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全无,血本无归!雪莲我又要一个10年来维权!!
文章目录
民女李雪莲从福建喜相逢租车公司办理一车,钱已付过60000多,因对方不提供保险年检标志,逾期还款几天,车子夜里被喜相逢公司工作人员偷走,过几日联系其公司,公司人员称你违反合同约定,车子被卖掉,不在协商不在退款,还要追缴违约金12000元。后来小女子网上了解,被其公司设计的合同陷阱客户全国甚多,去福州讨理无果。有的支付20多万的因当时签的合同条款,人车全无,血本无归。
申诉地点:1、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节目现场 ?2、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局 ? ?
申诉理由:1、本合同是不是属于霸王条约,符合不符合金融融资法律约定
2、福建喜相逢存不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大额的合同欺诈够不够成诈骗,应该不应该负有刑事责任。
3、福建喜相逢公司的融资是否属于非法融资,大额非法融资需不需付刑事责任,其相关办理人员需不需连带责任。
4、其公司在不通知有合同使用的车主私自把车偷走,属不属于偷盗行为。
5、其公司有的车辆属于银行抵押状态,再次把车代购违不违法,合同成不成立。
6、福建喜相逢公司巨大的租赁利润下,是不是按照国家标准全款缴税,在用合同陷阱得到的巨额的大量资金之后,有没有把这部分巨额资金的企业所得税完税缴纳!
7、看到网上的帖子,有的网友找到福州地方政府,政府有保护的倾向性,其公司和当地政府领导有没有其黑色交易。
已有同被该合同陷害的朋友联系我了,希望更多的网友关注转发,让我们的权利得以伸张!让我们血汗不能白流!!
在此小女李雪莲肯请有爱心的网友互相转发告知!苦命女子再次谢谢了!祝好心人平安幸福!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