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通辽冤案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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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害人民
控告人:贺小颖 电话:18019208101
事件经过:2013年8月内蒙古通辽市商人王晓梅使用伪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报案称通辽市天利佳、平安自选两家超市销售的青岛啤酒是假酒(供货方是兴安盟青岛啤酒代理商)。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立案,办案人牛业民、刘友。
2013年9月2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供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联系人贺晓颖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口头封存涉案啤酒,最终导致啤酒全部过期。并且迟迟不对能够证明啤酒真伪的供货商进行调查并且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在此期间贺小颖家属曾向公安局上交了一份相关证据却在第二天此消息就传到举报人王晓梅处。
2013年10月30日贺小颖刑拘37天后案件报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局,公安局又以案件正在侦查为借口将贺转为取保候审。在长达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间贺小颖曾多次信访举报办案人牛业民、刘友与王晓梅官商勾结诬告陷害的情况,公安局却始终不做任何答复。
2014年10月29日贺小颖取保候审期满,公安局即不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又不结案继续无理拖延。
2015年1月在取保候审超期的情况下贺小颖向公安局上交了行政作为申请书,准备对公安局行政诉讼,在此情况下公安局于2015年3月4日才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7天后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书再次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要求撤案。但公安局却仍然拒不结案,并电话诱骗当事人签署监视居住的文件。意图掩盖起违法办案的事实。
直至2015年的两年时间里公安局仍然无理由拒不结案,到底是在掩盖家丑?还是在包庇真正的罪犯????
2015年,案子已经两年无结果,无辜百姓受冤屈,无耻警察不处理,内蒙大地、国法何在?天理何在?执法者人性何在??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