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6岁千万富翁女孩维权5年上访被关进拘留所

  6岁女孩小媛继承价值2000多万元兴丽房地产公司股权,同父异母兄姐沈汉丹、沈艳丹伙同十堰地税局伪造篡改虚假公司财务报表职务侵占,法院认伪证连办三起冤假错案逼其非法低价转让股权!

  2009年2月23日,十堰兴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亿万富翁申天志在其办公室被原股东郑华江因股权及劳动纠纷连捅18刀身亡。随后其巨额股权收益遗产引发了四方面的诉讼纠纷:申的妻子儿女三人合计持股65。75,且申子女沈汉丹、沈艳丹继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副总李德琴持股25,申的非婚生女申小媛持股9。25(系经中院判决和执行继承了申在公司股份的八分之一),另有一当地知名商人钱运富欠申天志2400万元的抵押贷款本息至今拒绝归还,且声称与十堰市一市领导有关,而申遇害的现场十堰市人大主任王铁军也在(当时其任十堰市政协 ),且目睹凶手行凶。

  兴丽公司净资产在2。5亿元以上(且尚未包括公司拥有的十三宗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小媛继承的9。25股权价值在2000万元以上。

  三起冤假错案分别为:1、分割未分配利润遗产案(主审法官为中院的瞿万勇、茅箭区法院的张东);2、十堰市地税局伪造虚假财务报表行政诉讼案(主审法官为茅箭区法院行政庭刘绪喆);3、申子沈汉丹与李德琴的非法股权转让案(主审法官为中院的殷涛)。
  2013年10月,三起冤假错案造成小媛母女生活困难,被告及十堰中院乘人之危逼迫孟小婷签字低价转让小媛的股权,因显失公平,且属职务侵占,明显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孟小婷于11月再次进京控告申诉,却被中院非法关押了18天,后市政法委和中院领导同意孟小婷继续三案走法律程序申诉维权。

  经多方控告,2014年3月17日中院签发了“因本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应再审”的《民事裁定书》指定茅箭区法院再审分割利润遗产案;接着,十堰市检察院也于2014年3月25日签发了两份《再审检察建议》文书,再次指出分利润案和申子与李某的股权转让案都属错案,且有犯罪行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也明确指出地税局的假报表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至此,已证实三起案件都是冤假错案!并应依法追究沈汉丹、沈艳丹刑事责任!也是一起严重的司法腐败窝案!可是案件至今没有改判,孟小婷报案要求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十堰市公安局却迟迟不给立案,却将7月1日进京上访的孟小婷截回关进了拘留所,而不顾11岁的小媛无人照顾!再现了又一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唐慧案”。
  孟小婷 1363620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