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咸宁市长 丁小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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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政府纵容辖区浮山办事处和沿河村村委会违法强制拆迁
不顾村民合法权益的举报材料
我叫石方竹,联系电话:18771309335,是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沿河村一组村民,现举报浮山办事处及沿河村村委会违反法律规定,雇佣黑社会成员暴力强拆本人房屋,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对上述违法行为包庇纵容,并利用公安机关对本人一家打击报复的一系列经过。
1995年4月20日,本人取得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沿河村一组12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为住宅用地,在土地上建造住宅一栋。同时取得3。76亩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8年7月21日,本人与咸安区咸宁旅游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一户一基集中自建安置协议书》后,因浮山办事处和沿河村村委会拒不支付本人承包地的补偿费和家庭成员安置补偿费,双方产生争议,本人的上述房屋一直没有拆迁,《一户一基集中自建安置协议书》第六条明确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纠纷,采取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因双方均未提起诉讼,本人房屋土地拆迁事项一直搁置,而上述协议已然作废。
2016年6月24日,咸宁市信义房屋拆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前提下,强行将本人土地上的房屋拆除,当日本人即向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十号桥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受报案后至今也没有处理。本人也多次向咸安区政府以及浮山办事处反映投诉此事,均答复是按照重新评估的价格再次拆除的,且重新评估后的拆迁款已经支付到本人的银行账户,但本人一直未收到所谓的拆迁款。咸安区政府对本人房屋的第二次拆迁明显不符合法律程序,且属于违法强拆。为此,本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17年12月22日,湖北方华置业有限公司意图再次在本人住宅的土地上施工,本人和家属前往阻拦,竟被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8天,这时本人查询银行记录才知道,2017年8月22日本人银行有笔四万余元的入账,这应该就是属于咸安区政府以及浮山办事处告知的拆迁款。2016年6月24号雇佣黑社会成员围堵不顾本人反对强行暴力拆除,2017年8月支付所谓拆迁款,即便不考虑补偿金额是否合理,拆迁程序是否合法,仅从强拆的时间和付款的时间都可以看出对本人房屋拆迁的违法
我家主要依靠上述田地生活。现在土地也被占用。生活也没有保障。浮山办事处和沿河村村委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家的合法权益。本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得不到解决。在投诉无门和各部门推诿不于处理。我于2017年10月12日进京上访 。在郑州被拦下挟持下车。后被一批黑社会成员带至咸宁市经济开发区兴安酒店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8日为期16天进行软禁。限制人生自由。强拆就是公权对私权的践踏。对人权的侵犯。对人格的侮辱。对草民的欺凌。对法制的蔑视
为此,本人特将上述情况公布于众,恳请有关领导和新闻媒体能够前来咸宁市调查、监督此事,纠正此事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本人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好心的网友关注
举报人:石方竹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