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访局:
  信访投诉人:张东少、王敏哲、王振宇、南文杰等21人。联系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城关景村四组。
  联系方式:15399141559 或13571848480。
  信访请求事项:请求国家有关部门出面调查核实信访人的信访事实;恢复信访人的公职并赔偿损失。
  事实与理由:
  我们是陕的省商洛市洛南县含冤30多年的21名信访人。
  三十多年前,因为当地干部作风恶劣,官僚主义横行。对上抵抗党中央安排部署;对下漠视群众疾苦。在执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中提造生育事实,诬蔑陷害遵纪守法、爱国、爱党的善良百姓,在执行行政活动中大搞深文周纳,打击 報复、实施“双套标准”,上下勾连钱进。违法乱纪,积重难返,非法开除我们二十一人公职。现将有关事实陈述如下:
  我们21人生育事实分三种类型:
  一类四人:张东少、王敏哲、王振宇、南文杰。依据《国家人口和计划告育法》规定:“公民有依法生育权和实行计划告育义务”。剥夺公民生育权是非法的、是别有用心的。依据陕办发lt ;1989gt ;31号文件规定:“清理的时间界限,全省原则上从1981年5月1日省人大颁布实施《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开始算起,此后违反《条例》规定的都要清理。”《陕西省全员人口信息》规定:“子女政策属性分别为政策内、政策外。省市县“兴法而前续”开始算起时限原则分别为1981年5月1日和1979年10月1日。商政人口发(2006)69号文件复查认定:“张东少、王敏哲、王振宇、南文杰、张福龙等五人再婚生育子女时间均在1979年,确系自然生育。
  2013年五月原商南县人口计生局给张东少、王敏哲、王振宇、南文杰四人《信访可项答复意见书》中认定:“你反映你等妻没有计划外(政策外)生育,符合实情,也符合政策规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认定张东少、王敏哲、王振宇、南文杰等人前妻生育行为。四人二婚妻农民初生的孩子是生育权利,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诬告四人超生多胎让天下人耻笑心寒!要求政府撒销强加合四人人的“超生”罪名,恢复历史本来面目,恢复公职。
  二类为十一人:詹高财、闫开书、杨德荣、李应锋、马天社、夜三印、王兴中、张福龙、刘先金、周宝山、张文锋等十一人依据洛办发(1989)67号文件规是:“这次活动(六清两落实)从79年10月日起清理”。开始算起时时限原则后,十一人只生育了计划外一个子女。原小乡制人民政对詹高财、闫开书、杨德荣做了处罚,张福龙也由原石门区做了处罚。县上二次重新处罚开出公职的行为是二次违法行政行为,违反一事不二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违反陕西省计划生育法规也明确规定不再处罚。要求恢复原乡政府和石门区处理决定,撤销原县人劳局的错误开出公职决定。十一人都应该依据《条例》解释第26条规定:“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为的”规定,给予了经济处罚,不应再做出行政处分。
  三类六人:蔡树哲、赤明录、宋恩让、闫宝善、王万成、许天堂等六人,这六人的确在计划生育外超出两个子女,但按中发(1982)11号文件精神要求:“对下实行计划生育不得侵犯或破坏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依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规定:“对多次教育无效、情节恶劣、影响很坏的可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行政处分原则衡景,开除公职处分过重。若按洛办发(1989)67号、078题件“解疙疼”政策办理和参照县体委主任苏志刚对其超生五胎,两次县长会决定:“不追究、不发文,不以超生对待。”县烟草局米录华前妻两胎,后妻两胎,只罚两千元完事。县轻工局王树华罚款三千元,开除留用两年。县水保局何金山一对夫妇生育七女一男,开除留用一年为代表被“解疙瘩”八百多人的事实落实政策,法律法规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才是人间正道,才是依法行政,才是政之所兴,才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才能让百姓在依法行政中体会到公平正义。望有关部门对信访人反映的诉求能予以解决,望答复为盼!

  此致
  陕西省信访局


  信访投诉人:张东少
  王敏哲
  宋思让等二十一人
  联系电话:15399141559
  13571848480
  联系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城关景村四组。