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政府强拆民房,户主正常居住在土坯房中,无端被政府强行拆除,美其名曰拆除“空心房”。老百姓好好住在里面,确强行给拆了,不是“空心房”也不是“危房”。确遭强拆,法理何在 ? 公民的私有财产这跟强盗,当年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