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各位先生,各位小姐,您们好!
   我叫陈国强,34岁,汉族,出生于己于1975年7月13号,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身份证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黄坌镇黄坌
  
  管理区新冲16号。身份证号:441823197507132110。电话号码 :13535832273 。2005年6月23号与阳山县阳城镇双塘管理区大麦女青年
  
  陈小霞登记结婚。2006年8月25号第一个女儿陈小晴出生。2006年12月4号回镇计生办上环。2007年12月17查环显示有环无孕(2007年
  
  12月17有环无孕 王玉莲)。2008年1月8号在佛山妇幼保健院拍B超显出怀孕6周,1月9号在佛山妇幼保健院人流。2008年4月11号佛
  
  山妇幼保健院拍B超显出再次怀孕8周。医生建议不适合频繁人流,对身体伤害大。预产期前一个月,即10月20号,黄坌镇书记(黄志
  
  华)领人强行捉我老婆回阳山计划生育协会强行引产。当时B超显士一周内分娩。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第十九条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
  
  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虽然我夫妻双方没有申请,但是我老婆怀孕并非我们主观意愿抢生,而是在放置节育环的情况底下避孕失败,并不违反国家政策
  
  超生。并且在第一次避孕失败时已做补救措施。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第五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
  
  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
  
  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
  
  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
  
  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
  
  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
     (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我虽然不够间隔期,但本条已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
  
  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二十六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不符合本条例有关规定而怀孕的,应当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民
  
  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开展工作。
   第五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黄坌镇的计生工作人员明显违反了笫五十四条(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九条(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的规定。在我老婆怀孕已经足月的事实情况下,已明显不符合第二十六条(应当及早采取补救措施)的处
  
  理规定。但因为第六十条 ; 对不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黄坌镇的计生
  
  工作人员就强行捉我老婆回去引产。他们为了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已明显违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法律是严谨的,同-款条例不可能条款相冲突。他们为了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有选择性地选择条款自行解释。他们达到了
  
  目的,那么谁又为我老婆的健康负责?谁又为我那个被麻醉后,我老婆自然分娩的,只需要简单处理就可以自行存活的小生命申诉?
  所谓引产,只是给胎盘打麻针,让胎内婴儿进入假死状态,引起子宫自然排斥胎盘,提前分娩。可怜我那孩儿,来到这世上还没有清
  
  醒过来,就被人丢弃了,不知道这算不算谋杀?
   可怜我老婆在这次事件后炎症不断,手脚冰凉,睡眠竟要比正常人多盖两张棉胎。明显是气血亏损,我又应找谁可怜?
   我白白生长在新中国,可惜遭遇比旧社会还不如。以前老是听人说某某人因为怀孕,家公家婆被捉去。某某人因为怀孕父母(岳
  
  父母)被捉去。某某人因为怀孕,妹妹(小姨,姑姑)被捉去,我还以为听故事,玩诛连九族。等事情身,我才知道这个世界是如此
  
  黑暗。
   可怜我无权无势,即使投诉到中央,要么不受理,要么-路转下来,直至回到黄坌镇,可惜信访办的人员本来就是镇政府人员,
  
  我又能期望什么?
   希望有法律界人士给我帮助,或者有哪一个领导过一下,则感激涕零。如有谁能实质帮到我,我愿做牛做马报答您!
   希望热心人帮忙转贴和呼应下。谢谢!!!!!!!!!!!!!!!!
   以上所说句句属实,我愿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