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内蒙古莫旗信访局长陈金龙贪污信访疑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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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报 控 告
尊敬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您好
举报人;董淑春 女 内蒙古莫旗尼尔基镇绘图莫丁村
被举报人;陈金龙 男 内蒙古莫旗旗信访局局长
举报事实与理由;被举报人陈金龙严重违反“国家信访工作纪律”等问题,掌握群众来访中的重
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及协调处理群众进京上访数据等资料和“信访疑难资金”问
题解决中欺上瞒下,瞒报虚报、弄虚作假、虚列开支等进行贪污,与被举报人串通一气,徇私舞弊、
包庇袒护被举报人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待信访人态度刁难和歧视,蛮横无理、推诿拖延等违纪违
法行为。
举报人根据宪法第27条 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
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
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为此举报
人将莫旗信访局局长陈金龙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如下;
一;陈金龙作为莫旗信访局局长,理应向信访人提供与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及法律法规的其他
规定,而陈金龙没有文明接受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接待信访人时态度蛮横无理,推诿拖延,对群众
进京和自治区上访所反馈属地解决的案件问题中,在属地没有任何解决处理的情况下,陈金龙隐瞒事
实真相,在没有通过信访人和信访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上级交办的事项和信件弄虚作假,伪
造信访人签字向上级交办自己的伪政绩,举报人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二;莫旗信访局局长陈金龙在回复上级交办信访事件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与被举报人串通
一气、徇私舞弊、包庇袒护被举报人,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特别是群众举报尼尔基镇党委书记冯连志侵害群众利益之事,陈金龙态度蛮横无理,故意刁难
反映人、包庇袒护冯连志,与侵害群众利益的被举报人同流合污、掩盖事实,从中牟利,达到一些不
可告人的龌龊之事。
陈金龙对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漠不关心,敷衍搪塞、甚至隐瞒真相对具备解决信访问题的条件而
没有解决,故意拖而不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并从中贪污每年信访巨额“疑难资金”变为己有,举
报人要求上级党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
以上所反映的问题望主管部门及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给信访人一个公道合理的答复。
举报人:董淑春 手机 13789606356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