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应该改为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
文章目录
死刑作为最古老、最残酷的刑罚,已经严重违背了人类的精神文明发展和对于人权的保护。人类文明的浪潮是不可抵挡的,废除死刑是历史发展的潮流。取而代之的,最理想的刑罚就是不可以减刑的终身监禁。
多数认为死刑仍然有存在的价值是基于它可以起到警示、预防的作用,而不得减刑的终身监禁则可以起到更多的警示、预防作用。很多罪犯在实施犯罪之后,都曾表示过,希望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希望快点结束自己的生命。很多罪犯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们宁可痛快的结束生命,也不愿一辈子呆在牢狱之中。有句俗话“好死不如赖活着”,话虽如此,但真正让一个做出抉择时,又会有几人选择“赖活着”呢?既然这样,不得减刑的终身监禁必然能够更好的预防犯罪的发生。
众所周知,死刑存在诸多弊端,而不得减刑的终身监禁恰好能弥补死刑的缺陷。首先,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实践中,冤假错案并不罕见,而一旦判决死刑,所有的平反将毫无意义。赵作海案令人深思,他是运气好的,尚可等到平反的一天,如果一个人被判死刑却出现类似情况,不得不说这会成为法律的耻辱。而不得碱性的终身监禁,恰好给了司法一个挽救的余地,何乐而不为呢?其次,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死刑犯通常是重要案件的当事人,极有可能掌握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证据,如果被执行死刑,将严重影响司法进程,而不得减刑的终身监禁恰好可以弥补这个不足。最后,死刑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如此一个强调民主、人道主义的国家,确实死刑刑种适用最多的国家,废除死刑也必将能够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道主义的发展。
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死刑终将被废除,死刑改为不得减刑的终身监禁必然成为最好的选择!
请关注博客http :blog。sina。com。cnguoyunlong0612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