放款。此信息显示,该笔授信业务从客户申请,到支行进行贷前调查、双人合保、面谈面前,再到分行公司部产品经理为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问题2已陈述银行是要为东岳量身打造金融服务方案的,而金融服务方案和产品设计都需要分行公司部的介入的,一般支行是难以完成的),支行完成授信报告,报分行授信部审查审批,审批通过后上贷审会,贷审会集体审议通过后,还要出具贷审会决议,报经分行行长审批,行长审批通过后才能下达授信通知单,最后才能到放款环节。这一系列手续仅仅在不到15天的时间里就完成了(此类业务银行正常的运作时间应该在2个月左右),神速啊!要知道无论是东岳还是“盟诚系”可都不在青岛市啊,光各种合同文本的审批与签字盖章、授信资料的收集、现场尽职调查都需要时间的!更何况这笔授信业务可是漏洞百出的:(1)买方“盟诚系”两公司均无该贸易合同项下的经营资质;(2)业务品种完全不符合“运通财富产业链”规定;(3)按照信贷制度规定贸易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贸易交易额的70,也就是说这笔贸易的交易额要超过7。2亿元,“盟诚系”两公司历史中全年的交易额也未超过这一笔交易;(4)信贷制度规定,买卖双方除提交贸易合同外,还须提交首付款凭证、入账凭证,首付款凭证和入账凭证在哪;(5)按银监会受托支付规定,需按交易进度逐笔支付贷款金额,为何银行一次性就受托支付了5亿元贷款。这些低级错误,从支行的客户经理、支行行长到分行公司部的高级产品经理,再到分行授信部的高级授信审查员、授信部总经理,再到贷审会十几名高级专家、分行行长,最后再到放款中心的高级放款审查岗,一共六道风险控制环节、几十人的审查审批,均未发现问题,一路绿灯通过,简直不可思议,难道说这笔贷款对银行的高层来说有特殊的意义?
7、贷后管理问题:据官方报道,东岳集团5个亿的贷款入账后,“企业拖了很久,没来对账”。放款后,交行客户经理刘兴尚称,他向盟诚系索要购销货物增值税发票和进出货清单,盟诚系回复,行情不好,还未提货。此条信息说明,贷款发放后交易双方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按照银行的贷后管理规定,贷款发放后7天必需要落实贷款资金用途,即客户经理要通过收集交易发票、出入库单、入账凭证等确认贸易真实性和贷款资金具体用途。贷款发放后一个月要进行首次实地贷后检查,实地查库、清点库存,与交易合同核对实际交易商品,核查贸易真实性。以后,每三个月要进行一次贷后实地检查。如发现未按合同履行交易、贸易存在虚假或交易数量与贷款金额不一致等情况,要立即发起信贷备忘录直至红色风险预警,报分行风险部研究制定风险控制方案。但从各种媒体报道来看,贷款发放至东岳起诉近一年的时间里交行似乎一直也没有发现什么风险信号,虽然有“企业拖了很久,没来对账”,“盟诚系回复,行情不好,还未提货”的说法。这就让人更加无法理解了,难道交行对这笔巨额贷款如此放心?
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吃瓜小民的简单大脑而不得解,直到最近的这场饭局才使小民茅塞顿开,发自肺腑的感叹如今领导的胆大包天和普通百姓的孤苦无助。不由得发一帖子,一是表达一下对身陷牢狱之苦和任人宰割的银行普通员工们的同情之心,二是根据所闻发表一下对此案的推测:
先从此案的背景说起,2012年原交行青岛分行行长陆小哥已到总行规定的任职交流期,因其任职期间青岛分行各项考核指标均名列总行前茅,故将升任总行公司部总经理。其手下有两名得力爱将——阿勇哥和彭涛哥,其中阿勇哥是陆小哥前任姜老板钦定的接班人,当时姜老板让陆小哥接班时的条件就是将来由阿勇哥接陆小哥的班,到时阿勇哥干行长,彭涛哥干第一副行长。本来一切按计划进展,但12年由于总行人事变动,导致没有按照陆小哥的申请安排青岛分行的人事任命,而是从云南行调来一个李迷糊担任行长。这样,干了十余年的副行长阿勇哥和彭涛哥还继续担任副行长。李迷糊来到青岛后果然迷糊,在陆小哥的大力引见下充分信任阿勇哥和彭涛哥,将青岛分行的两大核心工作交由二位负责,一位主抓授信审批、一位主抓营销管理,其他副行长则被边缘化。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阿勇哥和彭涛哥发现李迷糊果然名不虚传——确实迷糊,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开始了大刀阔斧的合作,仅用三年不到的时间使青岛分行新增30多亿的不良贷款,超过了青岛分行前15年累计增加的不良贷款总和,青岛分行各项指标迅速下滑至总行的倒数之列。