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一大批领导干部集体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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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和12月,杨浦分局录取了400多名巡警。巡警支队支队长李建龙说,支队办公经费不足,要求每个巡警每月捐10元给支队,因为下面议论很多,1995年5月停止捐款,李贪污了3万元左右。1995年,长宁分局一名巡警(王伟)因公殉职,支队要求每个巡警捐款30元,这笔钱也被李贪污了,因为他从支队长基金(公务接待费)中拿出1万多元捐给长宁分局,用偷梁换柱的办法贪污了大家的捐款。1995年春,杨浦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卢鹤鸣调到巡警支队当政委。支队和中队领导要求一线巡警按照上海市人大通过的《巡察条例》(后废除)上街罚款。内勤发给我们的罚款单上没有写金额,罚多少钱,由巡警填写(50元以内)。罚款单很小,宽约七八厘米,长约十五厘米,上面的公章都是临时盖上去的,不是预先印制的,而且是中队的公章,下方没有告知,没有复写功能。你们去看看交警的罚款单,那是标准的法律文书,下方都有告知: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多少天内向某某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多少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印制的都是支队的公章,而且有复写功能。但是发给我们的罚款单上面没有这样的告知。大约过了半年多,罚款单上面写明定额了,分为5元、10元和20元。主要罚两轮摩托车非法带客和赌博,罚了很多钱。这些罚款单都是支队长李建龙和政委卢鹤明私印的,是伪造的,他们贪污了所有的罚款,还涉嫌伪造法律文书,还贪污了停车场的停车费(因为非法带客的两轮摩托车要暂扣的)。李、卢用这种手法贪污,这在全国公安系统中是极为罕见的。这种情况到2000年杨浦交巡警合并才结束。李、卢还要求各中队巡逻民警抓赌博。你们可以到区财政局查一查,当年有没有巡警支队交上来的罚款和赌资。李、卢还贪污了一线巡逻民警许多补贴、津贴、福利等。
2008年,杨浦区区政府出台《杨浦区机关公务员住房解困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杨浦公安分局向市局转发过这份文件,文号是沪公杨【2008】228号)。文件中规定,凡是享受过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的,要扣除相应的房贴。杨浦分局对广大基层民警封锁文件内容,广大基层民警根本不知道这份文件的名称和内容!一大批领导干部借机贪污房贴。纪检干部、政治处干部、各科、所、队、后保处领导干部带头贪污(我只知道其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要靠你们去查)。他们是陆振海(时任政治处主任,曾经援藏)、姜财兴、曲钢超、张俊、马新林、高长林、孙志根、陈苗华、田维钦、胡庆华(时任派出所纪检员)、干忠勇(时任派出所纪检员)、李建龙、郁文虎、毛中俊、吴剑华、朱伟君、夏新民、梁东喜(时任纪委干部)、蒋干富(时任纪委干部)、秋良(时任纪委干部)、高伯锦(时任派出所纪检员)、杨春根、李长华(现任纪委书记)、赵平、邢美娣、茅廉、帅建实、李炯(现任政治处主任)、章承煜、吕保文、胡光耀等人。上世纪90年代,他们都分到过房子。2009年之前,他们又买了商品房,分局根据他们的级别,又补贴他们10万到15万(这些钱是哪里来的,我下面会说的)。例如李炯,1996年,分到过一套住房,在鞍山四村11号甲605室,面积40多平方米。2006年,他买了一套商品房,分局又补贴他15万。2009年1月,他领取了25。2万元(当时他是副处级,贪污了30万元左右)。这不是贪污是什么?90年代,还有一些民警,因为工龄问题,没有资格分房,但是后来他们买了商品房,分局都补贴5万或10万。2009年1月,他们都全额领取房贴(也是贪污),其中有邢卫东(已调松江分局任副局长。同样,别的分局调到杨浦分局来的,也可能贪污过房贴,这里面的情况太复杂了,够你们查几年)、吴秉宪、毛建中、邱忠、张立敏、周伟芳、蔡文龙、蒋克宁等人。杨浦分局应该有这样一份档案:哪些人曾经分到过房子,哪些人购买商品房分局补贴过钱(不是2009年1月的房贴)。你们查一下公安系统的局域网,就知道他们的户籍和住房的变动情况。到房管部门也查得到他们的房屋调配单。再到交通银行查一下2009年1月的原始数据,就真相大白了。
