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元坝镇村民,于2015年末收到消息位于贯穿本村212线路段需加宽道路,征用村民门前土地。元坝镇建设局相关人员随即进驻,在部分村民还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测量划线,当日,便与部分在家村民以划线太过靠近村民自建房屋,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村民生命安全为由发生争执,随即离开。
  几天之后,展开第二次划线,由于绝大部分村民为自建房屋,且均建于上世纪90年代,年久失修,房屋结构脆弱,抗震性极差。在村民强烈抗议下,划线外移1。5米。仍有部分村民担心,一旦公里加宽将严重影响村民房屋及生命财产安全。在未得到绝大部分村民初步认可的前提下,与村民展开谈判,多次电话协商未果。期间,元坝建设局相关人员曾邀三户村民到办公室协商,在村民强烈要求下,承诺,若签下土地征用合同,将同意退回村民在建房初期不合理罚款,在施工期间门面不能出租造成的合理损失,予以补偿,另外再与村民签署一份由于施工造成的房屋受损保证协议。但由于村民依然顾虑房屋及生命安全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双方并未达成一致,不了了之。
  截止2016年3月23日,该路段约为30户村民需被征用土地,其中仍有16户村民未签土地征用合同,当天元坝建设局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仅将土地款悄悄打入未签土地征用合同村民账户,由于操之过急,部分村民还未收到或打错,村民议论纷纷,知道大事不妙。
  风云突变,果然,2016年3月24日一早,在村民完全不知情,在仍有16户村民并未在征地合同签字的情况下,元坝建设局相关人员,率领施工人员,交警,公安,城管,防爆特警等百余人,数台大型挖机、铲车,浩浩荡荡开进该路段,语气强硬,态度十分嚣张,一副“挡我者死”“逆我者亡”的态势,以村民已收到土地款、工期不能拖为由,迅速在道路两边拉上警戒线,强行驱离相关村民,村民敢怒不敢言,大型挖机紧挨房屋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随着震耳欲聋的嘈杂声,灰尘四起,碎石飞溅,地动山摇。有部分村民眼见房屋巨颤,冲破重围上前制止,随即被多人架开,欲哭无泪。随后,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围上前去,进行所谓“开导”,答应会在次日为你们解决剩余补偿问题,村民眼见如此超大阵仗,在未签订土地征用合同的前提下,强行征地,泪水只有往肚里吞,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眼看着,门前水泥院坝被打成四分五裂,一片狼藉。
  次日一早,村民按约定来到元坝建设局,请求兑现承诺。元坝建设局相关人员表示,承认之前有过承诺,但那些承诺必须是在我们动工以前签订合同才有,予以否认。对于之前的房屋安全问题及门面补偿等问题也是立刻翻脸,只字不提。
  试问:对于一般的商业性征地,地产商都必须要和被征土地居民,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签订征地合同,才能施工。那作为百姓父母官的政府部门,竟然在未与村民签订土地征用合同,采取如同黑帮大片不折手段,强行征用村民土地,目无法纪,横行跋扈,天理何在?就为在世行拨款到期前,完全不顾村民房屋及生命安全下,强行征地施工,为达到目的而达到目的!这样的政府部门叫百姓如何支持?在中央政府都在倡导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当下,竟然还出现以政府牵头的强征行为,令人发指!!!如此粗暴的强征行为是在促进社会和谐还是加深社会矛盾呢?是在促进法制社会的建构还是破坏法制社会呢?既然不需签订征地合同,就可以强行征地动工,那合同本身意义何在?
  最后,真心希望有关部门彻查此事,这其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现象?还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