据业内人士分析,按照金融界行规和当时的市场成交价格,制造一笔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可从借款人那里得到贷款金额的10——30的好处费,即在这三年里有3——10个亿的好处费被阿勇哥和彭涛哥及其党羽瓜分,这些费用一部分用于搞掉李迷糊,一部分用于阿勇哥与彭涛哥晋升运作,剩下的则中饱私囊。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李迷糊被总行降职调离青岛,阿勇哥成功接任行长,彭涛哥被提拔到省分行干副行长,在这期间阿勇哥和彭涛哥的子女(刚上初中)都分分去美国留学了,并在美国买了房产。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言归正传,当时正值2014年末,各银行都在拉存款放贷款冲刺年终指标,东岳集团的滨滨也借此机会寻觅多家银行作理财存款,但因索要好处费太高均未达成协议。却在此时遇到了交行市北一支行的静静行长(阿勇哥的马仔),本来静静也只是想花两钱拉一笔存款为行里撑撑场面,捞点政治资本而已。但阿勇哥和彭涛哥想的却是再制造一笔巨额不良贷款,从中至少收取30的好处费,一方面能让李迷糊顶锅,另一方面通过收取的好处费运作总行,将李迷糊尽早排挤出青岛分行,而且自己还能再捞上一大笔好处费。初步方案是这样的,让滨滨找其能够控制的公司(最好为贸易性的公司,轻资产的那种,较容易倒闭脱壳或完成资产转移,便于将来摆脱银行的法律追偿)伪造一笔与东岳集团的商贸交易,然后从青岛分行贷款5个亿,这5个亿的贷款将直接转入东岳集团,由滨滨及其上级老板自由支配,不必归还,从而形成5个亿的不良贷款,由青岛分行的一把手李迷糊承担责任,最终再由青岛分行将这5个亿的不良资产核销掉,但事先需由滨滨支付至少10的好处费,即至少5000万的好处费,剩余的20好处费可等到银行将全部不良贷款核销后再支付。这一方案经滨滨汇报后东岳集团内部立即进行了暗中调查,确实发现青岛交行近两年在人为制造不良贷款,也有不少借款人因此获利,而且银行内部有两位大boss在直接操纵交易。这些均与滨滨汇报的内容相吻合,所以方案很快得到东岳高层的首肯,花1。5亿就可白赚5个亿,这对东岳来说确实是一笔好买卖。在静静和滨滨的多次磋商下,首笔好处费最终以2000万元价格成交(细心的读者可能已注意到,媒体报道银行的实际贷款额为5。2亿,而不是5亿)。
但是,无论是发放5个亿的保证贷款还是信用贷款都超出了青岛分行审批权限,必须报总行审批,这样不仅审批时间常,而且绝对会被总行否决,因为这种虚假交易必定漏洞百出(前文已论述)。所以这笔贷款必须设计成一笔低风险贷款,即在青岛分行的审批权限内,于是静静行长的信贷方案出来了,买卖双方和青岛分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由东岳在青岛分行存五个亿的保证金作为回购资金,青岛分行向“盟诚系”发放5个亿的贷款,然后通过受托支付直接转入东岳帐户,信贷资金完全由东岳控制。因为是低风险业务,青岛分行可独立审批,且最终签批人是分行一把手李迷糊。这样做的好处是青岛分行既获得了5个亿长达一年的定期存款,又增加了5个亿的贷款,而且还是由全额保证金担保的低风险贷款。当时正值年末,青岛分行已连续三年未完成总行指标,据说今年再不完成指标,李迷糊将位置不保。这一业务对李迷糊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所以在李迷糊的全程关照下,阿勇哥和彭涛哥积极配合,鼎力相助李行长完全年末指标,极速走完了内部审批流程,于12月29日成功放款。下一步操作则是贷款到期前,由东岳集团进行内部审计,向青岛分行发送询证函,发现存款被挪用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出面冻结东岳集团的保证金,银行贷款到期“盟诚系”无力偿还形成不良贷款。追究责任的设计方案则是:青岛分行为突击年末指标,管理层疏于管理降低风控标准,支行客户经理为拉存款和完成放贷任务,违规操作,诱导客户编造虚假交易,以三方协议方式发放无真实贸易背景贷款,最后害怕事情暴露,勾结会计主管出具虚假询证函回复,支行客户经理和会计主管对不良贷款负主要责任。分行审查员受管理层指标导向影响,放松审查标准,未揭示出虚假交易,负间接责任。李迷糊作为青岛分行的负责人和这笔贷款的最终审批人,盲目追求业绩指标,放松内控管理,干涉信贷人员出具独立意见,负主要管理责任。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李迷糊于2015年6月份被总行调离了青岛分行,并完成了离任审计,而阿勇哥作为第一副行长顺理成章走上了代理行长的位置。