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民的名义》作者、编剧周梅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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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原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在金堂县淮口镇指名道姓批评汪光友不在状态,汪曾找李当面澄清事实、找组织申诉。我以为,李春城虽然腐败,也算正大光明。
周梅森:“这部作品纯属我个人创作”,“小说不是报告文学”,“我最大限度写出了真相”。
本人声明:
一、倘若戏子、刀笔吏顾惜一点公信力,模仿李春城指名道姓、支唔一句,本人将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诽谤罪,行使法赋权利。
二、原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原成都市委副书记李昆学、原成都市政协副 付毅的违法犯罪,法庭已作出判决。
《人民的名义》加上小说《天局》,是传说中“鹤顶红”。李昆学、文强、王立军、武长顺。。。。,就是祁同伟 背着猪头找庙堂,跪地冻死的“混沌”。
用障眼法侮辱诽谤群众,与上述腐败份子混淆,便于制造“暴君、暴政”假象,为腐败份子“翻案”做准备。
三、我家有一远亲,名叫罗年柱(美籍华人,百度资料已被人恶意篡改、删除),他有一发小,叫王光才,其妻是罗年柱博士姐姐师范学校同班同学。如此情谊,我不知道为何欲致人于死地,是“不可告人的隐情“?
本人对上述文字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周梅森有意见,可以名誉侵权、侮辱诽谤罪诉我。
原金堂县轻工协会 郝小川
2017年1月5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