上世纪90年代,卢鹤鸣在杨浦分局分到过房子,后来在许昌路又买了商品房,分局补贴他15万。2004年,卢调到虹口分局当政委,2006年,虹口分局发放房贴,卢领取全额房贴,贪污了约35万元。
这些人贪污房贴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第一,他们贪污了部分在职民警的房贴。大桥派出所民警钱洪伟领到了房贴,但是他的妻子(是平凉派出所民警)没有领到。2008年底的时候,所里到处传说,双警家庭只有一人可以享受房贴。但是赵平夫妇、李娜夫妇、王志峻夫妇等都是双警,都领到了房贴。大桥所民警王国庆,他的祖母过户给他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被扣了1。7万元。有的民警因为动拆迁,房贴也被扣,这样的例子很多。第二,上世纪90年代,一些基层民警也分到过房子,如大桥所的周双忠、张士钢等人,但是他们没有提干,分局按照文件扣了他们的房贴,补贴给了那些干部。第三,2004年之前,基层民警的工资单都是电脑打印的,而补贴、津贴、年终奖等等都是手写的,为什么这样呢?因为如果也用电脑打印的话,就不方便贪污了。这些钱有些进了领导的腰包,有些补贴了他们的购房。第四,世博会结束后,杨浦分局自己搞了多次电脑考试,难度非常大,而且与工作无关,广大基层民警意见很大。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反复考试?就是想把扣下来的钱弥补房贴的不足。第五,他们克扣了所有辞职民警的房贴。第六,他们可能克扣了部分已故民警的房贴。第七,用分局小金库产生的利息弥补房贴的不足。
上世纪90年代,五角场派出所所长章承煜贪污巨大。当时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每个月要付15元,民警应该给他们一张狭长的荧光纸条(背面有胶性)横贴在一个空格上,再给他们一张收据,这样就证明这一个月他们是付过费的。但是不少民警把荧光纸条竖起来贴,盖住三个空格,再给一张收据,表示这个外来人员已经办了4个月。这样一来,他们就额外收取了45元,也就是贪污了45元。全所、全分局、都是这样干的,近十年下来,不知道贪污了多少钱,直到《遣送条例》被废除为止。
章承煜还大肆贪污安装防盗门(也就是电控门)的钱,数额在几千万元。2000年之前,市政府免费给一部分居民楼安装了防盗门。但是章承煜勾结物业公司要每户居民出500元元。如一个小区有50个门洞,需安装50扇防盗门,每个门洞有24户人家,这样他们就贪污了60万元。五角场派出所辖区内有多少这样的小区啊!即使要居民自费安装,每个防盗门的成本也不过2千元。你们可以去国顺路80弄、81弄、117弄、四平路1950弄、逸仙路的文化花园等等居民小区调查。其他所也有这种情况。你们在调查时,要多问一些居民,因为当年出钱的居民,有的去世了,有的搬家了,有的出国了,有的正在上班,各种情况都有。世博会前夕,市政府给没有安装防盗门的居民楼都安装了防盗门,都是免费的。
章承煜还贪污治安管理费。上世纪90年,为了解决一部分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街道在政本路、国年路、政化路等许多地方搭建了很多马路摊位,让下岗职工经商谋生,但是不少人又把摊位租给外地人。章承煜就派民警去收取治安管理费,数额从20元到200元不等,这些治安管理费的凭证都是伪造的。他们还向沿街店铺收取治安管理费,究竟贪污了多少,只有章承煜知道。
1999年,童永正带领分局6名干部到西欧公费旅游,其中就有章承煜。为了奖励章的贡献,有关人员把他的妻子陈丽龄从街道办事员一路提拔到区人大副主任。
1996年,五角场镇派出所所长瞿龙兴、教导员、治安副所长、户籍副所长四人集体贪污。瞿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其他三人受处分。一年后,瞿被平反,分局为他办理提早退休手续。但是为什么不恢复他的党籍?其他三人的处分为什么不撤销,不恢复他们的名誉?2000年,四平派出所一民警打死一名嫌疑人,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四年后,被平反,你们看,这不是区一级的司法机关司法腐败吗?
2003年,平凉所民警吴秉宪在外区嫖娼,被抓获。后来分局纪委只是让他退党了事。对外则声称吴是接受异性按摩。其实吴是李炯的入党介绍人,李炯在幕后保护吴,还把吴从平凉所调到大桥所,直接置于自己的保护伞下,免得被别人嘲笑。
夏新民、李炯多次贪污民警的捐款。
世博会快结束时,局长陆勇华、政委唐丽娜要求全分局民警收缴赌博机。当时我在大桥派出所。我们收缴的赌博机可以说成百上千,里面究竟有多少钱,只有所长李炯知道。分局为了洗钱,给每个民警拍照,制作一枚民警个人邮票,还为每个民警刻了一方玉石图章,质地据说是阿富汗玉,顶端镶银的,还有一个精美的木匣。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