阿勇哥如果在考察期不出大问题的话,则很快会被扶正。而这时又从总行派过来一名副行长兼纪委书记小马哥,主抓纪检监察和案防工作,且人还属于总行直管。在一个不和自己穿一条裤子人的眼皮底下去运作高达5亿元的不良贷款风险太大了,况且一旦让其发现蛛丝马迹,再顺藤摸瓜把那30亿的不良揪出来,那就更因小失大了。再加上李迷糊已完成了离任审计,青岛分行再出现的问题也将算在自己的头上。所以,阿勇哥果断中止了原计划,在贷款到期前出现逾期苗头时就将东岳5个亿的保证金偿还了贷款。东岳集团原本是以2000万的好处费白捡5个亿的馅饼的,现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东岳集团当然不干了,于是双方就上演了既是民事又是刑事的司法大战。国家当然向着自己的亲儿子了,总不会将国有资产给了一个外资企业吧,所以东岳集团民事败诉是自然的。但东岳集团也不想吃这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哑巴亏,所以抓住了刑事案不放,死死咬住了银行里的几个替死鬼,无非目的是想逼银行方面将已收取的好处费退回来,作为背信弃义的代价再对东岳的损失有所补偿罢了。阿勇哥虽知理亏,但也知道东岳集团更不敢胡来,一旦让静静和滨滨招出实情,势必将双方高层间的行贿受贿盗取国家信贷资金的丑闻公之于众,那时大家都得进去坐牢,而且东岳集团有可能在中国也呆不下去了,对于这种结果东岳集团是玩不起的。这从当时东岳集团报案后主动将滨滨送进大牢,而滨滨虽对东岳指控他私自挪用集团资金的事百般辩解,但至始至终也未透漏半点内幕可看出倪端。所以阿勇哥迅速抓住本案的关键人物——知道部分内幕的静静,一方面,利用探视等方式严厉警告她如供出行贿实情,不仅要坐牢,丢掉饭碗,而且即使将来刑满释放,阿勇哥也会让她万劫不复。如果翻供并对抗到底,阿勇哥保证将其捞出来,不仅将官复原职还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补偿费。另一方面,砸大价钱(反正是银行的钱)聘请了全国知名律师团队进行法律营救,同时多次慰问被抓员工的家属,由银行提供全方位支持让被抓员工家属四处上访。再者,雇用大量网络枪手撰写文章讨伐桓台公检法,指令全行员工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进行转发,大打舆论战。这样,就有了静静当庭翻供,法院不得不同意让其保外就医的结果了。
据吃瓜挂群众推测,下一步银行和东岳的闹剧将转入地下进行暗战,最终由双方当时人将“钱”的事情谈妥后,银行与东岳将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静静等银行员工被判无罪,此案了结。到时静静等员工不仅能官复原职,而且因保卫了国家5亿信贷资金的安全,还会被授予金融卫士、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各种荣誉,以安抚受伤的心。
要说这场闹剧中最憋屈的当属桓台县的公检法了,本来不仅可以破案立功,而且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好事,但没想到此案的银行和东岳都是能量极大的主,据说都动用到了北京的背景,一个小小的桓台县真算个屁,或者说连屁都算不上,明明知道此案的关键就在两个马仔静静和滨滨身上,只要让他们说出实情就可破案并查出金融机构中的大蛀虫来,但无奈银行和东岳都不允许再深究下去,好不容易获得点口供还他妈的当庭翻供了,不仅功没立上,好处没捞到,还他妈的惹了一身臊,真是憋屈死了。
这场闹剧中最可怜的恐怕就是交行青岛分行的普通员工了,老老实实辛辛苦苦地干着本职工作,一不留神就被当成了替罪羊,身陷牢狱之苦。更听说,因前些年亏空的30多个亿的不良贷款,在逐年核销处理,导致经常完不成总行利润指标,所以青岛分行一直是向总行借钱来发员工工资的。再加上这场闹剧使得青岛分行又聘请全国知名律师,又雇用网络枪手、又四处托关系周旋,据说已花费了上亿元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要均摊在每位员工的头上的。普通员工可真就像一群待宰的羔羊,随时被剃着羊毛、宰杀吃肉,可怜啊!
最后,给大家介绍一首交行青岛分行员工自己谱写的行歌:
勤苦工作几十年,无辜员工进牢狱。领导又贪十几亿,奢侈淫逸把官升。权力圈,太险恶,阴了贪海平,黑了李迷糊,亏了国家钱,肥了阿勇哥,发了彭涛哥,升了大蛀虫,苦了老百姓。员工之惨,何时是头?国家之殇,何人抚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