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江岸区新兴街一期的强拆户朱正萍,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关于在2020年8月7日收到江岸区城区改造更新局给我与第九巡视组的回复“经房管部门核查,中山大道1837、1839、1841号三栋房屋于1958年纳入社会主义改造。2010年,经祖玉琪申请,上述房屋落实了私房政策,已补偿经济适用房一套及现金110152元作为发还方式,并与祖玉琪达成书面协议。”
  以上回复所述本人不服,与事实不符,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区城区更新局刘原钰局长将法律玩弄于手掌之中,视法律为空文,子无虚有,污蔑陷害我母亲祖玉琪,现本人用事实来揭穿区更新局刘原钰局长的谎言。请看 :
  证据1。关于中山大道1837号产权人(我母亲祖玉琪面积为81。67㎡)、1839号产权人(我舅妈胡继兰面积为45。63㎡)、1841号产权人(我外婆黄腊喜面积为46。13㎡)在1965年10月被江岸区房产公司权利人借“纳入社会主义改造之名”无任何合法手续及合法程序。侵吞了我们家三栋私有产权门面房,被权利人从1965年至2015年收租金据为己有(进自己腰包)。(现附上信息公开文一份)
  证据2。在2015年拆迁中时任江岸区房管局刘江冒天下之大而不为将我家三栋产权门面房过户给王十妹、东风幼儿园、张太平、代幼华(现附上四唯街回复一份)
  证据3。在2015年拆迁中时任的区房管局局长刘江、时任的区政府分管拆迁的区长余松、时任的区委书记蔡杰(已公审)截流和侵吞了三栋门面房的一拆2赔的拆迁款。
  证据4。我母亲及我所有的家人从未与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签任何拆迁补偿协议,截止目前未拿半毛钱的拆迁款(现附上信息公开文一份)。
  基于以上证据确凿,区更新局局长刘原钰为什么掩盖事实真相,充当刘江、余松、蔡杰保护伞,必须追刘原钰的责,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难道他们之间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链吗?难道武汉市江岸区是法外之地吗?现请求中纪委国家监委履行监督职责,彻查事情真相,还我公平,还我真相,感激不尽。
  武汉市江岸区朱正萍 :1778277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