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基层党建则是基层治理的龙头工程,要通过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通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逐步实现基层党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这样一个过程中,要注意克服基层党建创新中的几个问题。
  笔者认为要避免基层党建的“碎片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时期的基层党建创新,也是一场基层改革,必须要有统领性、整体性的部署,才能有效引领整个区域内的基层治理。但是,当前基层党建创新工作仍然存在“碎片化”现象。很多基层注重局部创新,整体的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够;很多把旧的做法和想法进行重新包装,加入一些“新概念”、“新理念”也不过是倒旧酒入新瓶、换汤不换药,缺少实质性的提升。
  避免基层党建创新的“违法化”。基层党建领域存在着一些误区,有的认为“搞创新,就是要适当突破法律限制”;有的认为“搞创新,就是要胆子大求新意有实效”,刻意追求新意,但却游离了法治轨道。例如,当前全国基层都在推广乡规民约,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在指导制订乡规民约时,考虑到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机制,乡规民约容易变成“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摆设。因此,想方设法“创新”处罚方法,有的规定“若违反乡规民约,处罚款XX元”;有的规定“若越级信访,不给办计生证,取消宅基地指标”,等等。这些“违法创新”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实效,但却挑战了法制的权威,违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