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缺的不是法律和人权 缺的是执法人对法律和人权的美尊重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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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周一,如约去了杭州文晖派出所。基本没有对出什么信息,我把有问题的信息带了回来,约好核对完后再送到派出所。
明面上平静异常,暗地里波涛汹涌。
当然了,暗地里的事,我又不能放在明面上说。
先是周一下午,我在从派出所出来后的公交上,接到杭州市下城区扫黑办的电话,告诉我我举报的派出所违法乱纪的信息查不到,我以犯罪嫌疑人任玉婷的短信聊天记录为证据举报的信息,实际上是对方乱编出来的。但案子还会一直办下去。说前期事情搞得很不愉快,并问我现在是否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
我说让我选,我选非常不满意。没有为什么。
我还说了几点,1,既然不是我虚构出来的,为何我要承担诽谤的责任,被挽留4天。
2,所谓的不愉快,完全没有。我是老百姓,纪委和扫黑办是扫黑除恶,我们只有合作,配合关系,没有利益冲突,更不用谈什么愉快不愉快了。
如果有,那就是某些人的违法违纪,和某些人的不作为,让国家,政府,党不愉快。而不是我不愉快。
3,我举报了很多件事,除了派出所相关人员收受贿赂,还有律师行贿,还有副所长敲诈,还有我的证据确凿的刑事案子不予受理,受理后又被以无犯罪事实撤销。
别的不说,敲诈3万块的事,就不是一句“目前查无实据”能解释得通的。
3万块从我和我朋友手里出去了,到了哪,到没到对方手里,只要查,分分钟能查到。怕什么?
最近几天,又发生了很多事,但都是暗潮汹涌,所以我也讲不具体。
其实我很想讲出来,但一来我手上并没有可靠的凭据可以讲,二来,某些事真的讲出来,虽然可以弄死那些我恨得牙痒痒的人渣,但整个执法过程的潜规则也就全部打破了。
这些内容,等我空下来,写个长篇小说吧。
我今天想说的是,在杭州,哪怕是在中国,法律不够完善确实是存在的。
但我们现在最紧缺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所有人对于法律的敬畏态度。
为什么这么说呢,前面我的帖子里面写过一些。
我的网络名字,小白不敢尔,取自哪里,来源何处,为何解释为中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是我对这个世界和世事的敬畏态度。
而我们的社会上的很多人,到杭州城里那些我见过的执法者们,对于法律的漠视程度,是我从来没有意识到,或者见识过的。
法律如何规定,但们很清楚,但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甚至是如何处罚,如何执行,都在他们手里留有后门。
事实除了我自己的案子,我向纪委举报的案子,还有我前面提到一些的我朋友的案子:
一张本金40万,三个月后翻三倍的条子,在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所,拱墅区检察院,法院竟然成了一桩诈骗案。
说实话,当时能立案就已经让人惊掉下巴了。
祥符派出所当时立案名为 吴丹丹诈骗案。
吴丹丹本人,与我朋友没有任何生意和资金上的直接往来,这起诈骗案从立案就有一只不明的手在操作着。
然后,这事从派出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一路上都是各种见不得人的肮脏骚操作,如果全部写出来,绝对可以作为黑警察操作指南,黑检察官入门手册。
目前法院还没做什么,如果法院再通过了,这脏乱差的杭州公检法,绝对可以称得上中国建国70年法制层面上的奇耻大辱,也绝对是对中国甚至那那些警察嘴里口口声声说的法制社会赤裸裸的打脸。
从这层面上讲,用一个人的不公,证明这社会的畸形,从大的历史层面上,是绝对值的。但这样的事情对于我朋友这个人来说,却是一辈子的毁灭的开始。
说到毁灭,某两个派出所对我做的事,又何尝不是一种毁灭,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于人权完全的蔑视。
在中国,一个人的违法纪录的影响,大家都懂的。尤其是这种如肖申克般的骚操作。
人权,法制,虽然我希望这只是杭州的物例,而不是中国的普遍。
但是,杭州会给中国这个机会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