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也是法律赋予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
文章目录
中国公民依法享有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民只能参议小政,而不能参议国家的大政方针。公民依法参政议政是对国家机构和国家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连党员和普通干部都被非法剥夺和限制了参政议政的权利,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在作祟,普通老百姓就更难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了。
事实也已证明,国家的某些“大政方针”确实存在不当或错误之处。例如:当前,全国各地土地抛荒现象非常严重。国家对那些被抛荒的土地不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反而对在耕地上进行渔业和牧业生产的土地进行过度的管理,从而让那些已经耕地上从事渔业和牧业生产并且已经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创业者血本无归,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渔业和牧业都是农业的重要辅助产业,也是国家极力发展的重要产业。农业与渔业和牧业的共同点都是为人民群众生产食物的原材料。从而在原来的耕地上进行渔业和牧业生产都是极其正常的。只要没有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群众在耕地上进行渔业和牧业生产都应该受到国家的保护。以保护耕地为名,破坏渔业和牧业生产,侵害渔民和牧民的利益,从而给渔民和牧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是领导干部思想僵化的重要表现。
国家制定政策的标准应该是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同一块土地上,只要不是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又没有造成环境污染,都应该让群众享有自由选择发展哪种产业的权力。只要能为群众创造更大的财富,国家都应该进行鼓励和支持!
浙江省丽水市翁康军
手机号码 13967059296
2021。8。13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