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名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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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您好!庞玉国实名举报,日照市政协委员郑强行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
被举报人郑强从山东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权转让,取得举报人的抵押债权,就采取独特的方式,谋取不当得利向执法人员行贿5万元,导致举报人的财产被违法执行。该行贿事实被另案判决书认定,对郑强行贿的事实证据确凿。
由此,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应当依法查处被举报人郑强行贿的犯罪事实。同时,郑强是行贿人,郑强又是法院裁定书的申请执行人,工作单位是日照东方红食品有限公司,不是替代公司行贿,应当依法严惩。然而,您处未依法查处郑强的违法行为,却为有钱有势的腐败者让道,严重损害日照的法治进程。
总之,我们要坚决号召党中央的反腐精神,坚决打击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对党不忠诚的思想,对日照市政协委员郑强行贿5万元,让法制混乱,阻碍国家政令畅通的刽子手,危害极大,如今出任日照市政协委员,让百姓高呼,向政协委员学习,严重与党中央的反腐精神相悖,故请求一查到底。
日照市纪律监察委员会
实名举报人:庞玉国
电话:18806331103
2021年 1月20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